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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8

兩家長老爭住湊孫 港媽苦惱 (晴報)

  四大長老都寵愛孫兒,家長或淪為「夾心人」。有港媽指奶奶及母親爭住湊一歲多的BB,惟雙方各有不滿,指對方太溺愛孫兒,致小孩變得「百厭」。社工指各人育兒標準不同,常轉換照顧者反而令幼童難適應。

 

 

  小朋友並非人球,爭來爭去又何苦。有女網民指1歲多的孩子多數由奶奶照顧,但其母親偶爾也會幫忙照顧孩子,而兩老的管教方式有別,每次交接孩子後總有微言。事主在帖文指,「奶奶覺得每次我阿媽湊完BB之後,BB就會唔聽話,成日要去街唔合作……大家骨子裏都係一樣,只是自己做就無問題,對方做就有問題。」事主又指兩位長者都是有心人,但他們夫婦變了「夾心人」,不知如何化解這些抱怨。

 

管教方式不同 小孩難適應

 

  部分人指由外婆照顧孫兒,應比奶奶照顧好,因為事主與母親應有商有量,即使意見不同,只要坦白說明,相信亦無「隔夜仇」。亦有人認為與其兩老相爭,不如請工人,更易控制管教方式。另有網民建議,不如制定照顧孫兒時間表,不用兩老「你爭我奪」。

 

  聖雅各福群會樂寧兒童發展中心服務經理梁翠雲指,即使兩方長老願照顧小孩,但不停轉換照顧者,管教方式又不同,小朋友會難以適應。「例如一個習慣早睡,另一個習慣夜睡;或是其中一方不准吃零食,另一方就樂意給零食。」不同人採取各自管教方式,小孩會無所適應,脾氣也會轉差。

 

執著小事 長者易有不滿

 

  她建議家長勿為了討好長者而犧牲小孩選擇最理想的成長環境。「曾有媽媽將女兒交給婆婆湊,直至8歲才接她回家,相處後發現母女從未建立感情,媽媽不知女兒的生活習慣,更處處看她不順眼。」

 

  循道衞理觀塘社會服務處助理總幹事蔣志恒表示,由長老照顧小朋友,最重要是商議好管教的大原則。「例如孩子不食飯時,便不會餵飯,回家是否立即做功課,或是先玩一會才做等。」如果孩子由祖父母照顧,加上父母已有兩個管教標準,孩子會很易出現混淆。

 

  蔣志恒又提醒家長,照顧方面的細原則毋須太執著,否則長者會不滿,覺得「又要我湊,又管我這樣那樣」。「例如收拾玩具是否整齊,偶而給小孩糖果作獎勵等。」當雙方在管教方面有異議時,最好由子女向各自父母反映,以免造成芥蒂。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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