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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9

升小三才給零用錢

三歲前

 

  先教導珍惜和不浪費,但不是只是口講,而是父母以身作則;例如在家或外出食飯,吃剩要放冰箱/帶走,不要叫過多的食物。又或者衣物或波鞋等破損殘舊需要更換,如果有$300和$600的選擇,父母應考慮買$300去年的款式,強調夠用便可以了。

 

  父母不需刻意教導子女,說「看我們識得慳錢,學下啦」。更好的方法是只是以閑談方式交流,孩子會聽到,從小潛移默化便學懂了經濟學的資源有限,慾望無窮的道理。只要做到珍惜和不浪費(應使則使),已經做好/打好了最重要的理財基礎。

 

幼稚園(五歲前)

 

  幼稚園階段,父母盡量不要時刻把錢掛在口邊。例如不用說錢很重要的,沒有錢便不能給你們買喜歡吃和玩的東西了,也不要說收到$100利是錢比$20好。因為這階段的孩子仍然未能明白金錢的概念,喜歡硬幣多個紙幣。他們可能只是知道錢能夠用來買東西吃,買喜歡的東西玩。建議收到利是錢也可留待過年後才拆,或儲幾年等孩子到五六歲才拆。

 

  整天講錢,會令孩子成長以為錢就是最重要和唯一的,甚至親情和道德也可以拋掉,影響深遠。所以五歲前只需要讓他們知道學習儲蓄的重要便可以了。

 

升小三給零用錢

 

初小

 

  升上小學後,在這階段要帶出儲蓄和消費的概念和讓孩子實踐。他們不再局限於幼稚園相對狹窄的環境,課室多了,校舍大了,同學多了,有小食部或飲品機。孩子懂的事多了,社交圈子擴闊,會從同輩中學習,包括買潮流的東西,分享食物或用品。

 

  建議升小三開始給零用錢,但要先給孩子一重要訊息或規矩,就是要「先儲後用」。即是有錢時(不論零用錢或其他)要儲起部分,其餘才用,儲蓄習慣便會慢慢建立起來。接著趁機觀察他們買了甚麼東西,家長應多與子女交流並及引導他們正確的消費觀念。要留意給零用錢就是讓孩子在實際生活中學習如何處理金錢,所以我們不應隨便給意見或阻止,即使他們全部用來買零食,也要先觀察才給意見,從錯誤中學習。

 

  理財是要實踐的,不能只談概念,就像要學懂游水,不能讓孩子只站在池邊觀看,這是不可能學懂游水。(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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