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2/2016

忘記罪惡等於縱容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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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怡

    李怡

    1936年生,1956年開始寫作及編輯生涯,至今逾50年,任《七十年代》(後改名《九十年代》)總編輯28年。50多年來不間斷地在報刊寫小品文和政論,編輯和寫作均秉持忠於自己、質疑權貴、就事論事、不怕獨持異見的原則。近年有《細味人生100篇》《閱讀人生100篇》《感悟人生100篇》三本新書。

    一分鐘閱讀

  今天介紹台灣作家柏楊的一段話:

 

  「忘記罪惡,尤其是忘記政府政黨之類的集體罪惡,罪惡一定會再來,再來到自己身上,或後人的身上。我們必須保持對集體罪惡的記憶。」

 

  柏楊,生於1920年,死於2008年。

 

  柏楊是河南開封人,原名郭定生,後改名郭衣洞。1949年移居台灣,在台灣發表小說、雜文、歷史論述無數,被稱為台灣的魯迅。1967年因翻譯「大力水手」漫畫,被指為對蔣介石父子的暗諷,以「共產黨間諜」及「打擊國家領導中心」的罪名逮捕,囚禁九年多,出獄後譯寫《柏楊版資治通鑑》,並積極推動人權事務,1994年擔任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創會會長。

 

  柏楊對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有自己親身感受,對於世人在悲劇和集體罪惡過後,因時間的清洗而逐漸遺忘,有痛切的認識。人類歷史有過無數殘暴政權對人民的壓迫殘害,但類似的悲劇卻一再重複,原因就是人類的善忘。捷克作家昆德拉說:「人類對抗權力的鬥爭,就是記憶與遺忘的鬥爭。」上世紀九十年代在美國華盛頓為納粹屠殺猶太人而建立的「浩劫博物館」,創立者在博物館落成儀式致辭說:「遺忘,就意味着將受害者再殺害一次。我們沒能阻止他們第一次被殺害,我們絕不能容忍他們被殺害第二次。」因此,遺忘集體罪惡,等於對受害者再害一次,也等於縱容同樣的罪惡再一次到來,不一定在你身上,卻可能在後人身上。

 

  本文摘自香港電台第一台 (FM92.6-94.4) 李怡主持的《一分鐘閱讀》。該節目逢周一至周五播出,並存載於港台網站 (rthk.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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