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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6

陪審團裁定梁凌杰死於不幸 倡處理企跳由警方指揮免混淆

  【晴報專訊】前年6月身穿黃色雨衣的男子梁凌杰在金鐘太古廣場墮樓亡,法庭就其死因進行研訊,陪審團昨一致裁定死者死於不幸,並建議消防及警方處理企跳時一律以警方為指揮,以免混淆,另外建議消防增購小型救生氣墊。

 

案件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出裁決

 

  死者梁凌杰(35歲),於2019年6月15日晚上約9時在金鐘太古廣場墮樓亡。

 

  死因庭早前就其死因展開研訊,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就案件引導陪審團時指,可在3個死因裁決中選擇,分別是死於自殺、不幸或意外。就自殺的選項,裁判官解釋,死者墮樓當天並無說過任何說話顯示有自殺念頭,但亦要考慮死者事前搜尋自殺等關鍵字,填寫綠色殯葬意願表格等,判斷死者是否有意圖了結生命。

 

工地範圍須標示警告字句

 

  2男3女陪審團退庭商議近6小時後,裁定死者死於不幸。陪審團提出的建議有3點,包括建議消防及警方處理企跳事件時,一律以警方為指揮,以免混淆;另建議消防處研究增購其他高空拯救工作的工具及裝備,如適用於香港面積、體積較小的救生氣墊,及繩網或厚身帆布,以連接行人路與救生氣墊的空間。

 

  陪審團另建議涉案的利基工程有限公司,圍封範圍應涵蓋所有施工範圍,圍板外須清楚標示警告字句,如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工地等。

 

  死因裁判官特別提到,某些公眾關注事件,獲外界提出疑問及質詢,屬社會健康的狀況。死因研訊案件調查期間,死因庭可要求各部門盡快提供有關報告,但不能設下時限。

 

常設死因裁判官僅2人 個案有積壓

 

  裁判官又稱,香港死亡率增幅達10%,法庭每年要處理的案件不斷增加,參考外國的人口及死因裁判官比例,新西蘭人口有500萬,設17個死因裁判官,香港人口超過700萬,只有2個常設死因裁判官。他形容,死因研訊個案有積壓,而死因庭愈遲召開,對所有人亦不公平,但此為制度上的局限,但無論如何,均希望法庭對調查所得可釋除公眾疑慮。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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