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指
  • 24,954
  • -320
  •  大市成交 1,989億
  • 期指(夜)
  • 24,733
  • -167
  • 低水221
  • 國指
  • 8,275
  • -94
  • 紅籌
  • 4,203
  • -60
  • 科指
  • 4,330
  • -90
  • 上證
  • 3,934
  • -17
  •  成交 7,797億
10/09/2026 17:28

廉署起訴港交所前副總裁涉嫌不遵照防賄條例就貪污調查提交財產聲明,港交所稱該前員工已於去年3月離職

摘要 意見回饋
免責聲明

本內容由人工智能根據現有市場數據及新聞來源生成,僅供參考。其內容不代表《經濟通》之觀點或立場,亦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鑒於AI生成資訊可能存在錯誤、遺漏或偏差,用戶應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或諮詢專業意見後再作出投資決定。《經濟通》對因依賴本內容而導致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 廉署起訴港交所前副總裁未提交財產聲明
▷ 被告涉未申報30筆共逾210萬元現金存款
▷ 港交所確認該員工已於2025年3月離職
  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一名港交所前副總裁,控告他涉嫌在一宗正在進行的貪污調查中,不遵照廉署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獲法庭命令而發出的通知書,就其個人財產等資料提交法定聲明。

  湯寶衡,39歲,港交所前副總裁,被控一項不遵照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14(1)條所發出的通知書辦理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14(4)條。他獲准予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14條,若廉署調查人員有合理理由懷疑任何人士觸犯貪污罪行,可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出申請,發出通知書要求有關人士提交法定聲明,列明其財產、開支及法律責任等資料。任何人士如不遵照通知書辦理,可能會觸犯有關條例。

  廉署人員就一宗貪污調查,於2025年9月底向被告送達通知書,要求他提交法定聲明,列明包括他在通知書日期前三年內所擁有或管有的財產。法定聲明提交日期應被告申請延至2026年3月。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6年3月12日,無合理辯解而忽略或不遵照通知書的條款辦理。被告涉嫌未能向廉署提供所需資料,涉及30筆共逾210萬元存入其銀行帳戶的現金款項。廉署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調查期間獲港交所全力協助。

  廉署發言人指,貪污是一種非常隱蔽的罪行,廉署因此獲法定調查權力,以有效打擊貪污,包括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14條,申請法庭命令獲授權發出通知書,要求受查人士提供所需資料。面對任何妨礙貪污調查的不法行為,廉署必定果斷執法及依法追究責任。

*港交所:確認該前員工已於2025年3月離職*

  港交所發言人表示,知悉廉署已就一名前僱員涉嫌在一項進行中的調查中,未有遵從廉署發出的通知書要求而提出起訴,又指確認該前員工已於2025年3月離職。

  發言人續說,港交所在廉署進行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和配合,並堅守嚴格的誠信及專業標準。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無法就此作進一步評論。
《經濟通通訊社10日專訊》

獨家優惠【etnet x 環球海產】用戶專享全場95折,特價貨品更可折上折。立即使用優惠代碼【ETN1WWS】,選購五星級酒店級海鮮► 立即瀏覽

備註︰

即時報價更新時間為 10/09/2026 17:59

港股即時基本市場行情由香港交易所提供; 香港交易所指定免費發放即時基本市場行情的網站

權證
即時報價
全文搜索
Search
最近搜看
大國博弈
中東戰火
More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