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手戰2017
  • 房屋
    • 林鄭月娥
    • 增加綠置居,騰空公屋予基層人士
    • 在居屋之上構建港人首次置業上車盤,建立置業階梯
    • 研究優化按揭保險計劃,協助首次置業本港永久居民上車
    • 成立專責小組,尋求各種開拓土地,例如填海、發展郊野公園邊陲、舊區重建、私人發展商土地、鄉郊棕地
    • 「居屋出租試驗計劃」,讓25萬未補地價居屋業主,透過社企放租單位
    • 曾俊華
    • 落實東大嶼都會的發展,不影響郊野公園,不涉海洋生態敏感的地帶
    • 落實新界北的發展,保留小市鎮風貌
    • 以綜合規劃方式解決新界的棕地和荒置農田問題,並以更富彈性的方法處理收地、賠償和安置,加快收地過程
    • 提供誘因令舊工業區轉型為商業區
    • 增建公屋,加快重建高齡公屋屋邨,目標是為全港六成市民提供公屋作居所
    • 增加居屋供應,放寬申請居屋資格,增加白表比例,檢討居屋定價政策,協助「夾心階層」置業
    • 推動市區重建,鼓勵鄰近項目合併發展,研究由政府提供換地計劃
    • 研究興建丁屋/居屋混合發展成多層大廈或屋苑
    • 為小業主提供大廈維修保養專業支緩
    • 胡國興
    • 劃出「港人首次置業」住宅地,地契標明所建樓房只限轉售與無物業的港人,不許出租
    • 研准建高樓層丁屋,照顧丁權人士的傳統權益
    • 研究把居屋佔公營房屋的比例提升,提供更多折扣
    • 葉劉淑儀 (未能入閘)
    • 加快土地供應,研究發展接近市區的綠化地、棕地
    • 改善賣地機制,避免發展商盲目抬高地價
    • 考慮適度輸入短缺的建築勞工
    • 向置業人士提供按揭優惠
    • 居屋售價與家庭中位收入掛鉤
    • 成立土地發展局
  • 醫療
    • 林鄭月娥
    • 擴充正興建的香港中文大學醫院規模
    • 確保全數本地醫科畢業生可受聘於公營醫療系統,並獲培訓機會
    • 為臨床心理學家、言語治療師、營養師等引入註冊制度,確保專業水平
    • 曾俊華
    • 繼續優化公私營雙軌制度,加強公私營合作
    • 醫管局研究跨年度財政預算
    • 增加醫護培訓資源
    • 推動家庭醫學及基層醫療服務
    • 成立中醫院,推動中西醫協作摸式
    • 以「先易後難」的方式推動香港醫務委員會改革
    • 胡國興
    • 就醫委會改革採納6+6方案
    • 盡快檢討現時的醫療融資安排
    • 逐步增加公共醫療的經常性開支
    • 葉劉淑儀 (未能入閘)
    • 沒有相關資料
  • 政制
    • 林鄭月娥
    • 以非公務員合約形式,招聘20至30名有志於政策及項目研究、來自不同專業的青年人加入政府
    • 在「831框架」下營造有利推動政改的社會氣氛
    • 將《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第8條擴至特首
    • 曾俊華
    • 求同存異、凝聚共識,如實向中央政府反映香港各界意見,為通過政改創造有利條件
    • 重啟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程序,爭取早日實現「雙普選」
    • 胡國興
    • 將特首選舉的1200選委會變成提名委員會,由現時25萬選民擴大至100萬選民選出,並逐步遞增至300多萬
    • 葉劉淑儀 (未能入閘)
    • 在人大8.31框架下重啟政改
    • 設副政務司司長、副財政司司長
    • 吸納非建制派為「忠誠反對派」
    • 促立會修改《議事規則》阻拉布
  • 教育
    • 林鄭月娥
    • 每年增50億元經常性教育開支
    • 訂立幼師薪級表、改善中小學教師合約問題,增加3000位常額教席
    • 改善教學環境,減低不必要的行政、匯報、文書工作,為校長及教師減壓
    • 增加特殊教育支援、改善學校硬件軟件建設
    • 擱置小三全港性系統評估TSA或BCA
    • 全面檢視教育制度,並邀請教育專家,確保有關政策的制定由專業領航
    • 曾俊華
    • 重設教育署署長職位
    • 將大專生助學金及受審查貸款的申請限制降低,並將上述貸款還款額與收入掛勾
    • 投放更多資源於各教育領域
    • 消除教師同工不同酬現象,增加教師就業保障
    • 研究落實幼師薪級表
    • 全面檢討幼兒教育課程,杜絕學前教育機械式操練
    • 改進課程紓緩學童壓力,取消全港系統性評估(TSA/BCA)
    • 加強STEM教育及引入程式編寫課程
    • 將中國歷史訂為初中階段的獨立必修科,同時加入香港歷史
    • 加強技術性訓練,提升職業教育的認可地位,培育職業專才
    • 在大學自主的原則下,鼓勵大學平衡教學與學術研究,完善管理架構
    • 諮詢及檢討行政長官應否繼續出任大專院校校監
    • 胡國興
    • 取消小三TSA,評估TSA對小六及中三學生影響,研是否保留
    • 取消特首必任大學校監制
    • 葉劉淑儀 (未能入閘)
    • 改良TSA
    • 中國歷史列初中獨立必修科
    • 通識改為選修科
  • 社福
    • 林鄭月娥
    • 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 曾俊華
    • 檢討受津助非政府機構「一筆過」撥款
    • 重啟康復規劃
    • 放寬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條件
    • 修改《種族歧視條例》,支援少數族裔學習中文及入讀幼稚園
    • 為安老服務作長遠規劃,將長者院舍納入《規劃標準》
    • 增撥資源開辦安老服務人手培訓課程,成立認證機制
    • 優化「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提高津貼並增設配對基金
    • 優化「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制度
    • 開拓銀髮市場,推動智能安老
    • 設立有資產審查機制的退休保障制度
    • 優化安老按揭市場
    • 胡國興
    • 推行無需資產審查的全民退保,申請者每月可獲2500元退休金。有經濟需要的長者,資產不超過一定數目,可獲3500元退休金
    • 葉劉淑儀 (未能入閘)
    • 施三級制退休保障,無資產審查的長者每月獲1470元、資產少於21.9萬元每月獲2939元、資產少於11.2萬多元每月獲4409元
    • 取消強積金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 經濟
    • 林鄭月娥
    • 引入兩級制利得稅,首200萬元利潤的利得稅降至10%,200萬元以後的利潤會維持16.5%稅率
    • 額外扣稅:企業投資科研支出可獲寬減更多稅額,例如投資100萬可獲200萬元寬減稅項。
    • 用從港鐵收取的股息,減輕市民長途車費負擔
    • 全線港鐵列車增設Wifi
    • 增建及改善街市,增設特色墟市
    • 放寬部分工廈作非工業用途
    • 爭取與內地簽署「一帶一路」全面合作協議
    • 曾俊華
    • 發展高端物流業
    • 發展多元旅遊,吸引多元旅客群來港
    • 結合政府、業界、大學資源,推廣創新和廣用科技
    • 鼓勵科研成果商品化
    • 支援初創企業與中小企
    • 成立中小企雲端技術支援服務中心
    • 擴大政府公開數據資料,優化數據資料庫共享平台
    • 加強與「一帶一路」國家的全方位長期聯繫,開拓新市場,作重點推廣
    • 胡國興
    • 大力投放資源發展創新科研,提升現時只佔GDP 0.73%的比例
    • 葉劉淑儀 (未能入閘)
    • 制訂新產業政策,擴闊經濟架構
    • 利用一帶一路機遇尋找商機
    • 促進漁農業發展,撥10億元設基金助兩行業
  • 金融
    • 林鄭月娥
    • 研究建立聯通內地債券市場的「債券通」
    • 成立由財政司司長主持的「金融領導委員會」,提出策略性及前瞻性建議
    • 曾俊華
    • 推廣人民幣作為儲備和結算貨幣
    • 利用基建收益發長債予退休人士認購,鼓勵金融機構提供年金產品
    • 胡國興
    • 配合國家一帶一路的政策,建設提供各種金融服務,以及成為世界各地企業的集資融資平台
    • 葉劉淑儀 (未能入閘)
    • 沒有相關資料
  • 其他
    • 林鄭月娥
    • 改組中央政策組,不再參與法定機構或委員會的人事任命
    • 成立文化局和旅遊局、分拆運輸及房屋局、把土地和房屋合併為一個局
    • 檢視各部門有否因「0-1-1」開支削減方案而影響對市民提供的服務
    • 非長俸公務員退休年齡延至65歲,紀律職系人員則延長至60歲
    • 嘗試創造有利23條立法的社會環境
    • 曾俊華
    • 將《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第8條擴大適用範圍至行政長官
    • 把規劃、土地及房屋政策納入同一政策局;運輸及工務政策會由一個政策局統一處理
    • 增設文化體育局、增加體育基建、改善運動員待遇
    • 研究引入累進式利得稅和負入息稅制度
    • 整合政府各部門處理社企工作,加大推動力度
    • 鼓勵使用電動車、推行「中區電子道路收費先導計劃」、展開《第四次整體運輸研究》
    • 提升處理廢物及回收效益,推動源頭減廢
    • 研究就強積金「對沖」問題,設立種子基金,由政府牽頭投放資源,僱主每月為僱員供款。不改變「對沖」方程式
    • 盡力推行23條立法
    • 胡國興
    • 標準工時:個別行業及職級標準工時提高至每周48小時至50小時
    • 回購西隧:將所有汽車隧道注入公營機構上市,藉隧道收費合理化疏導交通
    • 23條:在政改未有共識前,不應急於落實《基本法》第23條
    • 建議就《基本法》第22條立法,確保「港人治港」不受干預,保障「兩制」
    • 葉劉淑儀 (未能入閘)
    • 23條:有責任就《基本法》23條立法
    • 成立法定的體育發展局,制訂體育發展策略
    • 收緊所有新登記車輛的排放標準至歐盟六期,改善空氣
    • 鼓勵源頭減廢,提倡支援回收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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