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於參加反修例示威後被捕,她表示在警署羈留期間,被女警強逼脫光衣服搜身,女警更以筆打向她的手及大腿間,認為是被警方蓄意凌辱。其代表律師陳惠源形容事件「不合理又無必要」,是純粹凌辱的行為。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與涉事化名為「呂小姐」的當事人出席記者會,被捕示威者呂小姐,出院後原定要上庭提堂,卻被帶去警署一間房間,被兩名女警要求脫去身上所有衣物,全裸「搜身」,她以手遮掩重要部位時,被女警用筆打手。呂小姐指,整過程其中一名女警以享受的眼神望著自己,她質疑,「被捕後是否失去了人權、失去了對女性基本尊重?」
她指出,完成約15至30分鐘全裸搜身過程後打開房門,發現有十幾名男警在門外等候,令她感到「好尷尬好難堪」。她形容,事後她陷入抑鬱,害怕在街上見到警察,但當她聽到有30位被捕人士在扣留中心被打時,決定要站出來發聲。
代表呂小姐的陳惠源律師指出,呂小姐沒有涉及任何干犯毒品的罪行,警方脫去外衣、甚至內衣的搜身,在案件中看不出有必要,認為警方只有一個理由及動機作「裸搜」,就是要凌辱示威者、報復發泄,希望警方在記者會中回應事件。
他表示,已鎖定涉事兩名女警的身份,認為她們很大機會干犯「非禮」或「串謀非禮」,或交替性「襲擊」或「串謀襲擊」罪;他表示將到警察投訴課投訴,希望可以刑事起訴該兩名女警。
而陳淑莊指出,雖然是由女警為「呂小姐」搜身,但不代表搜身程序恰當,而因為事件在警署發生,因此沒有短片證明。
警方仍未有就上述事件作回應。
《經濟通通訊社23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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