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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2020

【疫情催生】加速線上發展!創業媽媽推電子繪本閱讀平台、網課及直播宣傳

#創業 #數碼 #數碼轉型 #原創繪本 #電子閱讀

  育有一子一女的梁家鳳(Michelle)受子女對閱讀興趣的啟發,再加上多年的教育機構工作經驗,4年前辭職並於2017年創辦「閱讀點」(ReadingMile)。創業除了想一展所長,更希望有更大自由度選擇工作時間及緩急,寓工作於家庭樂。

 

梁家鳳(Michelle)於2017年創辦「閱讀點」(ReadingMile),藉不同內容協助家長與孩子建立閱讀習慣及培養親子關係。

 

  其品牌由推出原創繪本開始,再發展線上電子閱讀平台。市場由內地開始,再拓展港、台市場。

 

  曾於私營教育機構工作的Michelle,以往除了從事市場策劃及推廣,亦曾為公司招聘、建立新部門及進行銷售。她直言,過往工作繁忙令身體出現毛病,曾令她被迫停工。

 

改善親子關係 助孩童表達意見

 

  「數年前,在家休養時,開始構思創業的可行性。由於常與子女閱讀,衍生推出自家創作的內容和繪本的想法。」她續指,平日經常與孩子一起選購書籍,經常尋找及研究不同的兒童書,過往有不少朋友和同事都向她查詢選購書籍的意見。

 

  Michelle一直有意助子女建立閱讀興趣,甚至在孩子未出生前已着力培養他們的閱讀習慣。「在臨盆時,我已帶同故事書入產房。與子女閱讀,除了可培養他們的語言能力外,亦絕對有助親子關係。」可是她發現,坊間的兒童書籍在內容上並未夠全面,亦有不少家長不擅於與子女一起閱讀。因此,「閱讀點」在創作內容時,添加不同的教育意義,協助家長與孩子在閱讀時可表達及討論,加深彼此了解。

 

  她舉例稱,品牌最近推出一套7本的《孩子是百寶箱》圖書系列,內容圍繞兒童權益,教導孩子在不安全的情況下,以「不、跑、說」三個步驟作口訣,保護自己。「在編寫內容時,會讓子女參與討論,在過程裏一同學習。而繪本的設計則由我負責,務求令圖片更細緻。」Michelle另透露,品牌在首兩年仍處於投資期,直至去年才達至收支平衡。

 

品牌除了把內容繙譯成繁體中文、簡體中文及英文外,並在電子閱讀平台提供廣東話、普通話及英語選擇。

 

  現時品牌有團隊負責翻譯及排版工作,內容更翻譯成繁體中文、簡體中文及英文,並在電子閱讀平台提供廣東話、普通話及英語。

 

  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打亂了不少企業及品牌的計劃,「閱讀點」亦不例外。Michelle坦言,除了現有的線上平台及繪本產品外,亦有推出網上課堂,讓家長在空閒時可以觀看。她表示,本打算在今年底才推出網上課堂,惟因應疫情亦加快線上發展。

 

  推廣品牌方面,以往未有投放資金作廣告宣傳,一直借助口碑相傳。現時則透過與不同網紅合作,製作各類短片及進行直播。Michelle認為,此方式比直接做廣告宣傳更有效率。她透露,在中、港、台站穩腳後,未來有意進軍新加坡市場。

 

29/05/2024

報稅注意!經營網上生意要報稅嗎?稅局制定了甚麼指引?即睇香港網店常見稅務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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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Statista Market Insights的市場研究,2024年香港電子商務市場收益預計將達到177億美元,預計2024年至2029年的複合年增長率為8.76%。該研究還預測,到2029年,香港電子商務市場將有高達650萬用戶。

 

 

  隨住本地電子商務市場發展蓬勃,關於網店報稅問題亦相伴而來。對於創業新手而言,相信最關心的問題莫過於:「到底開網店需要報稅嗎?」針對本地電子商務的徵稅準則,各位可以參考由香港稅務局發布的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39號(《DIPN 39》)

 

  本文將會引用《DIPN 39》和《税務條例》的重點,回應新手經營網店時,最常出現的報稅問題,助各位妥善處理網店報稅事宜。

 

香港現時採用甚麼稅制?

 

  香港一直實行簡單稅制,當局按《税務條例》所徵收的直接税有3種,當中包括薪俸税、利得税和物業税。針對利得税,香港採用地域來源原則徵稅,意思指當局只會對在香港產生或來自香港的利潤徵收利得稅。換言之,任何人如果在香港營商,但能證明利潤是來自香港以外的地方,則不用向當局繳交利得稅。

 

 

(圖片取自rawpixel.com@freepik)

 

當局針對網店制定了甚麼稅務指引?

 

  為了更妥善處理本地電子商務帶來的稅務問題,當局於2020年3月27日推出了《DIPN 39》的修訂版。參考該修訂版,當局會從以下3大方面,判斷企業需否為其從網店或其他電子商務賺來的利潤繳交利得稅:

 

1. 常設機構位置

 

  一般而言,當局會根據空間、時間和職能3大方面判斷企業是否在港設立常設機構;當企業在港設立的場所具備以下條件,當局通常就會視之為常設機構:

 

  1. 它必須是一個營業場所,不論是由企業自己擁有抑或租用

 

  2. 它必須是固定的,而且是長久性的地點

 

  3. 它進行全部或部分營業活動

 

  舉例來說,如企業在香港設立實體店,而生產、銷售等主要業務都在該店進行,並同時經營網店出售相關商品,這間實體店就會被視為常設機構,當局會向該企業收取利得稅。

 

  針對電子商務,當局會根據在港伺服器發揮的功用,判斷它是否屬於企業的常設機構。如果企業必須透過在港伺服器進行主要業務活動,而非只處理屬於準備或輔助性質的工作,該伺服器也可被當作成常設機構,企業需為此伺服器所產生的利潤繳交利得稅。

 

2. 核心營運地點

 

  當局亦會根據企業營運電子商務的狀況,判斷企業的核心營運地點。如果企業的網店或其他電子商務在港執行以下活動,當局就會考慮視之為在港進行的核心業務,屆時企業或需繳交利得稅:

 

● 物流工作,當中包括接收、儲存和送貨到顧客手中

● 生產商品,當中包括組裝、加工、包裝、測試等

● 行銷和銷售工作,藉此吸引顧客購物

● 提供服務以維持,甚至提升商品的價值

 

3. 利潤來源地

 

  現今很多企業都會利用本港或海外伺服器,自動化處理以下電子商務工序,削減人力成本:

 

● 提供商品和服務資料

● 處理訂單和收款工作

● 提供數碼服務或發送數碼商品

 

  由於企業通常都需要一個實質存在的辦公地方,處理電子商務的核心工作,例如管理上述自動化工作流程、調整網店版面、後勤支援等,故此當局通常會根據該實際辦公地點,而非伺服器所在地,決定利潤來源地。

 

商戶如不為網店報稅,會有甚麼後果?

 

  根據《稅務條例》,除另有規定外,任何人士如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而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售賣資本性質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均須納稅。換言之,一般企業在港經營網店時,都需要向當局報稅。

 

(圖片取自8photo@freepik)

 

  一旦當局發現企業未有把應課稅事項通知他們,或未有按時提交報稅表,兼且未能提供合理辯解,相關企業可被判處罰款10,000港元,並可被加徵相等於少徵稅款3倍的罰款。

 

總結

 

  隨著本地電子商務發展日益蓬勃,很多企業都經營網店生意,隨之而來的是愈來愈複雜的稅務問題。有鑑於此,香港稅務局推出《DIPN 39》修訂版,為電子商務行業提供更清晰的稅務指引,讓企業更明白當局會根據常設機構位置、核心營運地點、利潤來源地共3大方面,判斷企業需否為其網店業務繳交利得稅。

 

  因此,如果各位有意建立網店,展開創業旅程,建議事前先做好準備,閱讀《掌舖學堂》其他相關文章,例如「【新手指南】開舖新手常犯的 6 個錯誤」,確保網店業務合法合規。針對進一步的稅務問題,歡迎各位向專業人士徵詢意見。

 

(圖片取自mindandi@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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