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決定自4月7日起將金融機構的超額存款準備金利率從0﹒72%下調至0﹒35%,是2008年以來、時隔12年的再次下調,此舉可推動銀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促進銀行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
人民銀行負責人表示,超額準備金是存款類金融機構在繳足法定準備金之後,自願存放在央行的錢,由銀行自主支配,可隨時用於清算、提取現金等需要。人民銀行對超額準備金支付利息,其利率就是超額準備金利率,2008年從0﹒99%下調至0﹒72%後,一直未做調整。
《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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