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政情

立會透視鏡
25/05/2023

特首火起,司長降溫

#立法會 #器官捐贈 #李家超 #林定國

  一周之內,牽起咗兩單涉及內地同香港嘅矛盾。一單就係國泰空服員「教英文」,另一單就係器官捐贈「取消風波」。今次主要都係講一講器官捐贈呢單,事關有兩個活生生嘅「公關」實例可以畀大家睇下邊一個係最好嘅應對。

 

  器官捐贈「取消風波」緣起香港打算修例,建立恒常「跨境器官移植互助機制」,讓等候移植嘅病人有多一綫機會。不過唔知點解,有關消息出咗之後,近月「取消」已有登記嘅情況顯著增加,更加有人係無登記都去取消,令到政府唔出聲都唔得。

 

  特首李家超早幾日就話,取消器官捐贈情况不尋常,非常反對任何人嘗試破壞系統,認為目前情况屬非常可疑嘅破壞行徑。佢仲譴責破壞系統者,形容佢地行為恥辱,將要求警方調查當中有否涉及違法行為。

 

  特首狠批,甚至將事件上升到去有無犯法層面,令到唔少市民感到震驚,特別係一班N年前可能登記過,而又唔知自己有無實質登記而近日走去取消嘅市民,擔心自己呢個「個人意願」兼且極度簡單嘅行為,已經觸犯法例。

 

  不過唔夠兩日,特首下屬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就有另一種講法。對於取消器官捐贈呢個行為是否觸及法律,目前係言之過早,未有足夠資料判斷。佢仲補充,希望大家記得登記器官捐贈初衷,係幫到所有人,「無論需要嘅係甚麼人」。

 

  前後兩種說法,林定國講法明顯就係幫特首降降溫。有政界中人就話,特首一跳出來就話有關行為違法,的確係好易會有反效果,「最怕就係激起更多人取消登記,咁就真係得不償失」。所以林定國講法有「補鑊」嘅意思,政界中人仲話:「肯定嘅係政府入面,特別係律政司司長根本唔知特首會一下講到違法之上,相信如果司長一早知道的話,亦會叫特首唔好去到咁盡。」

 


(資料圖片)

 

  捐定唔捐,係個人嘅考慮同意願,Tina都無謂喺度再花唇舌,不過需要同一班已經取消登記器官捐贈嘅朋友講返聲,如果你地純粹因為器官會捐到去內地而又唔願意捐的話,Tina就希望大家先了解清楚。

 

  如果落實新機制的話,可以用作移植嘅器官會先行同輪候冊上嘅病人做配對,完全無人啱用的話,先會同內地輪候冊再配,有啱嘅先會送離港境。大家都知道,器官移植係一個爭分奪秒嘅生死競賽,器官離開人體之後,在適當低溫之下,可以延長器官壞死嘅時間,據醫學專家講,心臟不應喺靜態冷庫中放置超過4至6個小時,腎臟就最捱得,冷藏情況下存活24至36小時,而肺部同肝臟分別存活約8同12小時。

 

  換句話說,捐出來嘅器官,能夠配對最多嘅輪候病人,效益係最大,如果同時間將香港同內地嘅病人一齊配對,大家搵到合適器官嘅機會,只會有增無減,唔會話邊個益咗邊個,只會係共贏。

 

  希望會有人理解而因為咁而改變佢地嘅想法,如果講到呢度大家明白箇中得失,但仍然係認為器官放入棺材係更有效益的話,咁Tina亦只好尊重你自己經過深思熟慮嘅意願。

27/05/2024

立法會改革芻議

#港是港非 #立法會 #政情 #議員 #改革 #政治

  第七屆立法會已經運作了兩年半,平情而論,今屆議員引入了大量專業、科技及學術界菁英,論政質素大幅提升,審議法案時更加全程投入,確實為政府提供大量寶貴意見。然而,民間對今屆議會的工作似乎認識不多,對議員的印象亦模糊不清,明顯地對議會爭取社會信任及支持有不利的地方,近期更傳出下屆議會可能需要「大換血」。筆者無意為任何人辯護,只是想指出在新時代下,舊的運作模式已經不管用,立法會不應該繼續擁抱已經過時、港英留下來的議政制度,行政立法既然已經成為執政聯盟,政府應該大膽改革,給議會更大的權責,讓議會有更大的發展舞台,以爭取社會的信任。
 
  市民對議會有距離感,筆者總結有多項原因。第一,新一屆政府用愛國者治港模式,議會不再以對抗的方式論政,改為議員「坐而論道」,簡單講,就是議會不再重演吵吵罵罵的鬧劇,對於喜歡「剝花生睇Show」的普羅大眾,自然再無吸引力。第二,新一屆議會由70個議席增加至90席,但議會時間並無大幅增加,每個議員發言時間、質詢及提議案的機會明顯減少,議員表現空間大大壓縮,議員通常只有5分鐘發表一篇演說,而且每次辯論有多達數十人輪流發言,有時的確給人「滾水淥腳」的感覺,個別議員發言難以吸引市民、媒體注意。第三,由於大幅增加專業背景的議員,議政的題材除了必不可少的民生問題,其餘增加不少經濟、專業及科技題材,這些題材無疑對香港很重要,但一般市民難免聽不明白,傳媒亦少有報道。第四,議會未能培養出新一代的政治明星,一個缺少明星的舞台,自然難以吸引觀眾垂青。據筆者觀察,新議員中不乏「有料到」的議員,當中有人雄辯滔滔、有人專精法案,更有網絡KOL,可惜少有能突圍而出,獲得全港性知名度,究其原因,與上述提及的議會環境有關。另外,新議員大多沒有加入政黨(鬆散的聯盟不算數),無政黨的培訓及背後支持,要突圍是難上加難。
 

立法會已出現質及量的變化,舊有制度應就新形勢作出改變。(Shutterstock)

 

  筆者相信,議會既然已出現質及量的變化,舊有制度亦應就新形勢而作出改變,以增加議會的功能,為社會作出更多貢獻。首先,政府可考慮下放權力,讓議員參與更多法例的起草工作。目前法例起草完全由官員主導,通常先由官員提出有立法需要,然後公開收集議員及持份者意見,當收集好基本資料後,官員就會閉門以機密方式進行研究,並定出法例框架,以至所有細則,最後公開諮詢社會意見,但此時法例及政策基本已經拍板,細則可以傾,但大原則已經不能改變。

 

  所以,政府制訂法例的方式,過去曾被指為「閉門造車」,法例有時亦難免出現離地的情況。今日行政立法已經是執政聯盟,政府應該依重議會了解民情的專長,在政府閉門研究階段引入新機制,成立專責小組,安排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的成員參與,參加的議員只要簽訂保密協議,就可以全程或在有需要時參與法例的研究及討論,議員一般了解民情、熟悉行業情況,官員則掌握資源運用的原則、精通法規的要求,如果兩者的優點能結合,對政府施政有極大幫助。
 
  另外,同時政府亦可以要求立法會事務委員會,為政策進行定量、定性研究,甚至安排議員落區了解民意風向,確保政策不會離地,這亦是議員應該做的事。筆者期望,有關建議可以提高議會「含金量」,同時又可以擴闊議員的工作層面,增加議員的貢獻,社會將更重視議員的工作及意見,同時又可以吸引更多菁英願意擔任議員工作。

 

在杜葉錫恩的年代,立法局申訴部是為小市民出頭的象徵。(網上圖片)

 
  其次,應考慮擴大立法會申訴部的職權。社會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立法會有一個申訴部,過去在杜葉錫恩的年代,曾經是為小市民出頭、備受尊崇的象徵,但今日已經式微,市民寧願向電視台投訴節目求助。事實上,電視台節目成功之處,就是得到官方、公私營機構的重視,投訴往往得到認真處理。所以,要建立議會的威信,政府可以制定高層次架構,要求各部門快速回應議會的個案,申訴部由於不屬於政府部門,只要議員同意,毋須次次跟足程序,可以化繁為簡便利行事,爭取更快速、更有效地為市民排難解紛。申訴部得到政府大力支持,相信效果未必會比電視節目差。有前輩嘗言道:「幫到市民嘅,就係好議員」,筆者以為甚是,所以重振申訴部的威望,是值得立法會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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