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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2022

哈佛學子輟學籌130萬美元搞交易所!連Mark Cuban都撐!DAO能否取代傳統股權公司成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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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Forbes》報道兩位哈佛學子Emmet Halm和Lucas Chu輟學,搞了一個Web3的交易所DAOHQ,迅速拿到全球知名私募基金,Stealth Capital, GSR, Andres Bilbao(co-founder of Rappi),甚至Mark Cuban的錢,包括大家熟悉的香港數字交易所AAX的CEO雷公Thor Chan。

 

  大家都知道Mark Cuban擁有NBA達拉斯小牛隊,他的《Shark Tank》節目公司讓他的身價高達45億美元,他持續投資在小型企業和幫助年輕人創業,並幫助弱勢兒童、婦女與戰後受難者。他對於加密貨幣的投資,讓他在X世代和千禧世代中大受歡迎。

 

(圖片由作者提供)

 

  而這位主人翁年青人Lucas,就是敝公司原始股東Christina的公子,幾年前的文章已經提及他。Lucas是天才,考入高尚學府哈佛大學,在創建DAOHQ之前已經創建一家擁有十多家子機構的非盈利組織Erevna,致力於幫助全球學子與科學政策研究機構建立聯繫和獲得參與機會。

 

  明知時不我待,索性創業,迅速Raise到USD 1.3M,說不定會創造另外一間千億企業出來。

 

  Harvard 自1636年建校至今,一共培養出了8位美國總統和160位諾貝爾獎得主。近代的哈佛名人更有微軟的創始人Bill Gates和Facebook的創始人Mark Zuckerberg,二人均是輟學生。

 

  Lucas是喜歡在哈佛學習的,很愛很尊重哈佛。他退學是經過再三思考,拿出了很大的勇氣,做出人生很勇敢的決定,犧牲哈佛大學的機會成本,選擇創業是艱難的決定。

 

  在古代,儒家提出大同社會的協作方式,即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是謂大同。而在近代,人類走出了兩條人與社會、人與組織高效協作之路,其一是資源集中在少數資本家的公司形式、其二是由集體平均分配資源的共有形式。

 

(圖片由作者提供)

(圖片由作者提供)

 

甚麼是DAO?

 

  原文是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即分布式自治組織,即是無大台。

 

  DAO 特質由智能合約所規範,套用於傳統機構,這個智能合約就是公司章程,在區塊鏈的世界中,DAO 就是由智能合約所規範;第二個特質是,DAO 的財務是建基於虛擬貨幣。

 

  DAO執行任務就是聚集在某個「大目標」下的一些人對不同的「小目標」進行集體決策,並讓決策對應的行動在鏈上自動執行。

 

DAO因何而生?

 

  DAO解決了三個問題,第一是公平性,在傳統企業組織中,在時間、準確性上有人為操作和調整空間,企業管理者是強勢方,而DAO保證公平的權力下放,讓所有人意見可以表現在治理中,讓通過的提案被準確地執行;

 

  第二是透明,在傳統企業中,其治理規則可以被少數掌權者調整,而DAO保證了治理規則透明無法篡改,保證治理及資源信息可見且有時效性;

 

  第三是高效性,為利益訴求不同的各參與方提供去信任、無地域限制的高效協同基礎。

 

(圖片由作者提供)

 

  很多老人到現在還很排斥加密貨幣,更不用說DAO、Web3、NFT了,理由是不鼓勵。

 

  這就很有問題,你不能對某種投資標的有先入為主的敵意,否則就容易看不清真相和本質。

 

  從歷史來看,曾經被不鼓勵過的東西,後來被證明是好東西的並不少,這不應該是逃避理解新事物的藉口。

 

  錢和人才都會自己長腳,跑去最有效率和財富效應最強的地方。尤其是經歷了經濟衰退期,為救市而新增的大量法幣不管是實體投放還是信貸擴張,一年加七次息都會湧入這些地方,因為錢的天然任務是尋找回報率。

 

  新錢池錢多人少,隨便一抓就是一把,老錢池錢少人多,辛苦到死也無用。

 

(圖片由作者提供)

 

10/05/2024

電子商務 | 甚麼是B2B、C2B?淘寶是C2C?一文睇晒4大電子商業模式讓你趕上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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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00年的時候,很多人大談商業模式,在咖啡廳常常聽到B2B、B2C、C2B和C2C等,那個時候聽得一頭霧水,經過十多年深耕,各種模式出現和有業務出現,才令大家知曉。

 

  電子商業模式基本上可分成四種,分別是B2B、B2C、C2B和C2C。單看這幾個英文字母很難知道實際的操作,我嘗試用以下例子去闡明不同的商業模式:

 

1. B2B

 

  商業對商業未有互聯網之前,要尋找物料供應商或廠家,便有賴一些商業目錄名冊(businessdirectory),有些名冊會細分成不同行業如鐘錶、成衣等,有些則包含各行各業如本地商業目錄「黃頁」。商業世界便靠名冊或展覽作出配對,阿里巴巴的馬雲看準了這個商機,在電腦網頁為商家提供資料,建立平台方便雙方配對,商家為了搜索時能排到頭幾位,便需要付出相關費用,阿里由此起家。

 

2. B2C

 

  商業對客戶阿里巴巴在B2B成功之後,便成立了天貓商城,是一種商家對個人的交易方式。天貓今天已成為購物商城,擁有1.2萬個國際品牌,18萬個知名大牌,8.9萬個品牌旗艦店,商店需要交付保證金才能進駐,並要向天貓繳納5%的佣金和0.5%的扣點,同時需要開具發票。

 

3. C2C

 

  客戶對客戶淘寶是亞太區最大的網購零售平台,產品來源多為批發或代理。淘寶容許個人開店,而天貓需要公司進行註冊。打個比喻,天貓像名牌大商場,賣的是知名品牌大貨,而淘寶則是地攤,走的是薄利多銷,物美價廉的銷路。

 

4. C2B

 

  客戶對商業這裏並不是指客戶賣貨給商家,而是由客戶驅動需求。內地的拼多多或Groupon便是佼佼者,他們創造了平台結合一定數量的客戶,向廠家或品牌商下訂單,由於免去了中間人、代理商和倉存的費用,便可以用較低價格成交,買方、賣方和平台方都各取所需,各自也得到好處。

 

  我認為大家今天就要認識最基礎的電子商業模式,否則便搭不上這輛高速行駛的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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