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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9

【選舉專訪】莫乃光:競選對手政綱不夠具體;憂政協疑助「種票」

  資訊科技界參選人莫乃光接受《經濟通通訊社》訪問時談及今屆選情,他認為,另一名參選人楊全盛雖然政綱提出建議,但很多事情都不夠具體,沒有列明需要修改什麼條例,亦沒有很多可行方案。
 
  莫氏又指,楊氏的立場並不清晰,部分具爭議的事情就沒有闡述立場,他沒有說明是否同意現時行政長官梁振英連任,只說交由業界平台決定。他笑言,其實只是他不想說出來,大家都知道是什麼立場。
 

資訊科技界參選人莫乃光指對手政綱不夠具體,沒有列明需要修改什麼條例。

  
  他認為,自己的政綱有更多具體及「落地」的建議,而且對議案及法例有更深入了解,以往亦有向政府部門及官員提出業界要求,可以做到成績。
 
選民猛增 憂慮種票「米已成炊」
 
  莫氏提及日前有報道指出,資訊科技界的選民人數由上屆的6000人,急增至今屆的1.2萬人,甚至出現「一屋5個IT人」的情況。他認為,一個家庭有2至3名資訊科技界的選民,或許仍然有可能,但家庭內有5個資訊科技界的選民就會引人懷疑,而且有報道引述消息,有政協希望幫手增加選民人數,把不屬於資訊科技界的人士變成選民,形容相當離譜。
 
  他坦言,這些行為等於「種票」,但奈何已經「米已成炊」,距離選舉時間只有很短時間,即使衍生法律問題,都需要容後解決。他笑言,若「種票」的人滿意現時工作,就感到更「大獲」,不過唯一希望的是,選民投票以業界利益為依歸,不要讓別人操控業界。
 
莫乃光:不撐梁連任,曾俊華肯聆聽,當特首較可接受
 
  行政長官選舉在明年就會舉行,莫氏就表示,以業界角度出發,不會支持梁振英連任,因為他不了解創新科技的需要,而能夠幫助業界發展,就是要有一個開放自由的環境,讓人可以發揮,再由政策支援配合。
 
  莫氏表示,去年在特首答問大會上,曾經向梁氏提出政府過份外判科技人員,而且政府採購方式難以幫助業界發展,但梁氏著他向局長詢問有關問題,只要求他支持創科局成立,好像成立後就解決所有問題,然後就認為議員的意見是政治化。
 
  他又指,以香港整體情況來看,都不會支持梁氏連任,過去4年的管治對香港傷害很大,即使提出任何政綱都不會支持,
 
曾俊華討論科技發展較有理據
 
  至於談到有可能參選特首的人士,莫氏表示,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雖然與自己在創新科技的意見未必完全相同,例如曾氏認為本港沒有太多製造業,亦沒有國防工業,科研行業與歐美國家有差異,但認為他看漏了服務業,因為都可以涉及創新科技。不過曾氏會提出理據與議員辯論,而且今年財政預算案亦有撥款支持創新科技發展,形容曾氏是「合理對手」,能夠聽不同意見,他當特首較容易接受。
 
  莫氏提到另一名有可能參選特首的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認為他較一般建制派能夠聆聽其他意見,但始終立法會主席的職務與特首不同,而且對他在資訊科技行業的看法不太清楚。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參選人莫乃光參選政綱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參選人莫乃光的參選政綱如下:
 
1.為IT人創造職位
 
-要求檢視政府IT員工需求,減少外判IT職位,逐步增加IT公務員招聘。
-修改政府公務員職位分類,將IT專業人士列為專業職系,使IT人的薪酬待遇與其它專業職系如工程師看齊。
-設立IT業培訓及進修支援計劃,與業界和大學合作重點培訓軟件工程師、數據分析、資訊保安等人才。
-資助IT畢業生及在職IT人修讀短期課程,取得市場渴求的IT技能,幫助IT人升級增值。
-增加持續進修基金的資助上限,增加IT類別技術課程
-開展資訊科技專業認證,提升IT人專業地位,以更好待遇吸引更多人加入IT行業
 
2.振興本地創新發展
 
-推動政府部門及監管者與業界定期溝通,政策制訂必須符合業界需求
-為創科政策設定績效指標及檢討機制,監察公帑使用和政策效果
-要求進行對法例的全面檢討,促進金融科技、共享經濟等的創新發展,引入容許不受法規限制進行創新的機制
-要求政府增撥資源促進科研,資助商業機構、學院合作開展科研中心,以鼓勵私人機構參與研發
-政府科研資助項目審批需交由熟悉業界人士進行,並應重視項目對社會及本地創新的影響力
-科研雙倍扣稅以吸引國際IT龍頭來港設立研發中心,創造優質職位
 
3.支持中小企和初創公司
 
-為天使投資、創投基金及私募基金提供稅務寬免,以助新創企業取得資金發展
-要求改革價低者得的投標制度,協助新創企業及中小企參與競投政府IT方案
-政府採購政策應優先採用本地IT產品及服務並著重其創新元素,帶動本地IT業發展及改善公共服務質素
-要求擴大科技?計劃,企業支援計劃(ESS)加碼
-擴大數碼港和科學園的孵化計劃範圍,支援未能進駐園區的本地合資格公司
-設立科技創業圓桌,與政府部門一站式協助初創公司解決規管問題
-鼓勵中小企和初創企業合作提高生產力
 
4.開放政府用科技改善施政
 
-要求制訂《資訊自由法》及《檔案法》,涵蓋政府及公營機構,以保障市民獲取公共資訊的權利,提高透明度
-推動設立首席數據官(Chief Data Officer)一職,訂立五年計劃,各部門設立專責開放數據主任並按照國際標準以機械可讀格式及應用程式界面全面開放數據
-推動政府公開招募科技企業及民間團體提交改善政府服務及運作的建議書,選取部分計劃書贊助及試驗,推動跨界別合作
-改善電子政府服務,長遠達致零官僚及實時經濟,便利市民使用公共服務
-要求所有政府部門改善以ICT發布資訊的方式並開放版權,例如地區事務或其他政策議題讓市民透過網上平台參與,以提高政策制訂和決策的透明度
-取消各項查閱政府資料的費用,例如土地及公司查冊等
 
5.改善城市生活
 
-設立SmartCity Sandbox
-要求政府設立網上平台,讓市民討論智慧城市發展政策及討論,容許票選建議項目並在地區試行
-確保發展智慧城市時收集的各種數據不可用於非授權的用途
-在各政策局成立『開放數據工作小組』,研究、發放及整合數據,並制訂開放數據政策,定期公布數據發放的進度報告。
-加快開放土地數據,制定清晰的土地數據庫,改善香港城市空間規劃
-透過專營權協議要求公營機構包括電力公司、公共交通機構落實利用科技及開放數據的目標,例如開放數據、加快推行智能運輸、智能電網以達到節能減碳及提升效益等目標
-新落成公屋推智能電網、規劃自動駕駛試點地區
-要求政府在考慮落實中區電子道路收費先導計劃中同時增加行人專用區,改善空氣質素
 

文:黃健臻 攝:Dennis
 
*編者按: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參選名單:莫乃光,楊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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