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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2017 14:03

《行內行外-梁崇讓》本土業界面臨不勝負荷的嚴厲監管

  金融業曾經歷幾10年的輝煌年代,但自08年雷曼迷債爆煲,引發全球金融海嘯,世界金融業產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筆者所說的改變,並非說金融業的本質有變,基本上金融業仍離不開是融資和投資兩大範疇。
  在這幾10年間,金融機構用了不少策略和工具,目的都是為了吸引投資者或客戶參與市場活動,達到以錢生錢的目的。傳統的金融產品有債券和股票,後發展有期貨,近幾年出現各類金融衍生工具,無論是股票或衍生工具產品,甚至交易市場也隨時代的發展,一直不斷地變化適應。
  至於在規管方面,一直跟隨市場產品和環境的變化而改進適應,政府管治當局和監管機構的態度,也跟隨時代的進步而有所變改。坦白說,80年代初期,金融業的規管尺度較為寬鬆,促成了環球金融業快速蓬勃發展。
  經歷了多次環球性金融危機和美國911恐怖襲擊後,美國華爾街為了打擊恐怖份子和犯罪集團洗黑錢的活動、以及美國自身利益,美國不斷出手向環球金融集團施壓,添加了很多法規,並要求別國的金融機構也按照美國的法規執行,已向多家金融機構提出指控和懲處高額罰款,大部分金融機構為了息事寧人,不敢開罪美國,大多接受罰款了事。
  環球金融業在互聯網迅速發展的帶動下,先進的系統和運作模式原應可以減低營運成本,可惜無論科技有多進步,成本如何減少,可是彌補不了制定合規成本的龐大開支。
 
*《管理人員負責制》今年推出》*
 
  美國政府於2010年3月制定《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FATCA),雖然搶錢的目標多是環球機構,表面上對香港本土證券公司似乎影響甚微,但香港證監會對加強規管證券公司從沒放鬆,而本土證券公司除了要遵從申報美國公民的投資戶口,也要遵從香港證監會的要求。
  今年證監會將推出《管理人員負責制》,此舉無疑是加強金融機構管理層的問責制度,目前每間證券公司最少要有兩名負責人員,日後新的負責制推出後,負責人員數目會否相應而有所增加呢?現任管理層員工如被納入新的負責制範圍,試問薪金方面是否有需要提升?想必大家心中有數!
  表面上看,業界從業員的薪金可提升應值得高興,但自取銷最低佣金制後,銀行、外資和中資機構加入競爭,本土中小型證券公司的收入已大不如前,此刻擬要增加營運開支,他們會否繼續經營實屬疑問?料將嚴重影響業界從業員的就業情況。現時本土傳統證券公司工作的員工,大都是資深年長的一輩,相信他們想另投其他行與年輕人競爭並不容易,但這種趨勢又確實如此,真的無奈也!
  所謂新負責制,即包括整體管理監督,需負責的工作有公司的運作監控與檢討、合規、風險管理、資訊科技、財務與會計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等8項核心職能。雖然證監會只要求整體管理監督和主要業務要向證監會申請負責人員,即俗稱RO的牌照,但其餘核心主管也要向證監呈報全名、職銜、身份證明資料、居住地址、職能等個人資料,聯同公司的組織架構,提交證監會以作備案,並規定今年7月17日前提交資料。
 
*8大核心主管安排對細行影響大*
 
  當然這項措施,對大行和較具規模的公司影響不大,對一些中、小細行就會出現人手緊絀困難。簡單來說,全公司員工可能只有不足10人,又何來安排8個核心主管呢?到時可能是一人身兼數職,但會否令證監不滿或違反有關當局的要求呢?還有,既然這8大核心主管的資料要提交證監會,這日後這批主管人員無論調職離職,都要通知證監會,公司自然又多了一些程式和人手去處理,一闊三大的支出,確是百上加斤。
  證監會方面自然也要增聘人手,開支自然又大了,如果這些資料只是備而不看,出事後才拿來問責,這有否違反設立新負責制的目的呢?雖說這制度的原意和出發點是正確無疑,但是如何付諸實行和不會令行政上架床疊屋,才是值得研究。
  後記:雖然證監會近日高調表明要整頓市場,但上周美圖公司(01357)和輝山乳業
(06863)股價的表現仍令市場矚目。據證監近期的行動觀察,估計無論對上市公司和本土證券公司或中介人都會加強力度和擴大監管範圍。
  不過,筆者相信證監會監管本土證券公司或中介人士比較容易,因為他們都是弱勢群體,只可以做順民。至於上市公司則似乎有一定難度了,主因上市公司所涉及的金額較龐大,而他們大多有專才去跟當局周旋,因此料有關當局對上市公司的監管仍是困難重重。
  究竟要從上市前著手、還是上市後加強執行,已值得大家研究討論。而本土證券公司或中介人士則只可單打獨鬥,無法達到法規要求的,便自然會被淘汰出局。《香港證券及期貨從業員工會副會長 梁崇讓》
 
* 網址:http://www﹒hksf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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