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政情

葉劉的地球儀
03/07/2018

林鄭上任一周年--穩中帶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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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要評論特首林鄭月娥過去一年的工作,我認為無可避免地要與上任的梁振英作比較,才能夠真正理解她的成敗得失。故此,首先討論一下我對梁振英五年任期的看法。

 

 

外界經常批評梁振英是鬥爭派,亦因其醜人做盡,對繼後上場的林鄭有很大幫助。

 

梁振英施政「亂」及「狠」

 

  歸納社會意見和我的體會,梁振英任內可以用兩個字去形容:「亂」及「狠」。「亂」者,立法會內反對派變本加厲,秩序混亂,拉布情況日益嚴重,結果無論是法案或重大撥款都極難通過,直接影響經濟民生。例如在上屆立法會,關乎市民健康福祉的《2017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正是因反對的議員非理性地拉布而胎死腹中。另外,於前年初進行二讀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更是遭反對派瘋狂拉布而被迫撤回。

 

  當然不得不提的是於2014年爆發的79日違法佔中。於2016年農曆新年爆發的旺角騷亂,更是自回歸以來最嚴重的暴力事件,這顯示出社會氣氛撕裂,矛盾升溫,局勢日益混亂。

 

  至於「狠」,是因外界經常批評梁振英是鬥爭派,對反對派絕不手軟。他曾鐵了心出狠招,對香港留下深遠的影響。這就是於2016年,他趁著立法會議員的宣誓風波,親自申請司法覆核,結果DQ了六位議員。他在此事上可謂醜人做盡,但無可否認,的確對繼後上場的林太有很大幫助。

 

修改議事規則

 

  立法會於去年底成功通過修改議事規則,令反對派勢力大減,並失去很多重型武器。例如在黃毓民年代,議員可以提出上千項修訂,議會便需要花上大量時間進行表決。修訂的議事規則賦予立法會主席權力大量削減瑣碎無聊或無意義的修正案。另外,條例草案委員會階段的法定人數,亦由35人減至20人,大大減低流會的機會。

 

  以上種種,加上多名泛民老將在2016年選舉被淘汰,使泛民實力大減,直接令反對派更難拉布,令立法會的運作較為暢順,而且成效是立竿見影的:今年的財政預算案很快便獲得通過,甚至多年來都無法通過的特首致謝議案,也因為梁振英DQ了五位地區直選議員而獲得通過。

 

 

對於現屆特首林鄭月娥上台後首年的表現,第一個字,是「穩」。

 

林鄭月娥施政「穩」及「勤」

 

  至於現屆特首林鄭月娥上台後首年的表現,我送她的第一個字,是「穩」。與上屆政府的最明顯分別,就是她與立法會少了過往的劍拔弩張,氣氛有了明顯改善。她不單經常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甚至增加質詢大會,並出席反對派黨慶,刻意改善行政立法關係,這點實在值得一讚。

 

  另外,她較平和的施政作風,以及善用龐大的政府盈餘,去爭取反對派的支持,的確令過往比較動盪的社會氛圍回復平和,成功穩住了大局。例如她一上任便額外撥出36億教育新資源,增加學位教師的教席,以及為自資院校學生提供3萬元資助,令自資院校受惠。這建議不單獲得建制派支持,更獲得反對派的贊同,結果撥款很快便通過了。

 

  除了教育界,她亦正面回應勞工界的聲音,提出取消強積金對沖方案,相比起梁振英,她的方案更加對勞工界有利。就如社會輿論所指,她致力「去CY化」,明顯地樹立了新的施政風格。

 

  除了施政「穩建」外,她處理政治危機的手段亦比較「沉穩」。過去一年,社會上發生了幾件政治大事,若在梁振英年代,必會軒然大波,包括在立法會補選DQ了數位包括周庭在內的參選人、檢控衝擊公民廣場及參與旺角騷亂的人士,令很多反對派的標誌人物如黃之鋒、周永康及梁天琦等都被定罪。另外還有鄭若驊司長的僭建事件,例如被指「違憲」、「割地」的一地兩檢條例草案也順利通過,都沒有引起社會震盪。

 

  除「穩」外,我再贈她一個「勤」字。回顧她於去年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她在很多方面都取得成果。例如獲國家主席習近平親自託付的科技發展,讓本地企業獲得支持。為了培育人才,她又增加了大學研究生的獎學金。另外又提出對基本科研的投入,由佔本地GDP的0.75%,增加至1.5%,以提高香港的競爭力。

 

  為了促進香港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善用「一國兩制」優勢,林太多次訪問大灣區,加強合作。

 

  林太善於操作政府機器,熟悉政府運作的她,成功改組中策組,成立創新辦吸納年青人參政。她引進的青年自薦計劃,也有助把青年人帶入政府架構。

 

 

林鄭不單經常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甚至增加質詢大會,並出席反對派黨慶,刻意改善行政立法關係。(林鄭月娥ig圖片)

 

大和解

 

  自林太上任後,她的施政主要圍繞著「大和解」為主題,主要是爭取反對派的支持,減少社會上不滿的聲音。然而,要做到真正的大和解,恐怕絕不容易。因為無論是政府及泛民黨派都有其底線,在某些原則下,雙方是極難妥協,例如觸及國家憲法、基本法及香港法治等問題,雙方均是寸土不讓。故此,目前政府只能利用龐大的資源,令社會氣氛較為平和,但要達致真正的和解,恐怕仍有一段漫長的路要走。

 

  總括而言,我認為她的首年施政是有成績的。然而,也許是因上任時間仍短,對社會上三大最深層次的結構性問題,卻尚未提出解決方案。

 

  第一,是土地及房屋問題。林太於執政一周年的日子,宣布了她的新房屋政策,提出了「三大目標、六項措施」。當中的其中兩項是針對發展商,包括開徵一手新樓空置稅,以及限制發展商申請預售樓花數量不可少於屋苑整體總數20%;另外四項包括修訂居屋及綠置居定價政策,與市價脫勾,變相加大折扣;將9幅私營房屋用地,改撥作公營房屋;將馬頭圍道重建項目,改作港人首置項目 ,以及由運輸及房屋局將成立專責小組,協助民間推行過渡性房屋計劃。

 

  事實上,有見公屋輪候時間不斷增加,立法會早已有聲音要求政府拿出手上的熟地(即放在賣地表內的現成土地)興建公屋,林太今次可算是回應了議員的訴求。至於津貼房屋與市價脫勾,令居屋售價下跌,對市民來說當然是喜訊,只不過僧多粥少,供應量始終遠遠追不上市民的需求。

 

  林太上場時曾表示,她的房屋政策以置業為主,希望可以構建一個房屋階梯,分為公屋、綠置居、居屋、港人首置項目,及私人樓宇,以符合社會各階層的需求。可是,雖然她的宏願是好,但若手上的麵粉不夠,又如何能做出五種麵包呢。房屋問題是癥結,始終是政府手上的土地儲備太少,所以加快著力增加土地供應才是上策。

 

  林太急不及待於七一前夕宣布她的新房策,相信是她本人都非常明白,樓價屢屢破頂、房屋短缺的問題十分逼切,故不能等待土地供應小組於年底完成諮詢,才推出新政策。

 

  再者,增加土地供應實是刻不容緩,但無論是林太提出的填海,以至政府真的決定向地產商回收農地,都需要時間,政府實在不必花太多時間去做諮詢。另外,我認為需求管理措施亦非常重要,政府還需考慮實施限購,即只准香港永久居民購買住宅樓宇,以杜絕炒風。

 

  第二,林太日前與國家副總理韓正見面,商討大灣區發展。對於香港獲習主席親自欽點為國際創科中心,相信中央政府是希望在美國打壓下,香港能藉著作為國際城市的地位,協助國家於科研以及吸納人才方面開出一條新路。

 

  然而,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要吸引像小米等科技公司來港上市並不困難,然而要推動科技創新,卻需要花上極大的努力才能追上其他先進城市的步伐。

 

  此外,香港在智慧城市的發展上,一來因計劃龐大,牽涉太多不同範疇,如智慧出行、環境、護老、教育等,需政府全面協調;二來因創科局人手不足,結果令林太需親自掌管整體政策。雖然她十分勤力,但始終人力有時而窮,她到底能否在數年之間,令香港成為智慧城市的一個示範,目前仍是未知之數。

 

  第三,是本地年青人的長遠出路,例如是否可順利搭上國家一帶一路及大灣區發展政策的列車,讓青年人及國家共同得益,達致雙贏,至今仍有待觀察。

 

  總括而言,於林太的施政下,香港過去一年的發展是平穩及正面的。尤其在短期措施方面,已漸漸取得成果。期望政府往後能提供更多惠及民生,讓香港繼續邁步向前的政策,令港人如林太就任時所言:「讓所有生活在香港的人都抱有希望。」

 

真正挑戰還看未來

 

  根據《基本法》第43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在雙重問責下,雖然林鄭穩住本地大局,致力擁抱科技、速進香港經濟轉型,在民生方面下工夫,但是在如何全面準確地落實《基本法》,成功實踐「一國兩制」方面,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例如落實國歌法、維護國家尊嚴、提高香港人(特別是年輕人)的國民身份認同等等,這些並非單純地開設職位、吸納年輕人進入諮詢架構便能達成,可謂重任道遠,也是林鄭未來真正的挑戰。

 

 

09/02/2024

23條立法:治亂世用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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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條立法的程序,終於啟動。1月30日保安局發布了「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公眾諮詢文件」,當中把原本《基本法》中列明的七宗罪歸納為五宗罪,在一個月內向公眾收集意見。如無意外,諮詢文件中提出的方案,今年底以前便會成為正式法律。

 

  此事拖了二十多年,亦曾掀起過軒然大波,可算是香港當代史中的頭等大事。我沒見過相關的統計數據,不知支持者與反對者的人數在過去二十多年中有無此消彼長,但相信今天的支持者比當年更堅決,反對者也更欲去之而後快,只是們已無力左右大局矣。

 

香港在這20年中究竟出了甚麼變化,以致23條從「可以等一等」變為「事不宜遲」?(保安局網站影片截圖)

 

  2002、2003年初推23條時,社會很可能並無強烈共識,認為在香港可搞出甚麼損害國家安全之事?立此法的目的在於盡起憲制責任,防患於未然,而不是有感於國家安全受到了甚麼嚴重威脅。況且港人一向慣於散漫,國家意識在一部分人心中並不強烈,所以此法的公眾支持度或許並不足夠。我一向崇尚自由,喜歡無拘無束的生活,若立此法,雖然不大可能會誤蹈法網,但生活言行中總會付出點失去部分自由的代價,既然得益不明顯,難免要問為何要付此代價?

 

  經過了超過20年,情勢已大起變化。早在10年前佔中尚未發生時,我在一個公開的場合中已表明支持23條立法,此事引起《蘋果》的不滿,用了半版自編的「報道」亂罵一通,但其記者以後還是常要找我評論諸事,我對其編採的客觀性已失去信心,便只有叫記者通知其編輯,我不會再接受其訪問。在這20年中,究竟出了甚麼變化,以致23條從「可以等一等」變為「事不宜遲」?我認為有三大變化。

 

中美關係變化 港須增防禦力

 

  第一是中美關係。二十多年前,美國國內並非沒有政客欲將中國的經濟與軍事力量扼殺於萌芽,但其時中國輸出了大量價廉物美的消費品,美國是受惠者,其通脹有效地被降低。今天中國亦有繼續輸出消費品,美國同樣受惠,但中國不少高科技產品已經可與美國爭一日之長短,且兩國之間經濟差距迅速收窄,這種情勢使美國陷入修昔底德陷阱的長期恐懼與仇視中,不但顛覆中國之心暴露,而且早已付諸行動。經歷過佔中與黑暴,又留意近年國際形勢的港人,除了頭腦閉塞者外,都可看得一清二楚。從前美國或許不至於大規模滲透香港,策動有損中國國家安全之事,但過去一段時期,這恐怕抵賴不了。既有事實先例,沒有23條本地立法,香港的防禦力便有所欠缺了。

 

在2019年黑暴期間,不難發現美國對香港的滲透,暴露顛覆中國之心。(Shutterstock)

 

  第二是香港的公眾教育頗為失敗,孕育出一大批觀察力、獨立思考力與智慧皆缺的黑暴分子,這些人容易被有心人煽動,利用了香港寬鬆自由的社會環境,有風駛盡,行為無度失控,在黑暴期間其顯示的破壞力,使守法的港人大開眼界。23條立了法後,他們的自由會受到約束,損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會受到較大的掣肘,但其他本來便守法的港人,自由總也會有點受損。這情況有點像911以後,世界各國機場的保安都會加強,為旅客帶來不便,但我們總不能埋怨執法者或機場保安人員,要負起責任者,顯然是施過襲擊的恐怖分子。由此論斷,對23條感到不便的人,冤有頭債有主,是不理會國家與人民安全的黑暴分子的長期搗亂破壞,才迫使我們要事事提高警覺,不能過著漫不經心得過且過的生活。

 

  第三是犯罪行為往往會形成動態經濟學中的多均衡點模式。在犯案率很低的大環境下,就算政府不花費大資源去打擊損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會犯此罪的人也很少,因為無人敢犯,你卻去犯,你便會顯得突兀,一下子便被認出而伏法,所以很少人敢於造次。但倘若叛國分子因環境太寬鬆而廣泛滋長了起來,犯罪者眾多,社會就算用上大量資源也不易檢控犯罪分子,此種情況,香港幾年前已親歷過。

 

霹靂手段 挖出隱藏犯罪分子

 

  有此態勢出現後,解救之道是治亂世用重典,亦即大力增加犯罪者犯罪的機會成本,把刑罰加重,並用更多資源調查及檢控黑暴分子,使他們知道,若有犯罪,其被罰的概率會大幅提高,罰則也會更重。

 

揪出隱匿的叛國分子,對維護國家安全十分重要。(資料圖片)

 

  諮詢文件中確有一些建議是動真格的,例如「隱匿叛國」便頗辣。對叛國者的行為知情不報會犯法,這與源自商朝,被墨子系統化、商鞅實踐推行的「連坐法」有共通之處,但也不盡相同,只要把知道的叛國分子檢舉出來,便不會被株連。也許霹靂手段過後,隱藏的犯罪分子被挖出,軟對抗無疾而終,便不用花太多資源去為23條執法。

 

(本文原載於2月9日《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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