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專欄

為理發聲
11/06/2018

棄舊思維 做真決策

#林鄭月娥 #房屋問題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最近發表的履任周年「感言」,似乎仍未放下公務員那個執行職務的角色,而晉身成為政治領袖人物的歷史使命。

 

  林鄭日前出席一個論壇,以「度月如日」來形容工作之繁忙,令她覺得時間過得特別飛快,又自稱沒有私人生活和時間,一年來只放過一次假去桂林,期間還要替高鐵拍攝宣傳片,公爾忘私。此外,公務外訪也花了她不少時間等。在香港做個一般的行政人員(executive)也會很忙,何況是香港特區政府的Chief Executive(行政長官)?

 

  當然,特首也是人,有血有肉,也有感情,這番感言的內容相信也是經過精心設計而成,但正因為「度月如日」,林鄭及其管治班子的任期轉瞬就會屆滿,林鄭更須把握今時她有的優勢,盡快執行政策,紓緩以至解決今天香港面對的難題,才可算是做到她所說的「帶領香港走到更高層次」。

 

  土地和房屋問題是大部分港人最關注的問題,林鄭既認為香港並非沒有土地而是缺乏共識,而且又呼籲政黨及關注問題的團體要考慮社會利益,「多說好,少說不」,有些可簡捷地供應土地的方案,例如發展港鐵小蠔灣車廠上蓋30公頃用地建公屋,就好應馬上拍板。林鄭這種希望取悅所有人,以為這樣便可得到更多民意授權,免招批評,正是她當了30多年公務員心態的「死穴」,這只如孟子所說的鄉愿,卻沒有孟子說的「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

 

  作為特首,要時刻反省施政,只要認為合理,即使面對千百萬人反對,也要勇往直前。與政府首長不同,民眾通常難看到全局,也只會看到私人利益,因此,民意或可能偏離了社會整體發展的利益,只可參考,卻不能為博取「從善而流」的讚譽,隨便接納「民意」。政府寧可多花時間解釋公共政策,期望理解,也不能輕易妥協。

 

  在土地房屋問題上,行政長官必須善用公權力去為社會爭取最大利益,切不可再像歷屆政府般議而不決。使用公權力的標準應以社會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依歸,例如︰港人要安居、港經濟要發展等,都是「硬道理」,若有人提出「部分港人不必安居,因為……」或「港經濟發展要讓路給甚麼甚麼,因為……」,他們就是社會的公敵。

 

  有時筆者會慶幸林鄭並非由普選產生,因普選意味著行政長官要看選票而施政,這實屬好壞參半;反而在今時的政治現狀下,林鄭更應把握時機,做得更多。若採用填海、發展郊野公園土地等方案,我並不認為普選產生的特首會比林鄭更易增加土地供應,因此,林鄭要趁現在時機,為港人爭取更多的土地和房屋的供應。

 

14/04/2023

一個月90萬的排場

#公帑 #盧世雄 #林鄭月娥 #前行政長官辦公室

  上星期,新民黨立法會議員李梓敬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追問一筆巨帳,這筆帳,跟所有香港市民都息息相關。

 

  話說前特首林鄭月娥自去年7月卸任後,就以「前行政長官」身份,搬進全新的「前行政長官辦公室」。新寫字樓位於金鐘太古廣場8樓,不單擁有無敵大海景,更是整幢商廈中最優質的單位,當然開支也是驚人的。

 

  資料顯示,由去年7月至今,短短9個月,林鄭月娥的新辦公室租金加上恒常開支,就耗去庫房1350萬元,當中裝修費更高達655萬。

 

  小數怕長計,扣除裝修費,原來這個前特首辦公室平均一個月就要花77萬,如果加上林鄭作為退休公務員領取的每月長俸,納稅人一個月大概要用90萬去養這位前特首,而最大問題是,這筆錢,不是一次半次,不是一年兩年,而是無了期地花下去。

 

  小市民覺得驚人的數字,但在行政署長盧世雄卻認為是適當的、可接受的,金融中心甲級寫字樓租金本來就是這種水平。

 

  問題是,為何一個不在位的前特首需要租用最黃金地段的甲級寫字樓?反正你有車有司機,找個遠離市區一點的地方不可以嗎?

 

(資料圖片)

 

  林鄭辦公室公布了兩個數字,就是林鄭卸任後的184日內,共出席了183個禮節性活動,有實體的,有線上的,平均一天一個。

 

  奇怪是,林鄭一離任特首就把所有社交平台帳戶刪掉,資料「鏟」光,只剩下競選時一個舊帳戶,今時今日作為「前特首」的活動軌跡,一律欠奉,她出席過哪些禮節性活動?市民無從知曉,更枉論監察,但錢,納稅人卻要月月付、年年付。

 

  為此,我特別詢問了內地官場的狀況:一個退休市長,會有專用辦公室、司機、秘書、保鏢嗎?答案是:別說市長,連國家領導人都沒有,每個領導人退休後只獲分配一名警衛,僅此而已。

 

  有人會說,一國兩制嘛,我們不應跟內地比。好,那就跟自己的過去比吧!

 

  回歸前,香港出過28位港督,每個港督卸任後回到家鄉,你認為英國政府會花公帑給他們配車、配警衛、配秘書、配辦公室,然後把那28個「前任港督」禮遇至終老嗎?

 

  今天,香港已有4位「前特首」,未來日子,這個身份的人將愈來愈多。如果,每個「前特首」卸任後都要像林鄭那樣,活出一個月90萬的排場,香港庫房的財政壓力將愈來愈大。

 

  為「前特首」配專車、專用辦公室、秘書、保鏢等終身福利及禮遇,是源於2005年「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書,即使如曾蔭權那樣坐完牢的前特首,一樣可享此福利至終老。

 

  然而,「前特首」不是一份工,不需要天天上班,沒必要每人各自配備高尚辦公地,大家共用一個「前行政長官辦公室」不就可以嗎?今天你要租太古廣場,難保下一個要租IFC。沒完沒了的巨大開支,將是一筆越滾越大的帳,是時候好好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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