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文章 

2021-02-03

拘97人涉違國安法僅控8人 一哥:需較長時間調查

  【晴報專訊】警方昨日總結本港去年治安情況,去年全年錄得罪案約6.3萬宗,按年升6.8%,當中97人涉違《香港國安法》被捕,但僅8人被檢控。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指,國安案件涉嚴重罪行,需較長時間調查,現時認定檢控率低是「言之過早」,又否認有「白色恐怖」。另去年11月設立的國安熱線,已收到4萬宗報料。

 

鄧炳強談及警員操守時,一度誤稱警員需要「知法犯法」,其後澄清是「知法守法」。

 

  鄧炳強昨稱,雖然去年罪案數字上升,但下半年整體罪案數字較上半年跌4%,認為本港罪案情況逐漸回復平穩,強調警方會嚴防違法活動死灰復燃,特別是有人發動「孤狼式襲擊」。另總體破案率及暴力罪案破案率分別升0.7個百分點及1.1個百分點,達37.8%及52.4%。

 

國安案件 需較長時間調查

 

  《香港國安法》去年6月底實施,警方亦將「維護國家安全」列為處長首要行動項目的首位。法例生效至今,有97人被捕,其中8人已被檢控。對檢控數字偏低,鄧稱,國安案件涉及嚴重罪行,需要較長時間搜證及調查,而法例生效至今僅7個月,認為現時認定檢控率低是「言之過早」。

 

  對於不少國安案件都被批製造「白色恐怖」,鄧稱不同意說法,強調警方執法是根據法律和證據,部分人提出有關指控只是企圖卸責及誤導公眾。

 

舉報熱線 已接4萬多項報料

 

  至於國安處去年11月設立的舉報熱線,鄧稱,已接到4萬多項報料,日均多達700項,當中有不少有用資料,惟未透露詳情。就外界關注國安處人手編制,他稱人員參與打擊國安罪行,亦不便公布編制。

 

  另國安法第43條賦予警方7項權力,包括截聽、限制離港、毋須手令入屋搜查等,其中截聽更不受截取通訊專員監管,鄧強調,使用有關權力受嚴格限制。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則稱,不便透露具體使用情況和次數,惟當中4項權力早已存在其他法例,而警方曾引用《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就4宗罪行凍結約6,500萬元。

 

  此外,去年反修例事件相關罪案類別整體減約2成,議員容海恩昨提問會否有人利用毒品誘使年輕人參與暴力事件,鄧炳強回應稱,僅極少數被捕人被搜出毒品,相信他們僅受現場氣氛影響而亢奮,甚至「以為佢(被捕人)食咗毒品,當佢冷靜落嚟就似正常人」。

 

  鄧炳強另透露,警方今年將購置較小型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俗稱水炮車),冀可在狹窄街道使用,另正測試2款較低殺傷力武器,包括催淚水槍及胡椒球手槍。

 

 

轉載自: 晴報

全新節目《說說心理話》青少年不可以戀愛!?真實個案講述驚心動魄經歷► 即睇

更多時事要聞文章
你可能感興趣
#鄧炳強 #國安法 #港區國安法 #拘捕
編輯推介
即時報價
全文搜索
Search
最近搜看
貨幣攻略
大國博弈
More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