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11日北京專電》中國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發布關於規範現
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在投資集中度方面,採納市場機構反饋意見,結合監管
實踐和貨幣市場基金監管規定,將每只現金管理類產品投資於主體信用評級為AAA的同一商業
銀行的銀行存款、同業存單佔該產品資產淨值的比例,從「合計不得超過10%」調整為「合計
不得超過20%」。在過渡期設置方面,比照《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過
渡期順延1年的精神,將過渡期截止日設定為2022年底,促進相關業務平穩過渡。
對於市場機構提出的擴大投資範圍、放寬估值覈算規定、降低監管標準等意見,考慮到不符
合資管新規、理財新規要求,並且與貨幣市場基金監管要求不一致,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防範
監管套利,此類意見未予採納。
*不得投資於股票、可轉換債券*
在現金管理類產品的投資管理方面,通知規定:一是規定產品投資範圍。現金管理類產品應
當投資於現金,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銀行存款、債券回購、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
剩餘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包括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在銀行間市
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等貨幣市場工具。不得投資於股票;可轉換債券、可交
換債券;以定期存款利率為基準利率的浮動利率債券,已進入最後一個利率調整期的除外;信用
等級在AA+以下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金融工具。
二是規定投資集中度要求。分別對每隻現金管理類產品投資於同一機構的金融工具、有固定
期限銀行存款、主體評級低於AAA機構發行的金融工具,以及全部現金管理類產品投資於同一
銀行存款、同業存單和債券等,提出了比例限制。
全新節目《說說心理話》青少年不可以戀愛!?真實個案講述驚心動魄經歷► 即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