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1/2019 10:56

【駐京專電】發改委:明確規範金融機構資管產品投資創投基金事項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15日北京專電》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發改委會同人行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明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和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主要是明確了資產管理產品出資「創業投資基金」和「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適用資管新規及其實施細則等問題,整體思路和主要內容與資管新規及其實施細則的導向和基本原則保持一致。進一步加強金融風險防範,最大限度消除監管套利空間。  從具體舉措來看,主要有三點:一是明確過渡期的政策安排。資管新規出台前,部分金融機構已與兩類基金簽訂認繳協議或實際出資。為避免出現「半拉子」工程影響基金髮揮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根據新老划斷的原則,資管新規出台前金融機構已與符合《通知》規定要求的兩類基金簽訂的認繳協議繼續有效,過渡期內,金融機構可以發行老產品出資符合《通知》規定要求的兩類基金,但應當控制在存量產品整體規模內,並有序壓縮遞減,防止過渡期結束時出現斷崖效應。  二是過渡期內允許公募資管產品投資符合《通知》規定要求的兩類基金。過渡期內,資產管理產品投資符合《通知》規定要求的兩類基金的,金融機構在向投資者充分披露和提示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投資風險的前提下,可以將該產品整體視為合格投資者。  三是適度放開嵌套限制。《通知》提出,符合規定要求的兩類基金接受資產管理產品及其他私募投資基金投資時,該兩類基金不視為一層資產管理產品,避免對基金運作產生影響,該政策適用於過渡期內和過渡期結束後。

etnet榮獲HKEX Awards 2023 「最佳表現證券數據供應商」大獎► 了解詳情

A股
即時報價
全文搜索
Search
最近搜看
貨幣攻略
大國博弈
More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