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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要聞
07/08/2019

8.3旺角遊行 兩人提堂獲准保釋

#逃犯條例 #非法集結 #法庭

  【晴報專訊】上周六旺角舉行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13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兩名男女日前因留院缺席聆訊,昨分別出院到庭應訊。其中18歲男學生投訴被捕時遭警方過分武力對待,男生保釋後掩面痛哭,在父親安慰下離開法院。

 

旺角遊行中被捕的18歲學生(黑衣者)獲准保釋,在家人陪同下離開法院。

 

  被告陳駿霆(18歲),報稱學生,剛完成DSE考試,被控1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於今年8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與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18歲學生投訴 警方過分武力對待

 

  代表律師在庭上投訴稱,被告前天(5日)下午3時許出院,欲找律師卻遭警方拒絕,最終前天未能上庭,期間遭警方過分武力對待。裁判官押後案件至9月30日,被告准以2,000元保釋,不得離港,晚上12時至早上6時須守宵禁令,每周六須到元朗警署報到。聆訊完畢後,被告母親因兒子被拘留逾48小時感氣憤,稱「你別認為他是暴徒,他只是走避不及」。

 

  另一名報稱助理文員的女被告蘇澄怡(22歲)昨亦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9月30日。裁判官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須守宵禁令及期間不得離港。

 

  另外,22歲運輸工曾天樂及24歲麵包師傅譚皓宇分別被控於今年8月3及4日,在黃大仙巴士站外及警署外涉襲警;兩人昨出院後提堂,暫毋須答辯,准保釋至9月30日再訊,期間須守宵禁令。

 

 

01/02/2024

23條立法,速戰速決;美西方反應,氣急敗壞

#政是有心 #23條立法 #蘋果日報 #黎智英 #張劍虹 #港聞娛樂 #逃犯條例

  香港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規定,為23條立法,是香港憲制責任。為甚麼美國和西方國家反應如此激烈?好像我們立的法是加在他們頭上一樣。

 

  但更好笑的是,她們自己有的《國家安全法》,比我們立的多、立的辣,卻反過來批評我們,說不應立法!

 

  真的奇怪,外國人在香港做生意過生活,隨便可以,你們為甚麼對23條立法那麼在意反對?香港刑事法例多的是,又不見得你關心,更談不上在意反對了。

 

23條立法已展開公眾諮詢。(政府網站圖片)

 

  說穿了,不就是妨礙了你吧。

 

  現在開審的「黎智英案」,才使大家明白如果23條立了法,真的會妨礙她們啊!

 

  只看一件事:從犯證人張劍虹是《蘋果日報》行政總裁,作供時指在2019年3月,黎智英發給他一段信息,附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於華盛頓獲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接見的相片,吩咐他將新聞做最大。

 

  黎智英還將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一短訊轉發給他,當中郭明瀚建議黎智英要把該新聞發揮到最大效果。這是甚麼意思?

 

  首先要搞清楚,一個退休高官陳方安生飛去地球另一邊,所為何事?而且見的是副總統彭斯,似乎不合常理。原來是反對當時正在諮詢的《逃犯條例》。

 

  由此已看得出,一個前美國駐港總領事,向《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建議,而黎智英非常重視,責成張劍虹等跟進,郭明瀚儼然直接介入《蘋果日報》的新聞處理。

 

  從目前披露的案情,郭明瀚在短訊表示與陳方安生的會面有良好對話,陳方安生提出要否決《逃犯條例》,他則建議她於訪美期間與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討論此事時,以此為主軸。

 

  當《逃犯條例》剛開始諮詢,香港人仍未有太多反對時,有形之手已經磨刀霍霍了。之後《蘋果日報》所做的一切一切,就正好說明一切了。

 

  怪不得一講23條立法,美西方的反應就氣急敗壞,所以立法既是刻不容緩,而且必須速戰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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