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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6

婚禮服務投訴升兩倍 新人疫下取消酒席遭索賠14萬

  【晴報專訊】疫情下婚禮延期易有爭拗,消委會去年接獲233宗涉婚禮服務的投訴,按年升逾2倍。當中逾半涉及婚宴酒席;婚紗攝影則佔約3成。有準新人因「禁堂食」等防疫措施而取消婚禮,卻遭酒樓索償14萬元。消委會發現,婚宴酒席合約或內藏魔鬼細節,例如延期後或收費上調等,新人隨時得不償失。

 

  張小姐與未婚夫原本去年10月擺酒,已支付7.2萬元訂金。她指去年7月起查詢安排,惟酒樓態度敷衍,以相關同事已離職或生病作推搪。後來她得知酒樓正處理7、8月酒席,最快8月下旬才處理10月酒席,屆時才可免費改期一次;若太早決定延期需付5%行政費,且喪失原有優惠。

 

海外婚攝變本地 拒退差價

 

  因疫情反覆,張決定取消婚宴。豈料酒樓要求她繳付合約消費總額7成,即約14萬元作賠償。消委會介入後,酒樓扣起其訂金了事,張為減低損失惟有接受。

 

有新人擬到日本輕井澤拍婚照,攝影公司建議延期或改本港拍攝但拒退差價,惹起爭拗。圖為當地的「石之教堂」。

 

  另一苦主楊先生原本以約1.6萬元,計劃去年10月到日本輕井澤拍攝婚紗照,並已付一半訂金。惟疫下未能出行,攝影公司去年8月建議延期,或改在香港拍攝但不能退回差價。楊認為替代方案不合理,要求退回訂金遭拒。消委會調停後,對方仍拒讓步,楊考慮經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免費」延期 只免手續費

 

  消委會今年初以顧客身份向10個婚宴場地查詢,有關今年底12席晚宴的收費詳情,發現若酒席因疫情無法舉行,所有場地允「免費」延期,惟只是免除手續費,延期後或需上調收費,且未必能享原有優惠。

 

  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副主席雷永昌稱,婚宴服務合約條款對消費者十分不利,例如8個場地合約均列明「一切款項不會退還」,惟無說明若場地未能履行合約時,如何處理顧客已付的款項。

 

  雷建議,新人預訂酒席前需細閱服務條款,及保存報價單、合約或收據等紀錄;盡量避免繳付逾7.5萬元訂金,否則追討時須在區域法院訴訟,訟費及律師費會較高昂。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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