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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

倘無本地律師接手國安案 譚耀宗:可送內地審理 湯家驊指未必符《國安法》訂明的3種情況

  【晴報專訊】港府建議就《香港國安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以釐清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法案件。人大常委譚耀宗稱,按慣例人大常委會本月底開例會,料加開會議討論機會不大,又提到倘被告請不到本地律師,可移交內地審理,但之後澄清僅回應假設性問題。

 

譚耀宗指,《國安法》按大陸法訂立,若用普通法角度理解或「對不上號」。


  資深大律師兼行會成員湯家驊指,就算請不到律師,亦未必符《國安法》訂明可移交內地審訊的3種情況。

  譚耀宗昨晨接受電視台訪問稱,人大常委會最快本月底開例會,暫未知會否討論釋法,但指問題非太複雜,屆時開會都足夠時間準備,加開臨時會議討論機會不大。他又重申,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辯護有違立法原意。對若無法聘請本地律師,可否聘海外律師時,他稱可移交內地審理,條文亦有提及機制。惟他下午澄清,當時只是回應記者的假設問題,無可能在香港會找不到律師。他又坦言,非不得已不會「釋法」,曾思考能否有其他處理方法,如海外大律師工作簽證不獲入境處處長簽發。

  《國安法》第55條訂明3種情況下,可由特區政府或國安公署提出移交內地。湯家驊直言,香港有過千名大律師,加上不可拒聘原則,請不到律師是「匪夷所思」,就算發生亦未必符合該3種情況,且黎智英案一直由本港處理,法庭無權移交內地。

  對譚指《國安法》按大陸法訂立,若用普通法角度理解或「對不上號」。湯反認為兩種制度和法律原則有不少相似,《基本法》亦為大陸法產物。

黎智英案有涉外因素或適用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楊艾文以書面回應指,黎智英案有涉外因素,料譚認為第55條第1種情況或有機會適用;若釋法無可避免,黎智英案應先待釋法結果,惟若無法如願聘Tim Owen來港,應讓被告有足夠時間聘同等資歷的大律師代表。大律師陸偉雄直言,提請釋法反映未能從條文字眼了解立法原意,目前無人能斷言第55條是否適用,冀人大常委詳細解釋,避免日後要再提請釋法。

  特首李家超昨重申,釐清海外律師代理《國安法》問題事關國家安全,影響深遠,提請釋法有充分法律基礎。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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