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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加國大麻合法化 背後的經濟考量

 

監管篇:阿伯達省800宗申請開店 監管突擊檢查

  

  大麻合法化在加拿大設有不同層面的監管,上至聯邦政府,下至市政府都有一定的角色和規則,現行法例容許市民種植最多4棵大麻,大量種植的大麻生產商需向加拿大衞生部申領牌照,部分衞生規則與開設食物加工廠相近。加拿大全國10個省份的政府可各自訂出相關規例,包括可否私人經營大麻店及合法吸食大麻年齡,現時大部分省份設於19歲,魁北克省(Quebec)和阿伯達省(Alberta)則為18歲,後者一直由政府機構AGLC(Alberta Gaming, Liquor and Cannabis)監管當地的賭博和發酒牌,大麻合法化後同時負責監管,主要負責零售層面,有些省份暫時只由政府在網上銷售,未允許開設私人大麻店,例如多倫多所在的安大略省(Ontario)。而個別城市又可以自訂規則,例如卡加利(Calgary)禁止大麻使用者在室外及公共地方吸食,但在同省的愛文頓(Edmonton),只要可食煙的室外地方,如沒有兒童設施的公園、醫院外(需遠離出入口)等室外地方都可吸食大麻。

  

每年4月20日全球大麻用家不理該國合法與否,都會聚集示威。

 

  本刊訪問了AGLC的Corporate Strategic Services 傳訊經理 Heather Holmen,了解監管機構角色和職責。

 

iM:AGLC的監管職責有哪一些?

AGLC:AGLC負責監管的對象是零售商,包括審批、規管、查核其牌照,同時,所有零售商必須經AGLC網頁訂貨、取貨,AGLC也營運零售網店,供用家直接購買。

 

iM:有意申請開店的人士,需經過甚麼程序?

AGLC:申請者要增寫長達近70頁的申請書,包括所有公司股東個人資料、財務及營運計劃、店舖設計等,以及交4,000加元(約2.3萬港元)申請費,取得AGLC發出的牌照後,再向市政府申請商業牌照,費用大約是9,000加元(5.4萬港元),獲批後,我們會到店內實地檢查。如果快的話,整個程序約是10個月,但這不是標準,也不是最少的時間,只是按之前的個案推算。

 

大麻店大排長龍的景況, 因供應量不足而不再復見。

 

iM:現時輪候名單有多少人?

AGLC:現時有近800個申請等候批核,但由於現時全國有大麻短缺情況,我們已暫停批出牌照。

 

iM:有沒有設牌照數目的上限?

AGLC:我們沒有設牌照數目的上限,但每個持牌零售商只可開最多37間舖,以Amazon為例,他們有100間分店都只能在其中37間出售大麻產品,有關的限制將會在5年後再檢討。有人擔心不設上限會否有來幾百以至幾千間大麻店,但因為我們有規定大麻店和酒舖、學校、醫療中心等保持一定距離,而阿伯達省有6,000間酒舖,也有上千間學校,所以大麻店都不容易找到合適地點開。

 

iM:AGLC會否派員巡查店舖?

AGLC:我們會不定期派人巡查,有預先通知的,有突擊檢查,也有秘密巡查,假裝是客人看店內和職員等有否違規,例如店舖不可賣大麻給未滿18歲的人,如有懷疑必須檢查對方證件,我們會派未成年的年輕人到店舖試買。

 

iM:店舖違規有甚麼後果?

AGLC:我們的角色主要是監察,確保店舖明白和跟從規定,所以發現有違規的話,職員會教育或警告店舖,解釋清楚法例,當中有可能涉及票控,目前未正式發出過告票或警告,違法就要交給警察處理。

 

iM:AGLC與種植商是甚麼關係?

AGLC:我們與全國15個持牌生產商簽合作同意書,他們由聯邦政府發牌,不是我們規管。理論上他們合共提供超過300種產品,但現在有時只有100種,甚至只有9種。我們與不同生產商的合作,對方都承諾了不同供應量,現在顯然是不達標準,我們是否可以依合約追究?但因為現在全國都出現短缺,我們目前沒有處理這些問題。

 

iM:為甚麼AGLC會自設零售網頁?

AGLC:某程度上我們與零售商有一定競爭,但不是對手關係。用家在網頁訂貨後,我們會送到指定地址,但因為在一些小鎮,因為不符合經濟效益,沒有零售商會去開店,所以希望方便那些地方的用家,AGLC才會開設網頁直接售賣。

 

iM:AGLC售賣大麻的收入如何處置?

AGLC:收入主要來自零售商和網上銷售。政府不會從零售商賺利潤,我們主要負責收稅,包括聯邦稅和省政府稅等,成為政府收入。至於網上銷售,我們有自己的定價方程式,所有收入連稅收都是歸政府的。

 

 

大麻副產品或明年可售

 

 

  新法例針對消閒類大麻(Recreational cannabis)合法化,而醫藥用大麻在加拿大早在2001年合法,市民從醫生取得處方,便可合法取得。當地市民對大麻合法化固然有一定憂慮,擔心犯罪率增加等等,至目前為止,當局未有公布大麻相關的罪行數字。不過,讓市民更加擔心的,可能是含大麻成分的食品也將在明年合法發售,但政府對有關細節仍未有任何公布,例如是否限制在大麻店出售、會否設有成分比例限制、會否限制產品類型等,但現時為止,在加拿大全國售賣含大麻成分的食品都是非法的,但不限制製造以出口至合法的地區,例如美國個別州份。因此早前網上流傳信息和含大麻成份食品的圖片(見圖),呼籲家長小心,但未能證實產品是從何取得,可能是在黑市市場,也可能是在合法的美國等地。

 

世界各地監管一覽

 

部分合法:美國

 

 

  不同州份的法例並不一樣,在聯邦政府的層面,大麻是非法品,但個別州份有不同法例,即是如果持有大麻穿州過省有機會違法。在1996年,西岸的加州是首個藥用大麻合法化的州份,目前共有29個。在2012年,華盛頓州與科羅拉多州成為首個消閒類大麻合法化的州,包括持有、種植、與販賣都是合法,現今已有10個州與華盛頓特區合法化,但華盛頓特區與佛蒙特州只容許持有與種植,不允許販賣。科羅拉多州是較早期合法的州份,當地除了可持有、種植與販賣,也發展了不同「副產品」,例如旅遊業、含大麻成分食品、大麻煮食班、大麻按摩等,其中最大城市丹佛規定,經營大麻零售店、種植大麻、生產含大麻產品、大麻測試中心及轉運大麻才要申領牌照,其中零售牌照只限現有醫藥用大麻店可申請。另外,加州在今年也實行消閒大麻合法化,滿21歲成年人最多可以種植6棵大麻,並合法擁有1盎斯以下大麻。

 

全面合法:烏拉圭

 

  

  在南美洲國家烏拉圭,個人吸食大麻從來不是非法行為,在2012年中,時任總統穆西卡(José Mujica)宣布開始為大麻合法化作準備,從而減少大麻相關的罪行和健康問題。

  

  翌年,該國通過規管種植和售賣大麻的法例,強調合法化不等於大麻將成為自由市場,當局將控制產量、質素、定價等,預計每月產量需要逾5,000磅。

 

  法例在去年7月起實行,烏拉圭成為全球第一個大麻全面合法化的國家,年滿18歲並預先向政府登記的買家,可在指定藥局,透過指紋認證購買已包裝好的大麻。

 

  但當局只容許售賣兩款THC度低的大麻,每包為5克或10克,每人每月只可買最多40克,已登記買家近5,000人。不過,在烏拉圭只有當地人可買大麻,遊客都不可購買。另外,個別種植者只可在家中種不超過6棵大麻,每年產量不得多於480克。

 

不犯法:荷蘭

 

 

  以往荷蘭對大麻的態度給外界感覺相當開放,其實該國從未將大麻合法化,法律上在荷蘭持有、種植、販賣大麻都是非法的,但在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街頭隨處可見的大麻店(Coffee Shop),甚至在街上已聞到大麻味,是因為政府採用「容忍政策」(Tolerance policy)管理在荷蘭大麻的使用,視之為健康問題處理,類似煙、酒、肥胖的政策取向。意思是從份量上管理,在當地攜帶和交易量不可多於5克和在家種植不多於5棵大麻。

 

  另外,政府也只「容忍」在家中或Coffee Shop吸食大麻,經營Coffee Shop不需要特別牌照,但必須繳稅。不過,當地嚴格打擊種植大麻的人,但Coffee Shop可提供大麻,問題是大麻從何來?經過一輪爭議,政府在去年底宣布會在荷蘭尋找合適城市,以試驗形式容許種植大麻。同樣以「不犯法」或持少量大麻不被檢控的國家有阿根廷、比利時、捷克等。

 

轉載自《iMONEY智富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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