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2020 08:57

【大灣區】深圳出台方案打造全球金融中心,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

  據《證券時報》從深圳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獲悉,深圳聯合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銀保監局、深圳證監局近日制定了《深圳市貫徹落實〈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行動方案》,共50條行動措施85項細分任務,立志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
  具體來看,方案從多措並舉促進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推進深港澳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進一步提升深圳金融服務創新水平和切實防範跨境金融風險五個方面。

*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便利化改革,建立雙向跨境理財通機制*

  在促進大灣區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方面,方案制定了15條措施,包括: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便利化改革、資本項目跨境人民幣收入境內使用便利化、建立本外幣一體化的帳戶體系、建立雙向跨境理財通機制、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積極穩妥擴大跨境轉讓資產新品種、規範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等多項具體措施。
  其中,明確「充分發揮深圳市國際人民幣投貸基金能效,探索加強與港澳機構合作,為深圳、大灣區乃至全國的企業走出去開展投資、併購提供優質投融資服務」,還提出「探索跨境銀團貸款,指導港澳銀行在深分支機構聯合內地銀行、境外母行等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供銀團貸款服務」等。
  在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方面,方案提出,支持港澳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在深拓展發展空間,開展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跨境業務試點,鼓勵保險公司在深建設各類總部,持續深化深港澳保險領域合作等4條措施。

*支持設立大灣區相關基金,優化完善互聯互通安排*

  在推進深港澳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方面,方案共制定了15條措施,包括:支持規範設立粵港澳大灣區相關基金,進一步開放銀行間拆借市場,優化完善深港通、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等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安排,優化和擴大碳排放權外匯交易業務,推廣社會責任投資標準和信息披露標準等方面。
  為助推深圳可持續金融先行示範,方案提出了「充分發揮深圳證券交易所平台作用,引導上市公司主動披露ESG信息」「爭取國家支持深圳建設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為推動深圳綠色金融規範、健康發展,提出了「推動綠色金融領域的立法,規範綠色金融行為」「研究制定綠色企業、綠色項目庫等地方綠色金融標准」等;為深化深港澳金融市場互通,進一步提出「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前海建設大灣區債券平台,探索推動交易所債券市場高水平對外開放」。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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