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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9

提升食物安全 政府有責

  早前,消費者委員會調查測試了30款常見的預先包裝牛油、人造牛油及相關產品,發現逾半樣本,其中全部為人造牛油,含有基因致癌物「環氧丙醇」和污染物「氯丙二醇(3-MCPD)」,而過量攝入3-MCPD更有機會對人體腎臟功能及男性生殖系統構成損傷,令市民更關注香港的食物安全。

 

 

香港未就氯丙二醇含量訂指引

 

  世衛轄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早在2000年便已將環氧丙醇列為第2A類致癌物,即可能令人類患癌,並在動物實驗中發現充分致癌性證據。根據香港食物安全中心解釋,基因致癌物是透過直接破壞脫氧核糖核酸(DNA)而誘發癌症,這類致癌物沒有一個絕對安全的攝入量,即使少量也有可能破壞基因,從而增加發生癌症的機會。

 

  現時,香港未有就食物中的環氧丙醇和3-MCPD含量訂立最高或最低含量指引。世衛豁下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建議,3-MCPD的每日最高攝取量為每公斤體重2微克。按照消委會是次檢測出人造牛油樣本分別含有每公斤44至1100微克不等的3-MCPD,若以一個60公斤的成年人為例,他要長期每日食用超過0.1至2.7公斤的牛油才可能造成健康風險。而歐洲食品安全局則指出,每公斤體重攝入0.6至4.9微克環氧丙醇所造成的影響值得關注。

 

如何把關食品安全需仔細研究

 

  雖然3-MCPD和一些類似的食品污染物要大量和長期進食才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威脅,但我們亦不能忽視其食安風險。政府需要如何把關食物安全值得我們仔細研究,我希望政府能密切監察國際間對各種食品添加劑和污染物的風險評估,包括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和世界衞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的報告,並考慮參考國際標準,及時制定相關法例,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費者健康。

 

  除此之外,消委會亦發現大部分樣本的標籤未有準確標示營養素含量,當中近半的營養標籤及聲稱標示更屬嚴重不符,損害消費者能獲得正確資訊的基本權利。根據《2008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須附有營養標籤,上面須依照訂明的格式標示能量和最少7種指定營養素。違例者一經法庭定罪,可處最高罰款50,000元和監禁6個月。然而,由2014年至去年6月,食安中心只作出了182宗檢控,過去亦未曾判過監。政府有必要按風險評估進行抽查及加強執法和監管,並要求生產商或代理商審視現時食物生產和食物營養值化驗程序,讓市民能充分了解食物的營養價值。

 

宜整合分析多源數據

 

  由於食物安全問題涉及多重程序和大量資訊,包括生產、加工、包裝、進口和儲存等,政府可考慮利用大數據建立食物品質監測點,透過整合和分析多源數據信息後,並同步收集國際社會對食物安全的最新研究和討論,提高監察效能。另外,政府也可建立食品安全預測預警模型系統,以分析和預測食品安全發展的趨勢和要特別留意的地方,有利輔助政府的決策工作和及早採取必要的預防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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