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24 15:12

屋宇署推宣傳片,提醒市民擅自改動或拆除結構牆可處監禁一年

  屋宇署推出一輯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提醒市民未經事先批准及同意而改動或拆除結構牆(主力牆),屬違例建築工程;一經發現,屋宇署會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發出法定命令,著令有關業主進行所須的修繕工程,並會向涉事人士進行調查及提出檢控。
  當局指,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屋宇署發出的僭建物清拆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
  發言人指,在樓宇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前,市民可透過屋宇署網上「百樓圖網」系統,查閱批准圖則、相關的結構計算文件及小型工程紀錄,並可訂購副本。
《經濟通通訊社20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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