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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2019

陳同佳料今出獄 台擬派員來港押返 張建宗:勿以政治凌駕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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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晴報專訊】涉在台殺人疑犯陳同佳料今獲釋,陸委會昨午去函港府,要求同意台方今派檢警來港,確認疑犯身份及押返台灣,並要求港府提供協助。本港保安局昨至截稿前未回應台方要求,惟律政司則重申,手上只有陳洗黑錢證據,不會在無合理定罪機會下提控,亦無法律基礎延長拘留。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昨晨籲台灣不要以政治凌駕法治。

 

陳同佳在港就洗黑錢案被判囚,預計今日獲釋。

 

  台方昨午透過策進會去信港府,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強調,已多次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苦苦等待」到「最後一刻」仍未得正面回應,認為港府已明顯放棄司法管轄權,故決定「香港不審,我們來審」。邱稱,陳料今獲釋,台灣不能對其有機會逍遙法外坐視不理,促港府按早前公開承諾,對台即將赴港人員提供合法協助,將陳同佳及相關物證帶回台灣,強調台港關係密切,如本案不能圓滿解決,難以保障兩地人民的權利。

 

  台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強調,殺人是萬國公罪,望港方提供證據達至有效追訴,以免出現證據不足情況,台方專案小組隨時可到港。他未有表明,會否按陳的意願豁免其死刑,僅稱法庭會公正審理,亦會依法保障其權利。台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則稱,就陳同佳案,他不能以網上申請簽證方式到台,須提出書面申請,否則不能合法登機。

 

律政司:無合理定罪機會拒提控

 

  律政司昨晚發聲明強調按「屬地原則」,只會就全部或部分犯罪行為在港境內發生案件才有司法管轄權,亦只會在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情況下,才提出起訴。在全面考慮警方所得證據後,只有足夠證據就其洗黑錢提告,其他罪行在無充分證據下提起訴,既不負責任,也不符公義。

 

  聲明又稱,若疑犯在香港被判無罪,按「一罪不能兩審」原則,他在另一司法管轄區未必能就同一罪行再被起訴,最終可能不需負相關法律責任。另政府無法律依據可將釋囚任意繼續拘留,又批評台方斷然拒絕犯案者自首,是罔顧公義及極不負責任。

 

  張建宗昨重申,陳同佳絕不存在「被自首」或任何政治操作,台灣已對陳同佳發30年通緝令,但現不接收疑犯,是匪夷所思,希望台灣理性及實事求是處理事件,不要將簡單問題複雜化。

 

  前保安局局長、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認為,陸委會有意令港府尷尬,因陳獲釋後已是自由人,港警對他沒司法管轄權,而台警在港亦無執法權,認為只要台方容許陳入境即可處理殺人案,不必派人來港及押解;至於若台警以遊客身份來港,她稱會違反入境條例,但若雙方自行相約在禁區內見面,則是另一回事。

 

湯家驊:台人員不能作強行拘捕

 

  但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認為,即使台警來港,亦只在疑犯自願及警方陪同下,向他了解案情和確認屬自願,然後陪他上機到台,並非由監獄將他押回台,不會令港府尷尬,相關跨境合作亦屢見不鮮。

 

  身兼行會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台方建議是「無辦法之中的辦法」,但要遵守兩大原則,包括台方人員在本港無任何司法權,亦不能強行拘捕任何人,做法並非史無前例,如以往內地亦曾將在港犯案的疑犯「強力遣送」到羅湖橋,再由港方接收;由於本港與內地沒移交疑犯或司法互助安排,很多時透過非官式、非司法程序安排處理跨境犯罪。

 

 

下一頁 10月首兩周 訪港客減半 $9000萬撐旅業助吸客

10月首兩周 訪港客減半 $9000萬撐旅業助吸客

 

邱騰華期望今個財政年度推出方案。

 

  本港亂局嚇跑旅客,10月首兩周旅客量再跌一半。商經局局長邱騰華稱,正與旅議會及旅發局協商,冀短期推出方案,以鼓勵方式助業界生意回升,避免裁員潮,盼在本財政年度內以現有資源推動。業界透露當局將撥9,000萬元資助,會以實報實銷方式,獎勵推動出入境旅遊的旅行社,旅客或可以從中受惠。

 

  港府昨公布第三輪紓困商界措施,但獨缺旅遊業。邱騰華承認近月社會問題令旅遊業經營困難,旅客數字連續下跌,由7、8月下調3、4成,至本月首兩周下跌達一半,故正與旅議會及旅發局協商,避免出現裁員潮︰「旅遊業人手密集,從業員手停口停,現時方向是以鼓勵方式助業界找生意,並間接幫助其他行業。」他期望短期內能推出方案,在今個財政年度內以現有資源推動。

 

具體未公布 料現有資源撥款

 

資助將獎勵旅行社推動出入境旅遊。

 

  坊間一度盛傳港府欲向每名港人補貼120元買機票費用,及資助訪港旅客每人每晚100元酒店費用,以援助業界。但邱騰華對傳聞不置可否,僅稱有具體措施時會再講解,不希望外界有揣測。

 

  縱橫遊執行董事袁振寧稱,各旅行社昨與旅議會開會,預計港府將預備撥款9,000萬資助推廣出入境旅遊,料會使用現有資源推資助,繞過立法會撥款︰「目前業界關注資助是否劃一,是否按機票計算,以及申請補助時間等。」他坦言,以目前1,700間持牌旅行社攤分9,000萬元資助計算,即每間僅獲5萬多元,相信港府會設下申請門檻。「雖然每間旅行社最多應只有10萬、8萬元資助,但最少政府意識形態上重視業界,希望未來能有第二、第三波援助,包括港鐵商場減租等。」

 

議員透露 並非補貼買機票

 

  旅遊業立法會議員姚思榮透露,新資助會以實報實銷方法推行,以獎勵推動出入境旅遊的旅行社,但做法並非外傳的補貼機票或酒店形式,而是以減輕業界負擔為主。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促港府盡快公布細節。「本港97%的旅行社都是中小企,目前經營水深火熱;連同飲食及零售界,若旅客人數再跌,恐逾兩成中小企要倒閉。」

 

 

下一頁 政府花近$14億 補貼商用車燃料費 的士紅Van入氣每升減$1

政府花近$14億 補貼商用車燃料費 的士紅Van入氣每升減$1

 

 

  反修例示威連月未止,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宣布將推出3項紓困措施,包括為6.1萬名的士及紅色小巴司機提供為期半年,每公升石油氣1元的燃料補貼;另會豁免運輸業商用船隻檢驗費等,估計整體開支涉及20億元。但有的士司機坦言,近期營業額跌達7成,補貼小恩小惠,或未能「止咳」,認為政府應先盡快平息社會事件才是上策。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宣布,受連月來外圍經濟及社會事件衝擊,零售、餐飲及運輸業從業員生計正受影響,宣布政府將推出3項紓困措施,包括運輸業方面,提供商用車燃料補貼,司機於石油氣加氣站入氣時,每公升將會減1元,並由政府代支,稍後政府將與石油氣公司商討細節;料有多達6.1萬名的士、小巴及紅色小巴司機,以及180間公共交通營辦商及13萬名商用車主受惠,涉及開支13.65億元。

 

陳帆表示近日的士及紅色小巴司機受示威活動影響,扣除車租後生計大損。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考慮到近月路面交通受較大影響,公共交通營辦商的個別月份收入大降,當中包括的士及紅色小巴司機,扣除車租後生計大損,冀立法會議員明白業界困難,通過撥款。

 

豁免運輸業商用船隻檢驗費

 

政府將豁免運輸業商用船隻檢驗費,料6,300艘商用船隻受惠。

 

  至於綠色小巴、專營巴士及電車方面,燃油及電力開支過往以實報實銷津貼,今次將會津貼3分之1的燃料費用;而非專營巴士、商用車輛及商務船,則會提供一次性5,000元津貼;另會豁免運輸業商用船隻檢驗費,料6,300艘商用船隻受惠,涉開支1,650萬元。

 

  的士司機權益會主席譚繼光表示,近來受連串示威影響,前綫司機營業額大跌,由以往每日平均1,200元,跌近30%至不足900元一日,扣除車租等開支後收入銳減,坦言是次推出補貼或多或少有一定幫助,惟每更車所需石油氣不足30公升,變相每日僅有數十元資助,或未足以「止咳」,籲政府先盡快平息社會事件,「寧願多番啲生意,好過下下補貼」。

 

多個交通工會認為幫助不大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九龍分會主任杜燊棠亦指,由於遊客及晚上外出市民大跌,日更司機生意至少跌4至5成,夜更更暴跌至近7成,6月至今已有3成司機流失,形容業界損失慘重,補貼僅屬「一支旗」的落錶收費,幫助不大,盼政府開放更多禁區,實際支援的士司機。

 

  至於小巴方面,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理事長周國強稱,受社會運動影響,市民夜生活愈來愈少,紅色小巴生存空間也日漸縮窄,部分新界區錄得2至3成跌幅,認為補貼算「走出第一步」。

 

 

下一頁 警工會上訴得直 公眾禁查閱選民登記冊

警工會上訴得直 公眾禁查閱選民登記冊

 

上訴庭認為選民登記冊開放供公眾查閱,會增警員遭「起底」風險;圖為上屆區議會選舉。

 

  警隊員佐級協會為免警員被「起底」,入稟申請禁止選民登記冊供公眾及候選人查閱,遭法官拒絕。協會日前提出上訴,上訴庭昨頒下臨時禁制令,暫禁止供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但候選人則不受影響。

 

  上訴庭於判詞中特別提及,若正式選民登記冊中,選民的姓名連地址資料遭誤用作「起底」,將會對選民行使《基本法》26條所賦予的選舉權時造成寒蟬效應,並對選舉誠信程度造成打擊,上訴庭促政府正視問題。

 

候選人不受影響

 

  上訴庭於判詞中解釋,一旦正式選民登記冊開放供公眾查閱,擔心有人會將資料放到網上作出不法用途,此舉大大增加警務人員遭「起底」的風險。

 

  此外,上訴庭留意到現時部分獲提名的參選人已獲發正式選民登記冊,故為公平選舉起見,其他參選人亦應獲發同樣資料;上訴庭相信,現有法例足以阻嚇參選人將資料用作「起底」用途。至於公眾人士,上訴庭認為公眾查閱正式選民登記冊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要調查是否涉如種票等情況;上訴庭認為,因為參選人仍可獲相關資料,若他們發現有不當選舉行為必會舉報。

 

  上訴庭認為為了取得平衡,適當的做法是頒下臨時禁制令,藉以阻止公眾查閱同時載有選民姓名及地址的選民登記冊,直至本案審結為止。高院今早將進行指示聆訊。

 

 

下一頁 清真寺外中水炮 不滿被指示威者 印度協會前主席向警投訴

清真寺外中水炮 不滿被指示威者 印度協會前主席向警投訴

 

毛漢(中)昨與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左)及融樂會總幹事張鳳美(右)等人,到投訴警察報案中心投訴。

 

  周日尖沙咀衝突,警方水炮車曾用顏色水劑噴射清真寺及寺外人群,包括印度協會前主席毛漢褚簡寧(Mohan Chugani),特首林鄭月娥及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先後致電道歉,但毛漢不滿警方指被擊中者為示威者,昨正式向警方投訴。

 

  毛漢昨接受電台訪問,憶述周日水炮車2度向清真寺噴水,他被噴中感覺有如火燒,眼睛一度未能張開,受訪時左眼及腳部仍感脹痛。他接獲鄧炳強致電,鄧稱事件為非常不幸的意外,解釋稱警員或經驗不足,表示會跟進。

 

不接受特首及警方道歉

 

  毛漢則強調,當時寺外人群屬普通人,批評警方曾稱保護清真寺是「廢話」,而致歉同時又向外界指正門有示威者是「牛頭唔搭馬嘴」,並質疑警員欠經驗就不應駕駛,「睇到佢向住我射」,除非警方澄清射中無辜路人才接受道歉,又指受害者太多,特首只向他道歉無作用。

 

  毛漢與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及融樂會總幹事張鳳美等人,昨午到投訴警察報案中心投訴,批評警方稱驅散示威者,但噴射後未有作拘捕,質疑已違反使用指引。

 

  警方指投訴警察課已接獲投訴,會公平公正處理,現階段不評論。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昨指,若警方做得不足,現有投訴機制處理,警方一定知道誰人操作水炮車,相信很容易跟進;至於為何只探訪清真寺,他指不希望傳達政府不尊重宗教的錯誤信息,稍後將向其他受影響機構交代。另張日前回應元朗7.21襲擊時籲向前看,他解釋是盼大家給予空間監警會。

 

 

31/10/2019

假若台灣判陳同佳死刑…

#台灣殺人案 #台灣 #陳同佳 #蔡英文 #民進黨 #死刑

  目前,台港兩地仍在為如何解決陳同佳案,爭議不斷。具體內容上星期文章已有提及,不贅。我關心的,不是陳同佳甚麼時候以自行方式、還是被押解方式到台灣受審,而是擔心最終的判刑結果。

 

  台灣一定會接收陳同佳,不管他自願去台自首、還是被台灣當局押解返台,是被動還是主動,台灣肯定會接收他。若台灣不收陳同佳,實在是對台灣司法制度的一種侮辱。既然殺人案在台灣發生,棄屍地在台灣,屍體在台灣,一切殺人證據都在台灣,台灣有甚麼理由認為叫香港法院審理,這是何等荒謬!

 

  陳同佳案為蔡英文在爭取連任台灣總統選舉中,暫時取得了7至8%的領先優勢,所以操作陳同佳案,以達到政治結果,是蔡英文和民進黨不會放棄的手段。即使手段多麼醜陋,但政治就是如此醜陋,何況是民進黨!看看被判監的陳水扁,以病為由,申請保外就醫,今天竟然大搖大擺的公開活動,而花的還是瀆職得來的錢。民進黨怎樣把台灣司法制度玩弄於股掌之上,可見一斑。

 

  話說回來,相信只要蔡英文在總統選舉中勝出,她便會接收陳同佳回台受審。到時她又會說自己如何彰顯法治,堅持台灣的尊嚴了。

 

  正因為陳同佳變成了蔡英文和民進黨政府的一隻政治棋子,所以實在擔心他們不會在將來陳同佳受審這一環節中,玩弄文章。

 

  台灣是有死刑的。

 

  這亦正是很多港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時,質疑林鄭政府如何可以把疑犯,送給一個有死刑的國家受審。當時已經提及即使過了條例,特區政府也不能把陳同佳送回台灣受審,除非台灣當局同意不會判陳同佳死刑。為了釋除公眾恐慌和疑慮,特區政府才把若有機會判定死刑的一條剔除。

 

  但問題是今天,蔡英文政府和民進黨等人在陳同佳案中,不斷說要維護台灣主權,捍衛司法尊嚴時,便可意會到他們以緝捕和審理陳同佳,作為維護其台灣地位的工具。這樣就不能不考慮,他們可以為了證明台灣的司法獨立,彰顯甚麼公義而可能判處陳同佳死刑。

 

  即使陳同佳是自願回台,也不能排除台灣法院為了「尊嚴」而判陳同佳死刑。這樣的話,將帶來另一場政治風暴。

 

  當然台灣不會真的執行陳同佳死刑,只會作為政治籌碼,最後會透過上訴至終審時作出人道處理,以宣傳台灣司法制度下人性化。但期間對香港所產生的破壞力和對陳同佳的傷害性,會萬分嚴重。

 

  台灣人玩政治,可說無所不用其極;香港人,未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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