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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2021

2019起數十文章籲制裁 《蘋果》5高層涉違國安法被捕 買報紙是否違法要看意圖

#蘋果日報 #國安法 #李家超 #制裁文章 #凍結資產

  【晴報專訊】《蘋果日報》高層涉違國安法惹外界關注,市民日後買報紙或轉發報道等會否有機會誤墮法網,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無正面回應,僅稱要視乎行為的意圖,但籲勿與罪犯「同流合污」。身兼行會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公眾毋須杯弓蛇影。

 

  但有法律界人士稱市民若明知報章涉國安罪行,仍堅持買報紙支持,有機會違法。

 

李家超昨呼籲市民,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切割」。

 

  李家超昨呼籲,市民勿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同流合污」,否則會付上沉重代價,建議與罪犯「切割」,以免後悔莫及。但對於市民買報紙或買相關股票會否同樣違國安法,他稱,若其目的或意圖並非危害國家安全,其行為就不受法律規管。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亦被問到,市民轉發相關文章會否同樣違法,他亦稱要視乎轉發意圖,但呼籲「唔好招惹嫌疑畀自己」。

 

湯家驊:公眾毋須杯弓蛇影

 

  湯家驊則表示,暫時無留意到香港有任何傳媒,其運作或出版的唯一目的為危害國家安全,故任何人購買有關報章,都無可能構成犯法,認為公眾毋須杯弓蛇影。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市民一般情況買《蘋果日報》,例如「因為佢馬經貼得準,影女明星影得靚」,此一情況就難言涉犯罪。

 

陸偉雄:明知涉國安罪仍支持或違法

 

  但陸偉雄指,若明知有文章或報道涉國安法罪行,仍購買支持以避免報章「摺埋」,或轉發文章並表明認同,有機會涉違法。他稱,目前尚未有《香港國安法》案件開始正審,不少法律原則有待法庭判決去釐清,「無專家可一口咬定點樣係無事」,建議市民要小心行事,可能涉犯罪的行為應三思。他又認為記者若能持平報道,例如不止報道單一聲音或理性比較不同意見,「出事機會細」。

 

  自稱壹傳媒小股東的前特首梁振英在fb帖文指,港人享有極大自由,亦負同樣大的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等,確保香港不成為外部勢力針對國家的橋頭堡。

 

NEA︰冀公開透明處理 釋各界疑慮

 

大批記者昨在壹傳媒大樓外採訪警方行動

 

  對於警方昨日的行動,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NEA)稱,事件引起業界廣泛關注,當局須以公開透明方式處理,以釋各界疑慮。

 

  NEA聲明重申新聞編採、報道及言論自由是香港的重要基石,不容損害或削弱,促政府及社會各界維護及珍惜,但強調新聞工作者必須守法,堅守專業,作公平公正及事實報道。

 

  此外,記協及壹傳媒工會等8個傳媒組織昨發聯合聲明稱感震驚、不安,特別是行動比去年8月的一次規模更大,更直接針對出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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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起數十文章籲制裁 《蘋果》5高層涉違國安法被捕

 

  繼去年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及搜查將軍澳壹傳媒大樓後,警方國安處昨拘捕《蘋果日報》5名高層,並到大樓檢走新聞材料、多部電腦主機及硬碟等,又凍結其3間公司共1,800萬資產,指該報自2019年刊登數十篇文章籲制裁中港,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違《香港國安法》。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行動針對有人涉利用新聞工作為工具,危害國家安全,與一般正常新聞工作無關。

 

  警方國安處、刑事部及機動部隊約500人,昨晨6時起展開行動,拘捕《蘋果》4男1女高層(見附表),介乎47至63歲,涉違《香港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分別被帶往多間警署,並先後被帶返壹傳媒大樓搜證;據報,副社長陳沛敏住所曾被警方破門進入搜查,並帶走2部手提電腦及1部平板電腦。

 

凍結3公司共1800萬資產

 

  壹傳媒(0282)昨開市前停牌,及至早上7時許,大批警員到達將軍澳壹傳媒大樓,警員指現場正搜證,禁止記者拍攝及返回工作崗位,員工只能離開或到5樓餐廳位置,不能進入其他範圍。據悉,警員曾查閱編採部多部電腦,並翻查文件及抽屜,檢走逾40部電腦,內有大量新聞材料。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2019年至今《蘋果》有數十篇網上及實體中英文文章,內容涉呼籲外國制裁中港,有強烈證據顯示文章屬整體計劃重點,提供口實予外國制裁,而被捕者身居要職,故責無旁貸,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並凍結蘋果日報、蘋果印刷及AD INTERNET LIMITED三間公司共1,800萬資產。消息指,其7間銀行戶口被凍結。李指該大樓成罪案現場,故安排員工到休息區,以確保搜證不受干預,而警員持法庭手令,容許檢取相關新聞材料及電子器材。

 

  消息指,警方要求《蘋果》限時內移除相關文章。至於為何在2019年、即國安法生效前文章亦違法,李桂華指,這是實際情況,檢控時會再與律政司商討,並指相關行為在國安法生效後亦有維持。

 

李家超:利用新聞工作為工具

 

  李家超表示,被捕者涉利用新聞工作為工具,作危害國安行為,有別於一般正常新聞工作,其他新聞工作者應避免扯上關係。對涉事文章的性質,他指,對警方調查有信心,但因證據或會呈堂,現不宜披露細節。他指,合法新聞工作可自由進行,警方不會對其他傳媒採取行動,但警告若嘗試用新聞工作為保護傘犯法定嚴厲打擊,並將追究公司內外涉參與、協助、教唆及資助危害國安者。對行動是否要令《蘋果》七一前停刊,他指,運作與否由公司決定,但除非得他批准,否則不能動用凍結資產。

 

  中聯辦發聲明,堅定支持港府及警方嚴格執法,指任何權利自由非無邊界,而新聞自由並非違法行為的「擋箭牌」,任何人違反國安法及有關法律均會受制裁。

 

  《蘋果》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昨表示,不清楚檢走物品對編採工作的影響,但會盡力讓《蘋果》如常出版,今並加印至50萬份。

 

01/02/2024

23條立法,速戰速決;美西方反應,氣急敗壞

#政是有心 #23條立法 #蘋果日報 #黎智英 #張劍虹 #港聞娛樂 #逃犯條例

  香港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規定,為23條立法,是香港憲制責任。為甚麼美國和西方國家反應如此激烈?好像我們立的法是加在他們頭上一樣。

 

  但更好笑的是,她們自己有的《國家安全法》,比我們立的多、立的辣,卻反過來批評我們,說不應立法!

 

  真的奇怪,外國人在香港做生意過生活,隨便可以,你們為甚麼對23條立法那麼在意反對?香港刑事法例多的是,又不見得你關心,更談不上在意反對了。

 

23條立法已展開公眾諮詢。(政府網站圖片)

 

  說穿了,不就是妨礙了你吧。

 

  現在開審的「黎智英案」,才使大家明白如果23條立了法,真的會妨礙她們啊!

 

  只看一件事:從犯證人張劍虹是《蘋果日報》行政總裁,作供時指在2019年3月,黎智英發給他一段信息,附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於華盛頓獲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接見的相片,吩咐他將新聞做最大。

 

  黎智英還將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一短訊轉發給他,當中郭明瀚建議黎智英要把該新聞發揮到最大效果。這是甚麼意思?

 

  首先要搞清楚,一個退休高官陳方安生飛去地球另一邊,所為何事?而且見的是副總統彭斯,似乎不合常理。原來是反對當時正在諮詢的《逃犯條例》。

 

  由此已看得出,一個前美國駐港總領事,向《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建議,而黎智英非常重視,責成張劍虹等跟進,郭明瀚儼然直接介入《蘋果日報》的新聞處理。

 

  從目前披露的案情,郭明瀚在短訊表示與陳方安生的會面有良好對話,陳方安生提出要否決《逃犯條例》,他則建議她於訪美期間與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討論此事時,以此為主軸。

 

  當《逃犯條例》剛開始諮詢,香港人仍未有太多反對時,有形之手已經磨刀霍霍了。之後《蘋果日報》所做的一切一切,就正好說明一切了。

 

  怪不得一講23條立法,美西方的反應就氣急敗壞,所以立法既是刻不容緩,而且必須速戰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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