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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要聞
02/07/2020

警反對七一照上街,堵路、襲警、縱火拘370人

#襲警 #縱火 #堵路 #國安法 #港區國安法 #七一遊行 #張曉明 #林鄭月娥 #鄭若驊 #BNO

 

  【晴報專訊】民陣原定發起的七一遊行遭警方反對,但昨日仍有大批市民在銅鑼灣至炮台山一帶集結及遊行,有參與者雖對《港區國安法》感恐懼,但相信昨日並非香港人最後一次遊行,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多次發射胡椒球彈、發射水炮及催淚彈等驅散人群,有示威人士焚燒雜物堵路及襲警,截至晚上10時警方拘捕約370人,包括民主黨尹兆堅、人民力量陳志全。

 

警方昨晚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外,拘捕多人。 

 

昨多處有示威者焚燒雜物堵路。

 

  警方否決7.1民陣遊行後,網民發起昨午2時在銅鑼灣東角道集合,遊行至中環遮打道。昨午12時許,已有數百人在銅鑼灣聚集,有人高舉「五大訴求」、「反對國安法」等橫額,以及涉及港獨的旗幟。多個團體及政黨則設街站籌款,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人亦有在場。20多歲的陳先生稱,就算實施《港區國安法》也不能擔心,反修例運動前曾考慮出國留學,但現時打消念頭,希望與香港一直走到最後。63歲的林先生則說,今次是第4次參與七一遊行,他坦言對《港區國安法》感恐懼,故不敢展示可能觸犯法例的標語。而首次參與七一遊行的20歲情侶認為,港人不會因為遭打壓而不發聲,相信這不是港人最後一次遊行。

 

多名民主派人士被捕

 

  昨午1時許,大批人士聚集在銅鑼灣及高叫口號,逾百名警員戒備,並向在場人士舉起藍旗,警告他們正進行非法集結,期間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嘗試上前與警察理論,遭警員施放胡椒噴霧並制服帶走,警員再拉起封鎖線,港鐵銅鑼灣站部分出口需暫時封閉。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在fb發帖文,稱他及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捕。

 

  惟遊行人士未有散去,更走出軒尼詩道馬路,佔據多條行車線,由鵝頸橋向灣仔方向前進。警方封鎖銅鑼灣至炮台山一帶,多次高舉藍旗、黑旗及紫旗,3時許警方在灣仔發射水炮驅趕人群。同時,一批黑衣人在中央圖書館對開的高士威道築起傘陣,並在馬路放置雜物,亦有人在灣仔修頓球場對出以雜物堵路,有欄杆起火。速龍小隊一度在銅鑼灣維園外發射多發胡椒球彈,並制服多人。至下午5時許,速龍小隊在銅鑼灣利舞臺外施放手擲式催淚彈,另有示威者在英皇道天后站對出堵路,警方兩度向在場記者發射水炮,要求記者離開。

 

  至黃昏近7時,仍有遊行人士在銅鑼灣聚集,一批黑衣人以磚頭、鐵枝等雜物堵塞波斯富街,又有人將堆有紙皮的手推車推出利舞臺對開的禮頓道焚燒,更有人向已落閘的西餅店縱火,速龍小隊趕至滅火;逾百名警員封鎖附近一帶,並拘捕多人,其後再在時代廣外舉藍旗警告在場人士立即離開,更一度進入商場內發射胡椒球彈,商場即時關閉。

 

  警方表示,截至晚上10時共拘捕約370人,分別涉嫌非法集結、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瘋狂駕駛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等。

 

示威者利器傷警搶犯警方:追查到底

 

有警員被示威者以利器襲擊,其左肩受傷流血。(警方圖片)

 

  警方表示,昨午約4時,一名警員在銅鑼灣高士威道近興發街進行拘捕行動時,嘗試制服一名疑犯,遇到其強烈反抗,四周亦有多名暴徒不斷以利器及雨傘插向他,向他投擲磚頭等硬物及拳打他,甚至公然搶犯,該疑犯及該批暴徒最終逃脫,警員左肩受傷流血,警方強調必追查到底。

 

  另外,警方批評有網媒顛倒是非,指當時暴徒手持短刀,並非一名「市民」,而是一名罪犯,該批施襲者的行為並非「擊退」防暴警員,而是公然「搶犯」、襲擊警員的犯罪行為。

 

下一頁 條例下3情況移交中央 張曉明︰執行內地法 出現機會極小 林鄭︰保萬無一失

條例下3情況移交中央 張曉明︰執行內地法 出現機會極小 林鄭︰保萬無一失

 

  《港區國安法》前晚生效,條文訂明駐港國安公署可在3個特定情況行使管轄權,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昨稱,安排是考慮到中港法制不同,由內地執行香港法律並不可行,故由兩地部門各自「一條龍」執法及檢控。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此安排是為了「萬無一失」,但出現機會極小。被問到會否有人因此被判死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稱,情況已非港府可干涉。

 

  《港區國安法》第55條訂明,駐港國安公署可在3個特定情況下行使管轄權。外界關注,疑犯會否因此被送交內地審判,張曉明昨未明言會否移交,但稱在有關情況下,會由公署執法,及內地指定機關負責檢控及審判,是考慮兩地法制不同,由香港執行內地法律或由內地執行香港法律都不可行,易成衝突和混亂。在目前安排下,將由中央及特區兩支隊伍各自「一條龍」工作。

 

  至於何時由中央出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若香港執法部門被人高度滲透,香港便無能力處理國安案件,情況如「電影橋段」,是「萬中無一」。他透露警務處已成立國家安全處,目前正物色主管,該處獲授權下有權截聽通訊。

 

會否死刑 鄭若驊:港府不能干涉

 

林鄭月娥稱由國家層面立法,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左為鄭若驊,右為李家超。

 

  林鄭月娥補充,中央立法是要萬無一失,但出現此情況機會極小。她又稱,今次由國家層面立法,原因「大家心知肚明」,除因去年6月至今情況令中央「忍無可忍」,過去立法會審議《國歌法》耗時18個月,有議員刻意阻撓亦是「大家有眼睇到」。被問到移送中央會否被判死刑,鄭若驊稱,情況由內地司法管轄,非香港政府能干涉。

 

  對《港區國安法》引起外國制裁,張曉明批評是「強盜邏輯」,強調立法是中國內政,更以廣東話質疑「有無搞錯?關你咩事」,又稱「我們也不是嚇大的,中國人看別人臉色、仰人鼻息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警告美國「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又稱若要搞一國一制,就不必大費周章另立新法,強調無人比中國更珍惜一國兩制。

 

  至於《基本法》23條立法是否仍繼續,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稱,《港區國安法》不能取代23條,且23條規定也包括「完善相關法律」。林鄭亦強調,本港有責任就23條立法。

 

  對外界批評由特首指定法官列表,將影響本港司法獨立,沈指,《基本法》第63條和第85條保障本港司法獨立,法官獨立行使審判權,而有關安排是有利統一裁判標準。

 

大律師公會 倡實施時符基本法

 

  大律師公會昨晚發聲明,憂法例侵蝕高度自治、損害司法獨立及港人基本自由權利,有機會損害言論自由或限制傳媒批評政府,部分罪行定義模糊,且容許部分案件在內地審訊,難確保被告權利及獲得公平審訊,要求特首確保實施法例時,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案要求。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認為,法例比原先估計「更辣」,甚至已為《基本法》釋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形容,內地人員可來港執法,且資料屬機密,形容法例生效後,一國兩制已「完結」。

 

張:有人聽到立法 即撕移民表格

 

  外界質疑,人大常委會一直未公開草案條文,沈春耀昨稱,《立法法》第37條規定,委員長會議可決定不公開條文,考慮今次法律有其特殊及敏感情況,會議決定不公開草案來徵詢意見,但強調有從多種渠道聽取意見,過程完全符合國家立法程序;在短短個多月時間就完成立法,亦顯示本港有廣泛立法呼聲,反映各族人民包括香港同胞的意志和心願。

 

  張曉明則稱,香港現時有移民潮,是因「黑暴」而看不到出路,有立法會議員曾向他表示,其朋友原先申請移民新加坡,一聽到立法消息就當場把表格撕掉,更激動地表示「香港有救了」。

 

 

下一頁 遊行展標語旗幟 10人違國安法被捕 警首用紫旗作警告

遊行展標語旗幟 10人違國安法被捕 警首用紫旗作警告

 

警方首次展示紫旗,警告在場人士或違《港區國安法》,昨10人涉違反條例被捕。

 

  《港區國安法》正式生效翌日,網民昨在港島區發起遊行,有人高喊及展示涉及港獨的口號及標語,逾百名警員嚴陣以待,更首次展示紫旗警告在場人士有機會干犯《港區國安法》。截至昨晚10時,警方共拘捕10人涉違《港區國安法》。

 

插「光復」旗鐵騎撞傷3警

 

  昨中午時分,已有數百人在銅鑼灣聚集,有人高舉「反對國安法」、「香港獨立」等橫額及旗幟,亦有人叫喊「香港獨立,唯一出路」口號,警方多次舉紫旗警告。至1時許,在銅鑼灣百德新街,警方於一名男子身上搜獲一幅寫有「香港獨立」旗幟;下午4時許,警方再在東角道拘捕一名展示「香港獨立」標語的女子,兩人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到下午近3時半,一名23歲男子駕駛的電單車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並撞向警方防線,最終該男子被警截停制服。警方表示,事件造成3名警員受傷。

 

  警方指,已向集結群眾舉起紫旗及多次警告,明確指出叫喊相關口號,可能構成違反《港區國安法》。截至昨晚10時,共6男4女涉嫌違法被捕。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不論涉甚麽行為,只要警員合理相信有人違法便可作拘捕、調查及搜證,證據足夠便會檢控。對中央指只「針對極少數人」,為何立即拘捕,他稱港府日後會加強教育,令港人明白維護國安是全民責任,令犯法者逐步減少至少數,甚至「零拘捕」。

 

有人揮舞港獨旗 港府譴責

 

  特首林鄭月娥指,不會預計未來有多少人被捕,但相信絕大部人都愛國愛港,不會違法。

 

  港府回應指,昨有人藏有和揮舞港獨旗幟等,涉煽動或教唆他人分裂國家,違反《港區國安法》,公然挑戰中央和港府底線,對此作出嚴正譴責。

 

下一頁 喊「光復」 引發憎恨政府 議會拉布 鄭若驊:違法否視乎整體行為

喊「光復」 引發憎恨政府 議會拉布 鄭若驊:違法否視乎整體行為

 

鄭若驊

 

  市民對剛生效的《港區國安法》條文,仍存在不少疑問,包括喊甚麼口號會違法、議會拉布是否干擾港府運作、咒罵政府是否等同「引發憎恨」等。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表示,條文需「前前後後一概而論」,需配合整個場景,不能單憑一事一物判斷有否犯法。但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昨舉例指,造謠指「831太子站內打死人」已是引發仇恨的違法行為。

 

去年8.31太子站事件遭質疑「打死人」,張曉明引此例子指造謠引起仇恨政府屬違法。

 

  對《港區國安法》29條列明通過「非法手段」引發憎恨中央或港府屬違法,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昨指,條文是「照抄」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第10條,但一般憎恨並非違法,只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才可能構成犯罪,如造謠引起社會仇恨政府,「像去年有人宣稱太子站有打死人事件。」但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其後指,解釋條文不可只看「引發憎恨」,需結合為外國竊取刺探國家機密、接受外國指使和資助等前提,需整條解讀,視乎整體行為前後「一概而論」。

 

反立法者會否DQ 張曉明:要認真研究

 

《港區國安法》生效下,昨日仍有不少示威者揮舞展示「港獨」及「光復」旗幟。

 

  至於喊「光復香港」等口號或揮舞港獨旗幟是否違法,鄭認為要「整件事看」,視乎客觀上是否顛覆國家政權,證據能否證明其犯罪意圖,而非單看單口號是否犯罪。

 

  對立法會選舉參選人會否因反對國安法而被取消資格(DQ),張曉明認為想得「太功利、太短視」,但承認反對立法是否要DQ是「要認真研究問題」。他引述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指「回歸後可罵共產黨,但不能化為行動」,反對派長期存在前提是不能突破底線。特首林鄭月娥則補充,DQ與否要由選舉主任決定,不可簡單判斷。鄭若驊指條文未言DQ時限,但干犯《國安法》是極嚴重罪行,是否永久喪失參選資格,她說可視作「終身」。

 

  對議會拉布有無違法,鄭若驊指《國安法》22條中干擾政府機關職能的前提,是要採用武力、威脅動武等非法手段,且旨在顛覆國家才算犯罪。

 

  記者採訪港獨派且管有採訪資料又是否違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現行法例已要求持有資料者要回答警方問題及提交資料,《國安法》只是有權力延伸。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指,《國安法》下僅涉暴力、港獨等言論受限制,揮港獨旗確有灰色地帶,叫口號或舉標語不算違法,惟重點是行為是否有組織、策劃及實施分裂國家。他認為拉布不是非法手段,除非威脅用武力等才算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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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重申外國無權干涉內政 英准持BNO港人 最快6年可入籍

 

  《港區國安法》引起多國關注,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指北京將香港變作「一國一制」,預告美國將有新一輪反制措施。英國首相約翰遜指,《港區國安法》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表明若中國堅持強推,會向持BNO資格者提供「到英新途徑」。英國外相藍韜文補充,將予BNO持有人5年有限工作許可,之後可申請定居,獲批後1年能申請公民身份。外交部反駁,國安法是中國內政,外國無權干涉。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發聲明,稱香港經歷悲的一天,批評北京扼殺香港自由,將香港變成「一國一制」,《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已成「空話」,亦暴露出中國最恐懼人民的自由意志和自由思想,警告美國將有新一輪反制措施,包括根據總統特朗普指示終止香港享特殊待遇政策。

 

  英國首相約翰遜發聲明摘《港區國安法》明顯且嚴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亦與《基本法》有直接衝突,損高度自治,及聲明保障的自由和權利。他指若中方堅持推行《港區國安法》,將為持BNO資格者提供到英新途徑。

 

美︰將終止對港特殊待遇政策

 

  英外相藍韜文指,將予BNO持有人5年有限停留許可,持有人可工作或讀書,停留滿5年即可申請定居,再過12個月即可申請公民身份;BNO持有人及他們通常在港居住的家庭受養人都可受惠,且不設人數上限,內政部亦會簡化申請流程。

 

  另歐盟、澳洲和加拿大等27國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聲明,斥《港區國安法》損害一國兩制,明顯影響人權,促北京和港府重新考慮。歐盟擔憂《港區國安法》嚴重損害香港高度自治,對司法獨立和法治有不利影響。德外長馬斯補充,立法會影響中國與歐盟關係。

 

趙立堅批蓬佩奧詆毀中方

 

趙立堅

 

  英國及加拿大亦更新旅遊警示,英方指非香港居民觸犯《港區國安法》被捕或被遣送風險升高,促國民遠離示威抗議;加國則提醒國民,訪港有較大機會被任意拘留或引渡至中國。在台灣,蔡英文總統指《港區國安法》強行通過,證明一國兩制不可行。

 

  北京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指重申《港區國安法》立法問題屬中國內政,外國無權干涉。趙又批評,蓬佩奧之流靠「撒謊」詆毀中共,意圖割斷黨與中國人民的「血肉聯繫」,是在做白日夢。

 

 

15/07/2021

仲乜啫,都道咗歉啦!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 #港大 #強烈讉責 #恐怖主義 #國安法 #襲警 #港大學生會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先發聲明深切悼念襲警恐怖份子,發現出了大事,硬著頭皮走出來鞠躬道歉。問題是心不甘、情不願,背後搞小動作,又穿黑色黃字T恤、又刻意把馬丁路德金名句置於T恤背後,暗喻政府愚蠢無知,又挑在午夜後1時出來道歉(喻5大訴求,缺一不可)。

 

  不但建制派憤怒,連北京也不收貨。但連日仍有很多泛民的支持者「保駕護航」,說大學生做錯事,又認了錯,應該告一段落。事件雖然未知如何發展,但可以預計,只會向壞的方向走。

 

  先是星期二特首林鄭月娥說為港大這麼多學生做出如此行為感到羞愧,並直言大學當局應該繼續採取行動,亦同意執法機關跟進。

 

  下午港大立即發聲明,再次強烈讉責港大學生會評議會公然美化暴力的嚴重不當行為,並即時宣布不再承認港大學生會(作為獨立註冊社團)在校內的角色;並同時按大學程序,嚴肅調查事件;又指會根據調查結果,或對涉事學生作進一步處理。

 

(iStock)

 

  有人企圖殺警,然後自殺,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竟然「感謝」他,並深切悼念;這是大是大非的事,道歉若是真心,情有可原;但不甘心,還另有企圖,則罪無可恕。

 

  但竟然在不少電台蜂煙節目中,不管主持和被訪者,不正視暴力襲擊事件的是非對錯,而把視線轉移到港大不承認港大學生會的事來,甚至有大學講師說甚麼「同意學生會評議會通過涉事議案是不恰當及錯誤,但反問是否因現屆學生做錯,港大便要否決多年以來建立的學生會制度」。這不是「救」學生,而是「害」他們,以為自己犯的錯小,受的罰大。

 

  近年港大學生會的行為表現如何,相信大家有目共睹,不贅。不如看看泛民祟尚的西方國家如何處理類似行為。

 

  2021年初美國國會山莊暴亂後,激進組織「驕傲男孩」被指為煽動者之一。即使組織從沒在加拿大搞事,但加拿大政府也把他們列為恐怖主義組織,拒絕入境。不入境,小事。

 

  2015年,美國男子麥克在網上悼念「恐怖大亨」拉登,還公開了擊殺拉登突擊隊隊員名單,結果怎樣?他被判煽動暴力犯罪成立,監禁20年。對,20年。其中一項罪名只是網上悼念,即使美國的「言論自由」也容不下,判20年,不是小事吧。

 

  還記得同年法國《查理周刊》事件嗎?雜誌的巴黎辦事處遭恐襲,槍手被警方擊斃,後有50多人被指「美化恐怖主義」或「發佈威脅言論」而被捕,最終被判刑。

 

  兩年後年英國曼徹斯特發生自殺式炸彈襲擊,英國男子阿夫斯基在社交網站揚言要報復伊斯蘭人,最終被控「發表意圖煽動宗教仇恨」罪名。他自辯酒後胡言,但法官不同意,認為可能有上千人看過帖文,不排除有人受影響,最後判他監禁1年。

 

  從這幾件西方案例看,任何人公開為恐怖主義行為辯解,即屬犯罪,而為恐怖主義行為辯解,例如「合理化或美化有關行為」、「正面評價事件」、「為犯案者辯解」均可被視為恐怖主義行為辯解,那可是天下大事。

 

  可是,仍有不少為學生開脫的人說他們都道了歉,就好像做錯事,道歉便沒事了。如果一個人走路不小心撞到人,說一聲「不好意思,對不起」,是可以了事的。但萬一個司機不小心撞死人,是否可以就說一聲「不好意思,對不起」便了事?他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錯有大小,絕不能說道了歉便等於沒事。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報章撰文,引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直言襲擊警察是恐怖主義行為。她又針對為犯案者辯解,是「宣揚」恐怖主義;而《港區國安法》明文禁止「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意思是這不是侵犯言論自由。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的行為覆水難收,只是他們和他們的支持者不明白形勢比人強,今時今日權力已轉向,愈死撐,就愈死得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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