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通訊社18日專訊》據官媒報道,中證監近期擬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
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一系列規則進行修改,擬加強對超出能力分紅企
業的約束,交易所將同步修訂規範運作指引。
據報中證監擬進一步完善相關舉措,引導上市公司提高分紅水平,包括對不分紅或分紅少的
公司加強制度約束督促分紅、推動進一步優化分紅方式和節奏、讓分紅好的公司得到更多激勵,
同時加強對超出能力分紅企業的約束等;至於對於資產負債率偏高且經營現金流不足、存在持續
經營風險,但持續高比例分紅的上市公司,要求詳細披露分紅方案合理性及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
響。
報道評論指,公司分紅是否合理,既要看利潤是否真實,還要看現金從何而來,是否屬於借
錢分紅,亦要結合大股東分紅動機來看,不能將高比例分紅就等同於超出能力的分紅,即大股東
不顧企業未來發展需要而任意分紅、掏空公司。(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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