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2021 11:52

【香港政情】廉署落案起訴區諾軒及黃耀明,涉2018年補選舞弊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2018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候選人區諾軒及59歲歌手黃耀明,兩人涉嫌在該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
  區諾軒及黃耀明同被控一項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1)(a)條。二人將於周四(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自2018年2月底起,區諾軒在其社交平台專頁發布多則貼文,宣佈他將於同年3月3日傍晚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辦一個兩小時的集會。集會舉辦前數小時,區諾軒在其社交平台專頁發布另一則貼文,宣佈黃耀明將於集會上表演。集會期間,黃耀明在台上演唱了兩首歌。在表演尾聲,他呼籲出席集會的人士於上述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
  廉署調查發現,區諾軒的社交平台專頁於2018年3月4日分享了一段該集會的錄像短片,當中包括黃耀明的表演及他向出席集會人士作出的呼籲。區諾軒把有關錄像短片及該則宣佈黃耀明會在集會上表演的貼文申報為其選舉廣告。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條訂明,任何人為另一人提供食物、飲料或娛樂,或償付用於提供該等食物、飲料或娛樂的全部或部分費用,以誘使該另一人或第三者,在選舉中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即屬舞弊行為。廉署提醒候選人、選舉代理人/助選人員及公眾,不應在選舉中提供食物、飲料或娛樂以換取選票。
《經濟通通訊社2日專訊》

etnet榮獲HKEX Awards 2023 「最佳表現證券數據供應商」大獎► 了解詳情

人氣評論
即時報價
全文搜索
Search
最近搜看
大國博弈
貨幣攻略
More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