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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3

湯家驊:無謂爭拗三權分立 大律師公會批不符基本法

  【晴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前日表明香港無「三權分立」引起爭議。大律師公會昨晚發聲明,批評其說法沒有根據,且不符《基本法》清晰訂明及界定三權分立條文。港大法律學者陳文敏亦質疑,有關說法是「文字遊戲」,認為接受三權互相制衡等已屬「分立」。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香港憲制安排無三權分立,但有三權分工、互相配合和制衡,應聚焦「制衡」。

 

湯家驊

 

  大律師公會昨晚發聲明,指政府言論不但偏離以往權威的法庭案例,且沒充分理據。公會稱,林鄭指特區權力來自中央,法庭只處理法律問題,但兩點均不足以構成香港無三權分立,因前者只說明特區的憲制地位,不影響特區的地區管治,而後者更是三權分立不可或缺的部分。公會又稱,政府在司法覆核案件中,經常依據三權的不同職能,作為行政決定的合法性、及立法會制定法律的合憲性的抗辯理由。

 

大律師公會:政府言論偏離案例

 

  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昨稱,林鄭接受三權有「分工」及互相制衡,且分工後不能越俎代庖,其實已構成三權分立;對其稱特首要向中央負責等,他認為對方混淆了概念,三權分立僅指一個制度內的權力分布及制衡,又不了解林鄭指「行政主導」意思,但特首或行政機關都不凌駕立法和司法之上,質疑政府想迎合內地價值觀。

 

  曾形容香港三權分立是「無名有實」的湯家驊稱,本港憲制安排確實不存在三權分立,但《基本法》訂明某程度的權力分隔和互相制衡,惟爭拗三權分立「無謂」,應聚焦「制衡」,又認為將香港與獨立政體比較,隨便談三權分立,北京或認為不太恰當。

 

  前人大前常委范徐麗泰稱,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曾指香港不會實行西方模式的「三權分立」。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亦強調,司法機關獨立運作,司法和立法機關亦有制衡功能。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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