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2019 16:56

【本港樓市】發牌後違規物管公司將處以不同罰則,嚴重者可被釘牌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計劃明年首季正式實施物管發牌制度,物監局主席謝偉銓稱,持牌物管公司及管理人員需遵從其操守守則及要求,若局方接獲違規投訴,將會委任調查員及小組審查事件,一旦投訴成立,會視乎案件嚴重性處以不同罰則,包括警告或吊銷牌照等。
  他又指,倘若有物管公司及從業員非法或冒牌從事物管工作,即屬刑事罪行,最高罰款為50萬元及監禁2年,認為其罰則已具阻嚇性。
  問及近期有警察進入私人物業執法,他對事件表示關注,指發牌制度後將會提供指引,包括涉及警權等問題,以提醒物管公司及培訓前線保安人員,警察在有搜查令或緊急情況下將有權進入私人地方執法,以免從業人員因而誤墮法網。
《經濟通通訊社12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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