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最快本月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收緊公司查冊,限制披露公司董事住址及個人的身分識別號碼。國際商會香港區會(ICC-HK)發聲明,要求港府撤回建議,指新查冊安排過於倉促和不合時宜,未有證據證實須改變現狀,如果當局推行有關建議,將削弱香港良好的營商環境,損害本港經濟持續發展,認為現時提出新查冊安排的立法建議,應予以撤回。
商會認為,新的查冊安排「無理地限制公眾取得全面的資料」,若新安排旨在保護登記冊上企業和個人的資料,當局可嘗試設法防止或懲罰懷有不道德企圖或惡意取用資料的人,而不是全面阻止公眾取得資料。
該會提到香港是一個自由經濟體系,任何人士營商,可以向政府進行商業登記。有人選擇按《公司條例》註冊業務。亦有人可能因其他理由而選擇根據該條例註冊,但在該條例下註冊後,擁有該企業的人士及/或經營者只需負上有限的責任,相反,不在此條例註冊的,則要負上無限的責任。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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