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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5

被指高調拉港台編導 警方︰無針對個別行業 記協︰查車牌為公眾利益

  【晴報專訊】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因製作元朗7.21事件特輯進行車輛查冊,被指涉嫌作虛假陳述而被捕,下周二提堂。記協主席楊健興昨強調記者採訪時查車牌是為了公眾利益,完全不能接受變成違法,擔心檢控會開先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則認為查冊要按法律規限,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則強調不是針對個別行業或節目。

 

蔡玉玲(黃口罩)前日涉嫌作虛假陳述被警方拘捕。(港台片段截圖)

 

  郭嘉銓昨指,警方尊重新聞自由,今次並非「高調拉人」,上門拘捕是考慮到搜證需要,加上傳媒界對事件的反應顯示案件很敏感,故決定由重案組跟進,重申警方如發現有證據顯示有人違法,就會跟進。他透露,數月前一名男子同樣因涉及車牌查冊案件被捕,但不便公開詳情。

 

李家超︰當事人需為行為負責

 

李家超昨於立法會被民主派議員追問蔡玉玲及民主派議員被捕事件。

 

  李家超強調,警方是收到報案後展開調查,認為警方處理今次案件與過往做法一致,不是針對個別行業,並指查冊需按法律規限進行,今次案件因涉及虛假聲明,當事人需為行為負責。至於不同部門如何處理範疇內的查冊事宜,他稱是由有關部門作決定。

 

  但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傳媒查車牌是很常見偵查報道方法,沒聽過記者因此被捕,相信記者也沒想過會「出事」,又批評運輸署或警方將有關表格上「查車牌」用途改成只可選擇「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事宜」後未曾與記協溝通。他形容事件影響整個新聞界,增加了法律風險和不明朗因素,完全不能接受車輛查冊是違法。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趙善恩擔心,日後傳媒業界能否繼續以車輛查冊方式搜集資料,指當局應要體現新聞自由,容許合乎公眾利益的資料披露;又認為《交通條例》罪行一般以傳票處理,但警方出動重案組上門拘捕,令人懷疑是否要威脅和恐嚇傳媒,在行政細節上「挾制」第四權。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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