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控股(0002)首席執行官藍凌志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為了配合港府「碳中和」願景,中電未來擬逐步把煤電資產淘汰,並考慮在香港以外水域興建風力發電場,繼續加大在中國的投資,發展水力發電、太陽能發電和核能發電項目,以多元化燃料組合。
他形容實現「碳中和」如同在短短30年內拚命將過去120多年建成的發電系統,統統換成沒有碳排放的可再生能源裝機,但強調興建新基建屬長線投資,並會按建造年期攤銷投資成本,一般需時30-50年,故對電費的影響較想像中小,不及燃料價格。
中電認為在港推行海上風力發電的經濟效益和可行性已提高,將在成本管理方面進行研究,確認後就可能會在2023年向政府提交建議;假如獲批,將在截至2028年為止的下個5年發展計劃開展有關工作。
他又指,由於香港發展可再生能源受土地限制,中電樂意在地理鄰近的大灣區進一步投資,屆時電力可輸往香港。他不認為此舉是倚賴中國,只是好好地利用本港周遭的土地資源。
《經濟通通訊社12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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