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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9

冷靜機制: 港交所未與券商測試冷靜期措施 未訂明年推行時間

  港交所(00388)落實市場波動調節機制(VCM,俗稱「冷靜期」)及收市競價交易時段(CAS,俗稱U盤)的最終方案後,仍需與券商進行測試及準備,為期大約一年。

  港交所企業傳訊董事總經理陳涓涓接受《經濟通通訊社》查詢時表示,未開始與券商進行系統測試,目前亦未有確實推出日期。

 

 

根據港交所9月暫定時間表,明年第三季會在證券市場率先推出U盤,證券及衍生產品市場的「冷靜期」則會於第四季推出。 (資料圖片)

 

 

現處於「系統發展」階段

  根據港交所9月暫定時間表,目前「冷靜期」及U盤處於「系統發展」階段,明年第三季會在證券市場率先推出U盤,證券及衍生產品市場的「冷靜期」則會於第四季推出。上述計劃仍要視乎相關規則修訂獲得證監會批准及市場準備情況。

  港交所指出,「冷靜期」以20國集團(G20)及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的監管指引為本,全球大部分主要市場均設有不同形式的市場波動調節機制,以控制極端價格波動;香港以外的所有其他已發展市場亦均設有收市競價交易機制。

 

美股冷靜機制令交易受顯著影響 模式太複雜

  另外,目前美國股市的市場波動調節機制主要分為大市及證券層面。首先是大市,如果標準普爾500前收市指數下挫7%、13%和20%,市場所有股票交易將分別暫停15分鐘(7%、13%)或全日(20%)。

  在證券層面,設有5分鐘暫停交易機制,而觸發的條件分為三個級別:1)標普500指數、Russell1000指數成分股以及交易所買賣產品(ETP)的股價變動多於10%;2)其他股價1美元或以上的股份價格變動多於30%;3)其他股價低於1美元的股份價格變動多於50%。

  港交所認為,美股的機制或令整體市場暫停,交易受到顯著影響,而且模式過於複雜,系統需作出重大變動。

  另外,倫敦交易所在證券層面的交易限制,觸發點分為競價和最後交易價兩個參考價,並針對不同的證券共分多達10個觸發點,觸發後將從持續交易時段切換到可隨機結束和延時的競價時段。港交所認為此模式過於複雜,每天觸發過百次可令多項交易中斷。

 

大市前景未明朗 券商料散戶對港交所推冷靜期不上心

  近日「妖股」股價瘋狂波動,成為市場焦點,令人回想起港交所7月時提出引入的VCM。根據港交所建議,若恆指、國指成分股在持續交易時段,5分鐘內價格升或跌逾10%,將設有5分鐘冷靜期,作限價買賣。

  內地雖也設有漲跌停板機制,但港交所強調,設計「冷靜期」並非為了與內地看齊,而是參考國際證監會組織的監管指引,防止出現「閃崩」(2010年美國程式買賣出錯令道指一度急瀉9%)。

  至於投資者對設立「冷靜期」的反應,新鴻基金融財富管理策略師溫傑接受《經濟通通訊社》查詢時坦言,慣於短炒的散戶對後市信心不足,目前入市意欲低,自然不會太留意交易制度上的變化。

  他又認為,對機構投資者而言,相比短線波動限制,他們更在意長線投資前景,所以有無「冷靜期」對機構投資者來港的投資意欲影響不大。

  港交所提出的「冷靜期」現只涵蓋81隻國指、恆指成分股,和8隻恆指、H股指數期貨合約。新機制主要為了防止指數成分股、期貨互相連結,引發市場系統性風險,因此未有考慮引入至指數以外的中小型股份,即立基工程(08369)等「妖股」不受影響。

  建議內,當股票或期貨合約的價格相對5分鐘前最後交易價出現超過10%或5%上下波幅,將有5分鐘冷靜期,期間股票及期貨合約僅可在10%及5%固定價格限制內交易,冷靜期過後交易恢復正常。早市、午市各設有最多一次冷靜期,收市前15分鐘、上午及下午持續交易時段的首15分鐘均不設冷靜期。

  港交所曾解釋,「冷靜期」目的與停板或停牌措施不同,不是限制或規定波幅,只是因近年恆指及國指成分股及相關期貨超過50%買賣盤透過電腦程式進行,易造成現貨與期貨市場互相追買或追沽。中小型股則較少程式盤,加上不涉及系統性風險,所以港交所沒有計劃擴大覆蓋範圍。

 

港交所7月宣布推冷靜期及U盤 證券業對U盤有意見

  港交所完成為期三個月的諮詢後,在7月決定引入VCM及CAS。當時證券業人士普遍不反對引入「冷靜期」;但對引入U盤,以至實質操作則仍有分歧。

  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早前向《經濟通通訊社》表示,「冷靜期」機制對散戶有警示作用,讓散戶可在5分鐘內搞清楚市場正在發生甚麼事,但認為警示一次已足夠。他又指,操作上不會對業界造成太大影響,因為機制並不是令股份停牌,股份在冷靜期間仍可交易。

  對於「冷靜期」的覆蓋範圍,以及機制應否納入細價股,證券商協會前主席及中潤證券副主席蔡思聰認為,大股影響大市,現有方案可以接受,細價股即使波幅大,也不會衝擊大市,因此認為不應納入細價股。

  至於CAS(俗稱U盤),早於2008年已經試過引入,不過於2009年3月中止。新引入的收市競價模式有所改善,包括競價時段輸入的買賣盤只限於收市價升跌5%波幅限制及隨機收市。

  蔡思聰表示,對引入U盤有保留,直斥措施是為大戶而設,對散戶不公平,質疑為何給大戶多十分鐘完成交易。他又指,即使要推,5%的限制波幅亦太大,4%已經足夠,而且競價交易時間長些,操控成本高,操控的誘因亦減少。

  港交所曾指,引入收市競價交易時段,是希望可以改進釐定證券收市價的方法,利便收市時進行交易。收市競價交易時段首階段暫包括所有恆生綜合大型股及中型股指數的成分股、有相應A股在中國內地交易所上市的H股及所有ETF。港交所擬於收市競價交易時段首階段實行半年後作出檢討,始推出第二階段,屆時將包括所有股本證券及基金。

 

撰文: 趙廷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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