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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陳淑莊腦瘤未完全切除 獲判緩刑

  【晴報專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早前就佔中而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兩罪罪成,案件早前押後,以待陳切除腦部腫瘤。陳昨稱腦瘤尚未完全切除,需作放射性治療;法官稱相信不會有人為逃避監禁承受開腦風險,將原有判監8個月刑罰以緩刑兩年處理。

 

陳淑莊(左)稱手術後平衡欠佳,需要在他人陪伴下出庭。

 

  陳淑莊(47歲)昨到達法院時步速緩慢,須依靠拐杖行動及由別人攙扶。手術後首度露面的她表示,感謝與其一同經歷長時間審訊的朋友,並且感謝香港人支持,使她做手術時充滿信心,但稍後的康復之路需靠自己的堅持及努力,最後她表示自己不會令大家失望。

 

  資深大律師王正宇昨在庭上陳詞表示,陳早前已接受腫瘤切除手術,惟腫瘤接近腦幹一部分未能完全切除,因此醫生指出,陳必須於未來3個月內接受連續30次放射性治療,而進行有關治療時亦需要神經外科醫生在場,否則腫瘤餘下部分或會繼續生長,而醫生亦需在完成療程後再作評估。

 

嚴重副作用 視覺出現疊影

 

  法官詢問懲教署是否能提供有關療程,王稱現時只有伊利沙伯醫院及瑪麗醫院兩所公立醫院能提供上述療程,懲教署亦僅稱將會為陳安排適當治療。

 

  王續稱,陳接受腦部手術後亦正受到嚴重副作用影響,即視覺出現疊影及平衡欠佳,醫生指有關副作用將會維持約半年,因此陳的日常活動能力亦會受到影響。王又指出,案中有其他被告亦曾因公職或年齡之類的因素而獲判緩刑,陳亦曾有13年公職經驗,她現時的醫療情況相信亦足以成為要求被判緩刑的理由。

 

  法官經考慮後表示,他早前就本案對其他被告作出的判刑理由,亦同樣適用於陳,陳亦從未就其行為表示悔意,因此他亦會以判監9個月為量刑起點,並就着其正面品格予以減刑1個月,法官指這是他本來對陳作出的判刑,但鑑於其代表資深大律師就其身體狀況作出的陳詞,法官不能肯定判囚不會加劇其病情。

 

不肯定判囚會否加劇病情

 

  法官又提及辯方今早呈上陳手術傷口的照片,可見其頭上有一道長長的疤痕,法官相信不會有人為了逃避8個月的監禁而去承受開腦手術的風險,即使有亦必須剛好其腦內有一個大如高爾夫球的腫瘤,因此法官不會懷疑其病情的真確性。法官認為其身體狀況及對放射性治療的需要,足以成為讓他改判緩刑的合理理由,因此判陳入獄8個月,緩刑兩年。

 

  陳淑莊原定於4月24日接受判刑,惟她於當日透過代表大律師稱,發現腦內有一個比乒乓球更大的腫瘤,必須於一至兩周內動手術,法官因此同意將其判刑押後至昨天。據陳的facebook專頁透露,她已於5月7日完成手術。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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