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少人多,土地資源不足,物業更是彌足珍貴,即使地產市道有起有落,但隨著人口不斷增加,各類民生、商業活動日益頻繁,大眾對住宅及工商舖物業始終有著強烈的剛性需求,對於機構及經營生意的商家而言,如財政能力應付得來的話,自置工商舖物業絕對勝過每月交租;購入工商舖物業作為自用,根本無需理會物業價格升跌,每月供款可視作營運開支的一部分,機構或營商者自置物業後,就能把精神集中在提供服務或發展本業生意之上,不用擔心業主隨時加租,又或者約滿被逼遷,有利成本控制及長遠籌劃,即使將來結束生意或業務,亦可把物業出售或租予別人,正是進退皆可。
事實上,近日工商舖交投趨旺,有不少機構及組識皆趁機入市購置物業作為自用,當中包括地監局購入柴灣東貿廣場全層、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購入新蒲崗萬廸廣場三個單位,而香港房屋協會更大手買下粉嶺全幢工廈作辦公室之用,其實對於機構乃至商業公司而言,如欲在香港作長遠發展,購入物業作自用實在是百利而無一害。
筆者從事工商舖地產代理多年,眼見不少客人,都是由租轉買,當中有一位當律師的客人,一直都是租用商廈,多年前在筆者強烈建議下,終購入一金鐘甲廈單位作為自用,之後商廈價格拾級而上,尤其這幾年的升幅更是驚人,物業已升值好幾倍,最後律師客人把物業售出,得到豐厚的獲利,提早退休過其逍遙生活,而這情況在筆者所認識的客人當中,可說是比比皆是,像地監局、教協及房協這類機構,需在香港長期運作並提供服務,自置物業肯定更有利長遠發展。《美聯工商舖行政總裁/地產代理管理協會會長 黃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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