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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房委會通過新居屋52折 10月可申請

  【晴報專訊】房委會昨拍板通過以52折重新出售4,431伙新新居屋,並於10月重新接受申請,售價由118萬至468萬元,並加入新的轉售限制,在購入單位首兩年,只能以原價出售予白居二買家,第3至5年亦只能以未補地價方式售予白居二或綠表買家。購買滿5年後才可在居二或自由市場出售。有房委會委員擔心,平價居屋日後淪為炒賣對象,建議將轉售限制定在至少10至15年。

 

房委會通過10月重啟新居屋啟德啟朗苑、長沙灣凱樂苑及東涌裕泰苑的申請,其中最低入場費僅118萬元。

 

  位於啟德啟朗苑、長沙灣凱樂苑及東涌裕泰苑的4,431伙居屋,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昨通過,以52折在10月重新推售。

 

會上通過新轉讓限制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招國偉表示,會上亦通過新的轉讓限制,包括業主購入單位首2年內,只能以原價轉售予白居二買家,第3至5年內只能在居屋第二市場,以未補價方式售予白居二中籤者或綠表買家。在購買單位滿5年後,才可選擇補價後在自由市場買賣,或未補價在居屋第二市場出售。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尹兆堅表示,今期居屋定價較低,擔心5年後以這批資助房屋,會在市場上淪為天價炒賣工具,建議修例將轉售限制定在至少10至15年。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郭偉強建議,第3至5年只能在居屋第二市場以未補價方式轉售,可延長至3至8年;而在公開市場出售應延至8至10年後。招說委員傾向收緊轉讓限制,但因涉及修例及時間緊迫,期望日後可就轉讓限制作研究及討論。

 

重複申請會被取消資格

 

黃遠輝

 

  小組主席黃遠輝稱,已申請新居屋的人士,若要改變申請形式,需先取消原有申請,再於10月重新遞表申請,重複申請會被取消資格。若撤回申請,可退回240元申請費。

 

 

轉載自: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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