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4/2018 18:43

【上海專電】上交所發新指引,主要股東增減持1%即須披露

  《經濟通通訊社記者楊英傑13日上海專電》上交所今日發布《上市公司收購及股份權益變動信息披露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規範前期市場上的收購和大額股份權益變動信息披露中所出現的問題,指引列明,當投資者持有該上市公司超過5%股權後,每增加或減少1%即須披露,但披露前後無需暫停交易。  指引又規定,公司大股東即使持股比例未達到5%,但同樣有信息披露義務;投資者持股大於10%,且較大股東持股比例相差小於或等於5%,應於次一交易日披露。  另外,目前一些公司股東披露的未來增減持計劃和重組計劃較為含糊,後續執行也出現比較大的偏差,甚至藉此炒作股價。為此,指引要求投資者在權益變動等文件中披露的增減持計劃與重組計劃應當明確具體,且須明確不實施上述計劃的期限;指引又要求一致行動人或表決權委托協議必須有明確期限。

全新節目《說說心理話》青少年不可以戀愛!?真實個案講述驚心動魄經歷► 即睇

A股
即時報價
全文搜索
Search
最近搜看
大國博弈
貨幣攻略
More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