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智

缸邊隨筆
18/03/2021

幾把火

#抗疫措施 #林鄭月娥 #港府

  幾把火,不是股市,而是昨早(17日)聽行政長官在立法會的質詢,行政長官講的話,聽到我幾把火。

 

  第一把火是:行政長官話:「今時很多事,是之前未見過的。」

 

  政府內部EO與AO的工作職責,最大分別是EO是做執行的,AO則是做決策的。如果決策者只能解決已見過的事,這個決策者也就是太無用了吧?

 

  引出這個「未見過的」話,是關於港人如有一定時期不在港,會失去港人身份的提問。今時疫情,停了交通,想回港都不得,這確是前所未見。但要解決易過碌蔗,不是人家不想回港嘛,而是客觀環境回不了,找中央政府談談,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此例暫擱。但到交通無阻後一年,你都不回港,無法嘞,無咗港人身份嘞,未之見過的事,就用個未之用過的辦法來解決,可乎?

 

  為甚麼要用個未之用過的方法來解決,而不用行政長官講的逐一個案審視?你入境處人手好多咩?逐一審查?當有1萬個人要你審查,來回文書每人查1小時,要幾多人手?最重要的是,外地港人一定怨你指示不清,你不失民心?橫掂你審來審去,都會因為飛機停飛,你都一定要給他留個港人身份,是不是一個公告就解決你可能收到的萬人怨?

 

  約滿菲傭因停飛而未能依例離港,港府尚會延長其留港期,這也是未之見過的事,對港人就不可同樣恩恤處理?硬要人患得患失來申請?

 

  第二把火是:行政長官話在健身室內跑步戴口罩會窒息死,即是話在餐廳、酒樓要戴口罩,美容院要戴口罩,但健身室就不用戴口罩啦!

 

  第一,有健身室教練表示,開放後,就減少學員,只四人一組,全程戴口罩。為甚麼這些健身室可以戴口罩來健身?很簡單,有不少健身項目是可以戴口罩來做的。的確戴口罩跑步會窒息,咁就在健身室內不跑步囉,去郊野公園跑步得唔得?

 

  健身室內不許用跑步機,確是未之見過的事,但你又要戴口罩防疫,戴口罩跑又會窒息死,兩者何者為重?用下腦啦!健身室要跑步,一定要戴口罩。怕窒息死,就做其他可以戴口罩的健身項目得唔得。

 

  第三把火:行政長官話,港人不接受強制式的接種疫苗安排,只可用誘因,但有乜誘因?行政長官無講到,我估是行政長官無誘因可提供,如有,她作為抗疫組長,怎不會講出來。

 

  想多啲人打疫苗,第一要講疫苗不合適哪些人打,講不合適的,豈不是倒米?

 

  今時人怕被疫苗打死,所以為政者一定要從消費者接受的角度先考慮問題,而不是從為政者的推銷角度去硬推銷,人跟貓一樣要順毛揑。

 

  網上有國內打疫苗的Do & Don't,新加坡也有打疫苗的Do & Don't,但港就無,你怎叫港人安心去打疫苗?不安心,甚麼誘因也不用提。也橫撇一筆港人不少有肝炎或乙肝帶菌,新加坡政府也未提及,港府補上了,就叻過坡佬嘞!

 

 

不狠狠抗疫 港人皆捱餓

 

  行政長官謂,接種疫苗的誘因是港人可以生活如前。講笑啦!怎可以如前吖,要如前就要疫全去,但以今時港府的抗疫措施和取態,不要謂我烏鴉嘴,今年無望,何故?

 

  (1)接種疫苗進度難達標,誘因不足,又不強制嘛;

 

  (2)抗疫執法不嚴,就連竹篙灣的隔離中心,也變成自由度假邨而不是隔離區,HK01已作報道,結果是久不久就來個大爆發,怎清零?

 

  第四把火:行政長官謂疫情控制唔到,講乜都無用,講得真好,控制唔到就唔控制?行政長官還講甚麼的「政府角色」,政府角色之一是幫港人脫貧、要減失業。但我先請行政長官看看一個食二手飯的視頻(請看以下影片),再講「政府角色」好嗎?

 

 

  我的看法:不狠狠地推防疫、抗疫,香港的經濟一定不會好,失業人數一定日多,到最終有日,人人皆捱餓,會做甚麼?再不是光去食二手飯了。

 

  第五把火:港府要求食肆要增加通風量,如不成就要裝空氣過濾機。唉!飲食業已捱飢抵餓了兩年(由黑暴至新冠疫),仲有錢作這些投資?即是叫他們執啦?全港2萬4千間食肆,24萬從業員,執笠三分一店、失業三分一從業員,香港社會會不會亂?經濟差,股票都不用炒了。

 

  官員為卸膊,九成會叫食肆找專業工程顧問來做這個工程,不是不好,有錢做就好,無錢呢?

 

  筆者提供個個人現用上的方法讓官員去參考。在冷氣機出風口貼上殺菌濾網貼,在每枱上放個小型空氣過濾機(約400元一個),是否可以?若是,食肆的投資只不過一次過幾萬元,過濾網貼、空氣過濾機月費只幾千,也是否可以?體察到民情之困才可免社會有火。

 

 

  昨晚(17日)美聯儲局議息,基本上是美聯儲局扮懵,但市場是不會因你扮懵而跟你懵的,遲早爆鑊。

 

(投資涉風險,每投資者承受風險程度不一,務必要獨立思考。筆者會因應市況而買賣。)

 

14/04/2023

一個月90萬的排場

#公帑 #盧世雄 #林鄭月娥 #前行政長官辦公室

  上星期,新民黨立法會議員李梓敬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追問一筆巨帳,這筆帳,跟所有香港市民都息息相關。

 

  話說前特首林鄭月娥自去年7月卸任後,就以「前行政長官」身份,搬進全新的「前行政長官辦公室」。新寫字樓位於金鐘太古廣場8樓,不單擁有無敵大海景,更是整幢商廈中最優質的單位,當然開支也是驚人的。

 

  資料顯示,由去年7月至今,短短9個月,林鄭月娥的新辦公室租金加上恒常開支,就耗去庫房1350萬元,當中裝修費更高達655萬。

 

  小數怕長計,扣除裝修費,原來這個前特首辦公室平均一個月就要花77萬,如果加上林鄭作為退休公務員領取的每月長俸,納稅人一個月大概要用90萬去養這位前特首,而最大問題是,這筆錢,不是一次半次,不是一年兩年,而是無了期地花下去。

 

  小市民覺得驚人的數字,但在行政署長盧世雄卻認為是適當的、可接受的,金融中心甲級寫字樓租金本來就是這種水平。

 

  問題是,為何一個不在位的前特首需要租用最黃金地段的甲級寫字樓?反正你有車有司機,找個遠離市區一點的地方不可以嗎?

 

(資料圖片)

 

  林鄭辦公室公布了兩個數字,就是林鄭卸任後的184日內,共出席了183個禮節性活動,有實體的,有線上的,平均一天一個。

 

  奇怪是,林鄭一離任特首就把所有社交平台帳戶刪掉,資料「鏟」光,只剩下競選時一個舊帳戶,今時今日作為「前特首」的活動軌跡,一律欠奉,她出席過哪些禮節性活動?市民無從知曉,更枉論監察,但錢,納稅人卻要月月付、年年付。

 

  為此,我特別詢問了內地官場的狀況:一個退休市長,會有專用辦公室、司機、秘書、保鏢嗎?答案是:別說市長,連國家領導人都沒有,每個領導人退休後只獲分配一名警衛,僅此而已。

 

  有人會說,一國兩制嘛,我們不應跟內地比。好,那就跟自己的過去比吧!

 

  回歸前,香港出過28位港督,每個港督卸任後回到家鄉,你認為英國政府會花公帑給他們配車、配警衛、配秘書、配辦公室,然後把那28個「前任港督」禮遇至終老嗎?

 

  今天,香港已有4位「前特首」,未來日子,這個身份的人將愈來愈多。如果,每個「前特首」卸任後都要像林鄭那樣,活出一個月90萬的排場,香港庫房的財政壓力將愈來愈大。

 

  為「前特首」配專車、專用辦公室、秘書、保鏢等終身福利及禮遇,是源於2005年「行政長官報酬及離職後安排獨立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書,即使如曾蔭權那樣坐完牢的前特首,一樣可享此福利至終老。

 

  然而,「前特首」不是一份工,不需要天天上班,沒必要每人各自配備高尚辦公地,大家共用一個「前行政長官辦公室」不就可以嗎?今天你要租太古廣場,難保下一個要租IFC。沒完沒了的巨大開支,將是一筆越滾越大的帳,是時候好好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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