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7日專訊》對於勞工界要求設立失業援助金,《星島日報》引述勞工及福利
局局長羅致光表示,現有制度已利用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作保障,若再要求政府設失業金,須考
慮是否要改法例取消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以及撤回取消強積金對沖做法,社會須有詳細討論。
政府早前於第二輪抗疫基金推出「保就業」計劃。負責設計該補助的羅致光形容,整個計劃
概念與「亡羊補牢」相近,雖然政府要幫失業人士,但更好的方法是令市民不會失業,盡快修補
缺口。(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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