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0/2016 11:50

《團保灼見-李滿能》團體醫保可轉為個人保單,填補醫療缺口

  職場如戰場,打工仔會積極表現自己,爭取「上位」的機會;其實,僱主在人才爭奪戰中亦不可怠慢,務求吸引人才留效,增強公司競爭力。
  根據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公布的「2016千禧世代調查」發現,有22%的千禧新世代將會在未來一年另謀高就,反映他們對公司缺乏歸屬感。此外,他們又認為企業要長遠發展,需要將員工放在首位並予以信任。因此老闆們需要想方設法改善僱員待遇,放寬僱員的自由度,留住打工仔尤其是新世代僱員的心。
  在公司福利當中,除了最直接加薪外,越來越多企業提供的團體保險可以讓僱員自主保障,甚至提供一個保障方案,讓僱員在轉工或退休時將團體保險的保障轉換為個人保險,令他們享有無間斷的醫療保障。
  首先,在僱員自主保障方面,打工仔可以在公司原有團體醫療福利的基礎上,選擇自費投保額外所需保障。舉個例子,現年44歲、已婚的Wendy是一名編輯,育有兩名兒子。她不幸患有多發性子宮肌瘤,決定接受手術,並留院五天。Wendy投保了僱員自主保障計劃,即使醫療開支超出基本僱員福利計劃的賠償上限,指定保障項目的餘額也可獲得額外醫療保障賠償。
  該次手術及住院總開支為67180港元,而團體基本計劃的賠償金額為48000港元,額外醫療保障的賠償金額為15981港元,換言之Wendy投保了僱員自主保障計劃後,只需自付4780港元(當中已包括年繳保費1581港元)。如Wendy沒有投保該類保障,她需自付19180港元的住院開支。由此可見,僱員自主保障有效減輕病人財務負擔。
  一般的團體醫療保險計劃,保障都只限於在職期間,僱員如果轉職,就會有保障真空期,又或者離職後便會喪失相關保障。若果不幸在上述期間患病入院,就要自行支付醫療費用。現時有少部分保險公司,提供可攜式個人醫療保險,僱員即使離職後仍可安心享有醫療保障,填補了醫療保障缺口。
  僱員自主保障和可攜式醫療保險,在本港以至國際上已經是大勢所趨,僱主不妨考慮引入上述富有靈活彈性的團體保險,為僱員提供更適切保障,提升公司士氣,挽留並吸引更多人才,令公司發展更上一層樓。《友邦香港及澳門首席團體業務總監 李滿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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