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1/2019
中大學生會申禁警入校失敗,警轟如「兵工廠」,李家超:校園非法外之地
警周二射逾3000彈藥 單日最高 6月至今拘4000人 4成學生
前日多區發生衝突,沙田區一帶最嚴重,警方單日共發射了1,567枚催淚彈和1,312枚橡膠彈,兩項子彈使用量均創單日新高。警方表示,6月至今已拘捕逾4,000人,其中近4成為學生,對情況感擔憂。保安局昨表示,截至10月31日,有430名被捕者未滿18歲;未滿16歲有165人,會安排合適成人陪同落口供。
前晚各區「遍地開花」,發起激烈攻擊,企圖引開中大警力。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前日共拘捕142人,年齡14至50歲,涉非法集結、藏攻擊性武器等罪;使用彈藥方面,前日共發射1,567枚催淚彈、1,312枚橡膠彈、380枚布袋彈、126枚海綿彈,催淚彈和橡膠彈數量為單日最多。
子彈打頭指示 警稱應為「打頭上面」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說6月至今拘捕逾4,000人中,超過39.3%即約1,500人是學生,當中850人是大專生,佔整體被捕人數逾25%,關注學生違法,擔心他們以為非法行為可接受。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亦指,由6月自今,本港有逾700宗示威遊行,大部分均演變為暴力違法行動,截至10月31日,至少3,001人因示威活動被捕,年齡介乎12至81歲,其中510人被落案控告,包括暴動、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毀壞、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等;有430名被捕者未滿18歲,佔總體近20%;16歲以下有165人,19人被落案控告。
有議員關注3名13至15歲兒童被捕後,即使父母表明會履行保護及照顧子女責任,警方仍向少年法庭申請照顧或保護令。李稱,警方處理未滿16歲被捕者時,會安排一名相同性別合適成人陪同落口供,拘留時亦按性別及是否成年分開羈押。另有議員質疑年輕就是「原罪」,他強調警方執法基於證據,若市民在表達意見時和平守法,警方便毋須執法。
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
關於早前有警員指示用子彈「打頭」,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說已向涉事指揮官了解,當時與示威者距離約40米,故採涵蓋式非致命武器,該句指示應為「打頭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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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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