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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5

萬名網友激辯大學生「激情殺人」

  2011年3月23日,備受關注的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開車撞傷人後又連刺數刀致對方死亡一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庭上被告藥家鑫表示極其後悔,律師辯稱其為激情殺人。

 

  媒體報導,2010年10月20日,騎電動車下班回家的26歲女工張妙,和駕駛紅色克魯斯轎車回家的音樂學院學生藥家鑫,在西安市長安區翰林路中段相遇。藥家鑫邊開車邊換光碟,撞傷了騎電動車的張妙。車禍發生後,藥家鑫害怕被張妙記下車牌號,索性從隨身背包中拿出刀來,向張妙捅了六刀,致命的一刀刺中心臟。

 

  這宗由交通肇事轉化的殺人案,引發了群情激憤並延續至今。新浪網數萬人參與討論當日的開庭情況。雖然有人呼籲給藥家鑫一條改過自新的道路,但網上一片「喊殺」之聲。

 

  網友的反應又激憤又焦慮,網絡上留言要求判處藥家鑫死刑立即執行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網友最為反感的,是辯護律師建議法庭對藥家鑫從寬處理,律師的理由主要有三:一是藥家鑫屬激情殺人;二是藥家鑫是在校大學生,過往無污點;三是藥家鑫有自首情節。

 

  庭審後,在網站的留言板上,藥家鑫的辯護律師被斥之為「訟棍」、「沒人性」、「禽獸不如」。


  南方網署名為「李英鋒」的評論指出,不管藥家鑫平時表現多好,但他的「一念之差」剝奪了一個無辜的生命,他的罪行事實清楚,性質惡劣,民憤極大,法院在審理藥家鑫案時,應該恪守法治理性,恪守公平和正義,充分考慮刑罰的社會功能,嚴格依法定罪量刑,切不可作出「激情判決」。

 

  面對群情洶湧,有網友認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藥家鑫不是趕緊救死扶傷,而是持刀殺害受傷者,這種行為已經淪落到道德底線之下,令人髮指,藥的行為激發公憤是可以想像的,對其進行法律上的嚴懲也是必須的。但是,是否可以因為「萬人皆曰可殺」就坐實藥家鑫的死刑呢?必須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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