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0/2021 14:18
【房地產稅】專家:房地產稅體現共同富裕下新思路,宜明年實施
《經濟通通訊社25日專訊》內地擬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試點地區、實施啟動時間由國務院確定,試點期限為五年,徵稅對象,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劉佐認為,房地產稅從立法先行到和新寓意「改革試點」先行體現一種新思路,鑒於房地產稅通常按年計徵,如果國務院可以近期提出方案,明年實施可能比較適宜。 劉佐稱,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先行,而且試點期限長達五年,待條件成熟時制定法律,不急於求成,匆忙立法,體現高層對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的積極而穩妥的策略,是近期中國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的新起點。在他看來需要特別值得關注是: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辦理,不同於2011年國務院批准個別城市人民政府試點的做法,權限適當上收,再次體現了稅收法定的原則。 同時試點地區房地產稅的徵稅對象為位於城鎮的居住用房地產,不包括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納稅人為相關的土地使用權人、房屋所有權人,即擬對個人自有自用的住宅徵稅,從而擴大了現行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對象、納稅人的範圍,與外國通行的房地產稅大體一致,是中國改革開放以後房地產稅制度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ca)
全新節目《說說心理話》青少年不可以戀愛!?真實個案講述驚心動魄經歷► 即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