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於上月底刊登一篇關於本港立法會選舉的社論,提及杯葛選舉及投白票是港人表達政見的最後方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隨後去信《華爾街日報》,指相關評論基於無事實根據的假設,批評相關評論錯誤及散播謠言。
《華爾街日報》在讀者投稿欄目中刊出曾國衞信函,標題為「港府向《華爾街日報》發出威嚇」(Hong Kong Issues a Threat to the WSJ),他在信中提及,立法會選舉延期與2019年區選無關,對社評作出無根據假設表遺憾,並指「港人公眾示威將受罰」說法不正確且危言聳聽,強調《基本法》及《國安法》保障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結社和集會自由,任何操控選舉行為都不被容許。
他指出,只要效忠特區,不同意見者均可參與選舉制度,批評社評所指的「在新選舉制度下,北京要求所有人須預先接受審查」屬完全不正確,亦指煽動不投票或投白票均屬違法。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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