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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6

稱心臟病發不屬突發病 旅保拒賠

  【晴報專訊】不少人外遊前都會購買旅遊保險以防萬一,惟消委會發現市面上多款旅保,索償條款複雜且要求多。有一家三口歐遊時,母親因心臟病及中風花70萬元入院治療,但保險公司指心臟病不屬突發性疾病故不獲賠償;而旅客常遇到航班延誤,一般旅保只賠償延誤逾5至6小時,甚至8小時以上。消委會提醒,購買旅保前應了解保障範圍、定義及索償所需文件。

 

調查顯示,14間旅保公司均指旗下旅保的所有保障項目,均不設墊底費。(iStock)

 

  消委會調查16間保險公司共18個旅遊保險計劃,包括44種收費,以投保人遊日本7日為例,保費介乎48元至400元,以「美亞」旅遊智易保(基本)收費最低,但無保障財物及現金損失、交通延誤及因事取消行程;而「太平保險」太平旅遊寶(尊尚計劃)收費最高,但保障不是最多,不保障電腦及手機損失或損壞、因交通延誤引致的損失,認為保費與保障範圍及最高賠償額未必有直接關係。

 

滑雪扭傷腳 非「醫生」治療不賠

 

  消委會指,有投訴人上月與父母一家三口歐遊時,途中母親因心臟病及中風需在當地醫院治療,醫療費料達60萬至70萬港元,遂聯絡保險公司索償,並在10日後獲通知被拒賠償,原因是心臟病不屬突發性疾病的一種,是事先已存在的疾病,而中風是因心臟病引起。另有個案在日本滑雪扭傷,因言語問題接受治療時未知該名「醫生」實為物理治療師,不獲保險賠償。

 

市面上有多款旅保產品,消委會提醒需留意保障範圍及定義,以免影響索償。

 

  調查發現,受保人在旅程中受傷或患病的醫療費用,及回港後的跟進治療都可獲賠償,條件是須經當地合資格醫生作首次診療及提供醫療報告為佐證,索償時須提供入院證明、註冊醫療費等一系列證明文件,除「富衛保險」外,其他計劃均不賠償醫療報告費用。

 

航班遲 5小時才算延誤 被指嚴苛

 

 

  另18個計劃中一般只會為逾5至6小時的交通延誤提供現金津貼,其中有旅遊保險更列明只賠8小時以上延誤。消委會指據機管局資料,5月1日約70%航班出現延誤,但全日只有1班延誤逾5小時,認為要求嚴苛。

 

  香港保險業聯會指,旅遊保險屬綜合保險,保障範圍廣泛,需詳細解釋各項條款,索償不同保障事項時,要求亦自然各有不同。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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