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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歸政傳
06/05/2019

一文睇晒《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主持爭議時序

#逃犯條例 #容海恩 #立法會 #追劇

  《逃犯條例》修訂爭議不斷,個法案委員會以為會照「阿爺」劇本,嘈嘈下就會過,點知亦都風波處處噃,劇情日日有新進展,全部都「史無前例」!這邊廂有個本來要開但「被取消」的會開咗;那邊廂星期六就會有個原本不存在嘅會「被召開」,兩個會又其實係同一個會?真係睇到人頭暈眼花。唔駛驚,Jenny喺會議廳(個記者席)!知道大家貴人事忙,所以整理咗個Timeline幫大家「追劇」。

 

 

容海恩突然衝入會議室,手持「這個不是會議」紙牌抗議,成為唯一一個「參加」會議嘅建制派。

 

  一切由《逃犯(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召開講起……

 

4月17日

 

  08:5-10:45 由最資深的涂謹申主持第一次會議,民主派提出規程問題,討論了兩個小時仍未選出主席,工聯會郭偉強斥涂謹申「唔好扮垃圾」被逐,成建制派被趕出會議廳的「第一滴血」。

 

4月30日

 

  10:45-12:45 法案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同樣討論了兩個小時仍未選出主席

 

  下午 建制派去信內會主席李慧琼要求發「指引」,讓建制派最資深的石禮謙取代涂謹申主席會議。

 

  (廖長江:因為對泛民主持無信心、議事規則指出首次會議需要由最資深的議員主持會議,但其後的第二、三次會議則沒有規定。)

 

  (民主派:議事規則中並無明文規定今次的情況如何處理,但有訂明「任何法案委員會及其轄下小組委員會的行事方式及程序,由該委員會自行決定」,強調內會的「指引」並非「指示」,是建議如何做,只用於參考,建制派做法無法律基礎。)

 

  晚上 李慧琼決定周六加開內會,討論DQ涂謹申,並改由石禮謙任法案委員會主持

 

5月3日

 

  民主派促李慧琼解釋加會原因,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批其主持手法「下流」被逐,隨後李慧琼以會議難以維持,於未完成所有議程下宣布會議提早結束。

 

5月4日

 

  14:00 周六開特別內會,通過發出「指引」

 

  晚上 立法會秘書處當晚發通告,要求議員在周一(6日)中午前以書面表態是否採納「指引」。

 

5月5日

 

  16:30 民主派召開記者會斥立法會秘書處越權。

 

  晚上 立法會秘書處秘書長陳維安則於昨晚(5日)再發信全體議員,強調秘書處是不偏不倚,指現時沒有委員可主持該法案委員會去處理是否採納內會昨天提供的「指引」。

 

5月6日

 

  議員要在中午前就是否接納內會「指引」表態。

 

  民主派正式向秘書長陳維安發律師信,指控對方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11:00 12名民主派議員突襲立會秘書長辦公室要求對質,45分鐘後陳維安仍未有出現。

 

  12:45-13:00石禮謙表示收到秘書處通知,由他主持下次法案委員會會議;石禮謙宣布,原定於今日下午召開的法案委員會會議取消,改至本周六(11日)舉行。

 

  13:15 涂謹申不同意取消會議,宣布將繼續於下午4時半主持會議。

 

  13:30 民主黨胡志偉、許智峯及公民黨譚文豪提早3小時入會議室準備開會

 

  14:25 立法會日誌中刪除了原於16:30舉行的法案委員會會議

 

  16:30 民主派於會議廳「開會」,除了涂謹申外,會議有23名委員出席,包括醫學界陳沛然。建制派杯葛,立法會秘書及法律顧問亦沒有出席。秘書處未有提供如音響設備等支援。

 

  16:45 新民黨容海恩突然衝入會議室,手持「這個不是會議」紙牌抗議,擾攘約5分鐘後,她便自行離開會議室。

 

  17:00 民主派分別選出涂謹申及郭榮鏗為正、副主席

 

  18:05 涂謹申訂下次開會日期為周六上午9時,與石禮謙修改的會議時間一樣。

 

  各位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下回預告

 

  5月11日09:00正式開播:《逃犯(修訂)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鬧雙胞

 

01/02/2024

23條立法,速戰速決;美西方反應,氣急敗壞

#政是有心 #23條立法 #蘋果日報 #黎智英 #張劍虹 #港聞娛樂 #逃犯條例

  香港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規定,為23條立法,是香港憲制責任。為甚麼美國和西方國家反應如此激烈?好像我們立的法是加在他們頭上一樣。

 

  但更好笑的是,她們自己有的《國家安全法》,比我們立的多、立的辣,卻反過來批評我們,說不應立法!

 

  真的奇怪,外國人在香港做生意過生活,隨便可以,你們為甚麼對23條立法那麼在意反對?香港刑事法例多的是,又不見得你關心,更談不上在意反對了。

 

23條立法已展開公眾諮詢。(政府網站圖片)

 

  說穿了,不就是妨礙了你吧。

 

  現在開審的「黎智英案」,才使大家明白如果23條立了法,真的會妨礙她們啊!

 

  只看一件事:從犯證人張劍虹是《蘋果日報》行政總裁,作供時指在2019年3月,黎智英發給他一段信息,附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於華盛頓獲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接見的相片,吩咐他將新聞做最大。

 

  黎智英還將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一短訊轉發給他,當中郭明瀚建議黎智英要把該新聞發揮到最大效果。這是甚麼意思?

 

  首先要搞清楚,一個退休高官陳方安生飛去地球另一邊,所為何事?而且見的是副總統彭斯,似乎不合常理。原來是反對當時正在諮詢的《逃犯條例》。

 

  由此已看得出,一個前美國駐港總領事,向《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建議,而黎智英非常重視,責成張劍虹等跟進,郭明瀚儼然直接介入《蘋果日報》的新聞處理。

 

  從目前披露的案情,郭明瀚在短訊表示與陳方安生的會面有良好對話,陳方安生提出要否決《逃犯條例》,他則建議她於訪美期間與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討論此事時,以此為主軸。

 

  當《逃犯條例》剛開始諮詢,香港人仍未有太多反對時,有形之手已經磨刀霍霍了。之後《蘋果日報》所做的一切一切,就正好說明一切了。

 

  怪不得一講23條立法,美西方的反應就氣急敗壞,所以立法既是刻不容緩,而且必須速戰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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