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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19

科大生墮樓仍危殆 區議員趙家賢駁回斷耳 周末3日衝突警拘325人

#科大生 #私了 #催淚煙 #危殆 #暴力衝突 #林鄭月娥 #韓正 #司法覆核

  【晴報專訊】剛過去的周末多區爆發衝突,在太古被咬甩左耳的區議員趙家賢已駁回耳朵,而於將軍澳疑避催淚煙時失足跌落停車場的科大學生仍危殆,科大校長史維曾到醫院探望受傷學生。警方稱,前日在太古城揮刀傷人的兇徒已被捕;上周五至周日共拘捕325人,年齡介乎14至54歲,涉非法集結、刑事毀壞等罪。

 

  前晚太古城1名操普通話男子,疑因政見不合揮刀斬人,趙家賢上前勸阻時被咬甩部分左耳。民主黨林卓廷昨表示,昨凌晨趙已進行手術駁回耳朵,情況穩定,但仍需留院觀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48歲持刀兇徒涉傷人罪,已被拘捕,前晚另有2人對該男子執行私刑,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而被捕。

 

兇徒涉傷人 另2男「私了」同被捕

 

1名科大生昨凌晨疑於將軍澳一停車場3樓跌落2樓,昨完成2次手術後仍危殆。(now電視截圖)

 

  此外,昨凌晨警方在將軍澳清場時,有人從高處向警方投擲雜物,警方遂向停車場高層發射催淚彈。1名科大學生疑躲避催淚煙時,由停車場3樓墮至2樓重傷,昏迷送院。據悉傷者出現腦出血,要接受第2次手術,至昨午5時仍危殆。

 

科大校長史維昨到醫院探望,至晚上現身聲援集會與科大生對話。(港台片段截圖)

 

  科大校長史維昨早到醫院探望傷者,科大指關注事件,將為同學及其家人提供一切適切援助。昨晚有科大生在校園集會聲援傷者,史維亦有現身與學生對話。謝振中表示,已派員到醫院了解,案件現交由東九龍重案組跟進,會查看閉路電視重組事件,祝傷者早日康復。

 

  有關警方前日進入多個商場執法,謝稱因有人破壞商舖和港鐵設施,因此才進入商場執法,並非為驅趕在商場聚集、唱歌人士,又指有人「搬龍門」批評警方卻不譴責暴力,形容香港「窮得只剩暴力」。

 

警記招腰斬 轉以fb直播公布資訊

 

警方記者會昨遇抗議需腰斬,其後轉以fb直播公布資訊。

 

  警方昨原定4時召開記者會交代周末的行動,但有6名記者頭盔貼有單字,組合成「查警暴止警謊」字句,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要求有關記者除下頭盔及離開,事件擾攘約20分鐘,警以記者會並非抗議的適合場所,認為記者的行為剝奪了公眾知情權,記者會最終腰斬,隨後警方改以fb直播公布資訊,謝振中對此表示遺憾。

 

  記協執委兼《立場新聞》記者陳朗昇表示,有關行動代表記協和攝記協會,抗議警方要求互相尊重,前綫警察卻針對記者噴胡椒水劑,甚至不斷有傳媒人士被捕,冀警方作出改善。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警方於上周五至周日共拘捕325人,年齡介乎14至54歲,涉非法集結、刑事毀壞等罪,共使用423發催淚彈、140發橡膠彈、11發布袋彈和23發海綿彈。醫管局發言人表示,截至昨午5時,前日共有30人受傷送院,1人危殆,2人嚴重。

 

  趙家賢已報名參加太古城西區議會選舉,同區另一候選人為經民聯的丁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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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正明晤林鄭 劉兆佳:或換港管治班子

 

劉兆佳

 

  政壇近期屢傳特首將會換人,特首林鄭月娥明日(6日)與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會晤備受矚目。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稱,相信中央短期內不會換特首,但不排除林鄭管治班子或行會將撤換2、3人。有時事評論員稱,現階段韓正「必撑」林鄭以收拾亂局,惟會否「撑到底」仍是未知之數。

 

  特首林鄭月娥明日將在北京與主管港澳事務的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會晤,為6月起反修例事件後二人首度公開會面。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稱,相信中央現階段不會撤換特首,以免引起外界揣測,覺得中央向壓力屈服,不過不排除會換林鄭管治班子或行政會議成員。他估計,為保持穩定,中央或會撤換當中2、3人。他又稱,按《基本法》規定,中央任免特區官員不一定要由特首提名或建議,若中央感到官員表現欠佳,可主動免除其職務,而且不一定需要特首同意。

 

  另外,有傳媒引述接近北京消息人士稱,因明年是改選立法會關鍵期,中央不太可能闢出「選委會選舉」、「特首選舉」及「立會選舉」三條戰綫,相信韓正借會面澄清傳聞的機會較大。

 

劉銳紹:須靠林鄭收拾爛攤子

 

  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表示,韓正現時與林鄭會面必然會表達對她的支持︰「中央目前對香港的立場轉硬,需透過林鄭執行指示,加上現時本港爛攤子亦需靠林鄭收拾,但中央會否撑到底仍是未知之數。」

 

  劉銳紹續說,中央決策特色是「單向」及「鐘擺效應」︰「中央高層決定後,政策就由下方執行;而且決策前會有多個選擇方案,在決定前無人能知悉鐘擺最終停在何處,像當年前特首梁振英原本有意競逐連任亦是突然叫停。」他又謂,林鄭若如傳聞在明年3月被撤換,距今尚有5個月時間,局勢變化難測,加上餘下任期較短,亦難找人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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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手令涉私隱 右眼受傷少女︰有權反對 警質疑少女圖阻調查

 

案件昨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8.11於尖沙咀右眼受傷的少女K,早前就警方以手令向醫院取得其醫療報告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開審時,K一方指她有權就手令提出反對,因此警方應向她提供手令內容;警方則質疑K藉此拖延警方調查。

 

  代表K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昨陳詞時指出,K的醫療報告涉及其私隱,因此K有權知悉警方用以索取其醫療報告的手令內容,而且有權提出反對,當裁判官知悉涉案人士一方的說法,而非只聽到警方單方面說話的話,這或會影響裁判官的判斷。

 

質疑警無必要保密手令

 

  法官質疑彭是否認為在所有案件中,警方在執行手令前都要先通知涉案人士?彭認為是,因當手令侵犯涉案人士的私隱時,他們應有權利反對,並只可向法庭提出申請,否則會被控阻差辦公。

 

  彭又稱,若K被警方視為疑犯,讓她知悉手令內容並不會影響警方調查,因為她不可能改變自己的身體狀況,而如果她並非疑犯,警方對這件事的調查亦非秘密,所有人都知道當日尖沙咀發生何事,若疑犯要潛逃的話早已潛逃,警方根本沒有必要將手令保密。

 

  代表警務處處長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於庭上回應稱,法律已有完善制度針對侵犯他人權利的手令,即法律訂明只有司法人員才有權批出手令,因此所有手令均經過獨立司法人員的審查,上述機制已保障涉案人士的權利不受侵犯。

 

警︰有足夠理據索取報告

 

  莫又稱早於9月2日K去信醫院時,有關手令的條文已向K披露,且足以讓K展開司法程序,K當時亦知道醫院尚未向警方交出醫療報告,質疑K當時多次聲稱會採取法律行動,卻遲遲未提出任何申請,直指K是以煙幕拖延警方調查。至於K是否疑犯,莫則稱本案涉及的不單是一個非法集結,而是有人襲擊警察,K當時身處現場及戴有裝備,警方仍在調查當時發生何事、有甚麼人牽涉在內,因此警方有足夠理據取得K的醫療報告作調查,尤其K身份對調查更為重要,現時難以指出K是否疑犯。法官聽罷陳詞後押後判決。

 

 

11/12/2019

物業代理最怕客戶「私了」

#樓市 #買樓 #物業代理 #佣金 #私了 #物業投資者

  因《逃犯條例》出現的社運已經超過六個月,不但不能夠解決,而且愈演愈烈,不少人被政見不同的人「私了」,當大家聽到「私了」這兩個字,大多數不以為意,以為他們講掂數私下解決,這真的是一個美麗誤會。「私了」其實是非常驚心動魄,真正的意思是執行私刑,這個情況出現次數最多應該是美國解放黑奴之後,白人不時以白罩蒙頭來向黑人執行私刑,我們小時熟悉的3K黨就是指那些白人,大家又千祈唔好以為黑人不會執行私刑,不過就沒有白人那麼多,大約1比3,已經沒有聽到執行私刑這個用詞,想不到在文明的香港竟然再次出現,但就用上了一非常好聽的名字「私了」。

 

  有老友話我做了物業投資者,如果唔用物業代理,買賣由雙方私下搞掂,應該可以慳回不少金錢。老友唔知道做物業投資者首要條件,就是儘可能的話,都唔好與對方「私了」,否則,要買的時候就沒有物業代理提供優質筍盤,要賣的時候就唔會搵到買家,佣金是不能夠慳。雖然一般人覺得佣金是很多錢,物業代理只不過是舉手之勞,根本不值得付佣金給他們,如果有這些想法,就千祈唔好做物業投資者,佣金雖然是很高,但相比樓價亦只不過是一兩個%,唔畀佣可能會買貴或者賣平10%以上。物業投資者一般來說都不會「私了」,但那些只買一個單位的買家就有可能,畢竟1%樓價佣金對他們來說是很巨大,可以唔畀就唔畀,所以,物業代理要求那些買家預先簽訂睇樓紙,就是提防他們「私了」。

 

  一般物業投資者不會傾向與相熟的買家或者賣家「私了」,因為這是與對方直接對賭,總有一方是贏家,一方是輸家,以後大家再見面時都會面左左,除非,物業代理做不到他們的要求,或者物業代理早已有買家或者賣家,而不落力去做,在這個情況下他們唯有「私了」,而物業代理亦心知肚明客戶點解會自己「私了」,大多數都不會向他們追收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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